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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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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    躺在床上的男人紧蹙眉头,睡得极不安慰,像是突然被噩梦惊醒,他猛地坐起身子,睁开眼睛,抬起左手挡住刺眼的光线,林立轩晃了晃头,视线逐渐清晰,他环顾一周,思绪依旧混乱,还是没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    “嘶……”林立轩深吸一口气,只觉浑身僵疼,如被重物碾过身体。    身下被单粗糙的咯手,眼前所有环境不再是熟悉的场景,木制的纸糊窗户昏昏黄黄,还破了几个手指粗细的纸洞,那几缕刺眼光线是从纸洞里透进来的,外面应是白日,借着微弱的光线,林立轩把屋内事物看了个大概。    上上下下打量完毕,林立轩在心头感叹真是一个破旧而邋遢的房间,房间不大,也就能摆上三四个桌子的大小,四处杂物堆得乱七八糟,从那木头横梁缝隙墙洞里,能看到一层层累积下的黑色污垢,折断的毛笔五马分尸般散落在阴暗墙角,墙上大坨大坨黑色乌块不知是墨水泼浇而成还是外墙剥落留下的残痕。    屋子里面黑压压的,唯一能称上艳色的是窗户墙上贴的几条红纸,迎风招摇,黑暗光线下看去还以为是祖师爷招鬼时画的符咒。    除此之外,他现在盖的被子也是红的,是由一种极粗糙的布料制成,皱成块状,摸上去硬如纸张,手掌拍打上去指不定能发出刺耳如裂帛的响声。    更让人惊悚的是,这床被子下面不止他一人,林立轩扯了扯被子,被窝中另一人不适的动动胳膊,迷迷糊糊嘟喃一声却没醒。    那是一个瘦弱少年,裸-露在外的胳膊瘦如干柴,相貌生的清秀脸上却看不到几两肉,只让人觉得是一层肉皮粘在骨头上,似是遭了几年饥荒的人。散落的长发如干草枯黄,不过,他的皮肤很白,是羸弱的白色,或者说是不健康的黄白。    少年的眼角下还留着干透的泪痕,瘦弱如柴的身体遍布暧昧的红色印记,看着这些痕迹,林立轩的记忆逐渐回溯,他想起昨天晚上发生过的一切,也忆起少年的身份。    少年是自己的新婚“妻子”,或者说,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妻子”。    说起来还真有点玄幻。    昨天他还是病床上岌岌可危的重症病人,今天却在另一具身体上醒来,还来到一个不同于以往认知的世界。    根据这具身体最后的记忆,林立轩知道他现在所在的世界绝不是原本的世界。这世界除男人和女人之外,还有另一种名叫双儿的存在,双儿外表和男人一样,但他们能像女人一样怀孕生子。双儿的特点是眉心有一颗红痣,俗称孕痣,颜色越红越鲜艳代表双儿生育能力越好。这方世界和中国古代社会一样,以男子为尊,女性地位极低,双儿地位比女性更低,除了贫苦人家,极少有男人把双儿娶为正妻。    他身边躺着的少年,就是一个双儿,林立轩心中感叹:这可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    林立轩上辈子是一家跨国公司的掌舵人,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但他拥有的商业帝国却是他一手打下来的。事业高涨正处男人黄金时期的林立轩意外被查出胃癌,他平日就有胃病,时常反反复复,症状一开始还以为老毛病犯了,没当一回事,直到真被送进医院,才知道癌症已到晚期。    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被宣判死刑的林立轩不像其他病人垂死挣扎,平静等待死亡,那份过于理智的镇定让随身看护的医生和护士惊叹不已,惋惜他的生命。    弥留之际,扎马尾脸上几颗雀斑的护士问他还有什么愿望?林立轩摇摇头,他亲缘不厚,父不疼娘不爱,一生冷心冷情,没什么可留恋,未婚妻双眼红肿深情凝望的哭诉,也在他心里起不了半点波动,甚至还晓有趣味关注她那被眼泪打湿黑得发亮的假睫毛。    死神来临的那一刻,林立轩只觉解脱。    没被病痛折磨过的人永远不知道健康身体的重要。    揉揉太阳穴,身体泛起残余药性的燥热,身下某处又开始隐隐欲动,林立轩掀开被子,捡起身旁衣物边穿边在心中暗道:这到底是什么药,药效这么强?    原主因为这药而一命呜呼?    昨夜正是原主和这少年的新婚夜,不知怎的喝了一杯“助兴”酒,等他过来,就是和少年一夜的颠鸾倒凤。    许是和这具身体没结合好,脑海里的记忆如剪碎的纸般零零碎碎,怎么也拼凑不起。    “哐哐哐。”三声轻敲,房门遂被打开,吱呀呻-吟的木门扣在墙上,一名中年妇女走入房内。    那妇女不过四十上下,面容满是疲态,精神却出乎意料的抖擞,一双眼睛更是带着精光,跨过门槛,先是伸长了脖子往里面窥视,后又缓步轻入,等见到林立轩,眼里的喜悦更甚了。    干涩的嘴唇动了动,慈爱的声音响起:“轩儿,你醒了?”声音柔得似怀抱幼子的慈母正哄着襁褓中的孩儿入睡。    林立轩早就意识到门外的动静,静静看着妇女的探入,屋里的光线更明朗了,女人将屋内的景象尽纳入眼底,眼角闪过满意的神色。    林立轩系好腰带,他没穿过古代的衣物,但跟随身体本能和零碎记忆有条有理将衣服穿上了。    赵立娘眉梢眼角尽是笑意,眼角皱纹堆成褶子,昨儿个给孩子办了喜事,她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终于过去了。    这小双儿,父母虽是个不中用的,还有那样一个哥哥……但他本人是个勤快的,模样生得好,又能吃苦,以后……就算她不在了,也有个人在轩儿身边照顾他。    若再生个大胖小子,林家就有后了,以后去下面见到老头子,也好有个交代。这么一想,赵立娘的神色更是柔和。    林立轩神色不动打量妇女,他知道进来的女人是这具身体的亲娘,却不知道怎么开口跟对方说话?    难道要跟她说你儿子已经死了,现在是另一个灵魂占据在你儿子身体里,若他真这样说了,对方绝对半句都不信,反而会抱着他哭诉自己为何会有一个脑子进水的傻儿子。    没错,他重生成了一个傻子,还是一个脑子进了水的傻秀才。    原主本是碧溪村里唯一的秀才,有个从小订了亲的未婚妻,原主十七岁考上秀才,本是意气风发前途无限光明的时候,他的未婚妻却背叛了他,毁了婚约嫁给临县县令的侄子,原主被突然悔婚,自然要去理论,谁知结果没给自己找着理,还被对方劈头盖脸羞辱一顿,“一个穷酸秀才,也敢来我王家闹事,撵出去。”家仆们拖着秀才扔在大街上,众围观百姓在一旁指指点点,原主何曾受过这种折辱,一时想不开,就投河自尽了。幸好有个打鱼的看见了,把人救了,林父林母哭爹喊娘叫了大夫,性命是保住了,人却成了傻子。    碧溪村的骄傲瞬间变成碧溪村的笑话。    读书读得太多把人读傻了,这种事也值得自杀,林立轩看不起这样的胆小行为,但现在,他变成了这个因被退婚而痴傻的秀才。    这个秀才的名字也叫林立轩,他变成他冥冥之中说不定也有一定关联,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实在难以解释,林立轩知道自己成了他,占了他的身子,就要代替他活下去,替他孝敬寡母,照顾……妻子?    他瞥了瞥已经醒过来的瘦弱少年,少年眼睛很大,眼珠子黑溜溜的,但此时他眼里满是胆怯,瘦削的手指扯住被角掩在身上,露在外面的肩膀还带着昨夜的痕迹。    昨夜和少年发生关系的是他,他理应对他负责,虽不会爱上他,但会照顾他,让他过上富足的生活。    赵立娘仔细瞧了瞧林立轩的面容,不由得怔住了,她这儿子怎么看起来和平日里不一样?呆滞的眼睛变精神了,嘴角的傻笑也不见了——她不会是看花眼了?    房间里一时尤为安静,林立轩开口道:“娘。”被叫到的人一个激灵,眼睛猛地一跳,脸上又是惊讶又是想笑,整个面容都扭曲了。    “轩儿,你好了?”赵立娘踉跄几步,右手伸在半空中,“你真的好了!!”女人依了过来,围在林立轩身边嘘寒问暖,头疼不疼?身体怎么样?要不要叫大夫过来看看……    林立轩被她吵得头疼,脑海里全是女人尖细声音的回荡,他无可奈何的摆摆手,“能不能给我些热水?”身上黏黏腻腻,需要用水来擦一擦。    活像是接到了官老爷命令,赵立娘浑身一抖,“娘这就给你烧水去,你好生歇着,千万别下床啊!千万别下床啊!让言哥儿照顾你。”她向瘦弱少年使了个眼色,少年也就是言哥儿点点头,这才放心往外走。    赵立娘出去后,林立轩才觉得自己得到了解放,他活动活动手脚,这具身体底子差,就是一个柔弱书生,没比旁边瘦成骨头的少年好到哪里去。    他看了看言哥儿,对他说道:“你是季言,季老大家的孩子?”    ☆、午饭    少年怯懦的点点头,露在外的尖下巴抵住被子,他的视线压得极地,直盯着边角上粗糙的线头。    言哥儿,也就是季言,本以为自己嫁个傻子,却没想到今早发生了这样的变故,比起现在凤眼凌厉的林立轩,他更愿意见到昨天那个嘴里噙着傻笑,眼睛亮堂堂孩子一般的丈夫。    对他来说,和个傻子在一起要比跟陌生人要好得多。    同是碧溪村的人,季言和林立轩并不熟悉,以前因为林立轩书读得好,林家总觉得自己家跟别人家是不一样的,后来林立轩考取了秀才,更觉自家高人一等,跟村里人的关系一直不太好。    林立轩变傻了,村里人表面上是同情,暗地里全是幸灾乐祸。    你儿子是文曲星下凡?还要考状元?    做梦!人都傻成猪了。    少年黑宝石似的眼睛氤氲着薄雾,他心中害怕莫名,充满了对未来的茫然。    林立轩将胸前的头发揽到脑后,他还没习惯这悠长的头发,由于营养跟不上,头发发质不好,他恨不得用剪刀一把剃光,好得个轻松。    他见少年满脸害怕不敢直视他,心中难得没有闪过不喜,要是他手下职员敢在他面前露出这样胆怯的神情,他定是二话不说将人批一顿,他讨厌不够自信勇敢的人。可少年巴掌大的小脸、缩成一团的身姿跟个被遗弃的奶猫似的,林立轩心中生出一股怜意,他的口气不由自主放缓了,“身上还疼吗?”    对方拚命摇摇头,苍白的脸上飞上了一抹红,他这摇头的动作幅度较大,牵动身上还在隐隐作痛的伤口,嘴角一抽,轻吸一口气。    林立轩笑了,“你小心些别乱动,好好歇着。”说完往前走了走,脚下一个踉跄绊了一下,幸好没摔倒,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个圆木笔筒,笔筒表面上刻着一丛竹子,由于太过破旧,原本的图案模糊不清了,只能勉强辨别出竹叶的轮廓,还有个红色的泥印,也是看不清了,只留下点点淡红。    被他这一绊,笔筒在地上滚了一圈,发出清脆的响声,原本胆怯不敢抬头的季言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一惊,抬起头来看了过去。    清俊的男人正狼狈的半蹲半站着,见到他这副模样,少年忐忑不安的心稍微定了定,觉得跟对方的距离近了些。他知道林立轩长得好看,哪怕是昨天傻子的笑容、滑稽的动作也不招人讨厌。但他却不曾想到脱了傻病,清醒了的林立轩是这般的……如仙人一般,原谅没读过书的季言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就觉得眼前的林立轩跟村里所有人都不一样,说不出来哪里不一样,但就是不一样,对了,他读过书,他还是个秀才,他是他们村里第一个考上秀才的呢。    林立轩不知道他心中的一番乱想,只想着以后要收拾好这个房间,毕竟是未来生活的地方,总不能像个杂货摊似的物品东一点西一点的摆放。    还把人给绊着。    把锅架好,用旺火烧,再盖上盖子,赵立娘火急火燎的从房间里出来,又火急火燎的在厨房烧水,她的心神全然不定,一时觉得极其满足,一时又空虚极了,飘飘忽忽如踩在棉花云上似的。    忙活的简直不能停下来,锅里的水还没有翻滚,她的心却和又烫又热的开水一样翻滚起来。    我的儿子,好了。    他清醒过来了。    “菩萨保佑,菩萨保佑……”双手合十,喃喃的在心中念叨,从木架上扯过三炷香,点燃了叩首拜了三拜,恭恭敬敬的插-进香炉里,土墙上贴的观世音菩萨图被熏的有些发黑了,卷了一大片,但依旧无碍信徒对她的虔诚。    脚边的一个铜盆里还留有未烧完的钱纸,是她今天一大早起来烧给林老头的,赵立娘又拿过一沓黄色的纸钱,吹亮盆中的残焰,借着火光,窜出来的明黄火焰瞬间席卷她手中的纸钱。    “老头子,你泉下有知,咱们的孩子好了……你要是还在该多好啊,咱们一家三口……不……现在是四个人,和和美美过日子……”    虽有些感伤,但生者的日子还得过下去,自从林老头去世后一直浑浑噩噩混着过的赵立娘开始觉得有盼头了。    她的孩子好了,以后肯定是能做大官了,就和老头子在世时两人畅想中的那样,未来两人会是官老爷的爹娘,在村里定是人人艳羡,只要想到这一点,此时吃再多的苦都能受得住。    她拍拍手掌,在衣服上揩了揩,黄色的粉末从她手中掉落,去厨房看着去。    林立轩从木盆里拿起沾湿了水的泛黄毛巾,拧干,把毛巾叠好,伸出去递给还窝在被子里的少年。    少年有些惊慌的往后退,林立轩扑哧一声笑出来,见少年战战兢兢如林里惊慌失措奔逃的鸟兽一样,心下使坏,对他说道:“要不要我帮你擦一擦身子?”    少年惊慌更甚,他光着身子只能躲在被窝里,昨天的衣服被撕碎了好几道口子,又混上了莫名的东西,已经不能穿了,他脸涨得通红,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说:“我自己……我自己来就好……”    林立轩也不逗他,把毛巾递给少年,又将木盆端到床边,用一张小木凳垫高,“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我去给你拿。”    少年抿唇,眼中闪过欣喜,纤细的手臂指了指墙角的一个木箱,林立轩估摸着应该是他的“嫁妆”。    箱子有些年头了,表面沧桑嶙峋,林立轩掀开箱盖,宽大的箱子中就装着几件破衣裳,他心中一阵无言,在他眼里,这几件打满补丁的衣裳还没这箱子值钱……    林立轩知道他穿到了一个贫苦人家家庭,而在现代多年的他实在想不到在古代能有多穷?    现在他知道了。    待房间里的两人打理好自己,赵立娘就喊着他们来吃午饭了,没错,他们起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梳洗整理过就该吃午饭了,农家的饭点一般是极早的。    言哥儿坐在木凳上一阵扭捏,幸好赵立娘是个没婆婆经验的,再加上她今天心情好,要不换个严厉的,准得把他这样的懒媳妇修理一顿,新婚第二天,起得晚就算了,还让婆婆做饭,被村里其他人知道了,定要数落他做人媳妇不称职,害的娘家面子也无光。    林家的饭桌是个没林立轩膝盖高的小方桌,这种高度,吃饭的时候也必须放低了身子。    不大不小的饭桌上就放了两盘菜,一叠炒青菜,一叠林立轩也说不出是什么的东西。上辈子他是得胃癌死的,死之前吃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每一次吞咽都能叫他感受到巨大的痛苦,更可怕的是最后完全丧失了吃东西的**,每天只能靠针管输入流食,重新换了一副好身体,最让林立轩开心的就是他终于能拥有好胃口,燃起对美食的**。    这辈子他一定要对自己的胃好好的。    然而,当他捧起那一碗饭,却是怎么也下不了口。这时的米饭可没有现代的大米脱壳脱的干净,并不怎么白,吃起来也不香,饭粒一粒一粒胀得巨大,比他以前吃的米饭要大上一倍,零零散散没有一点嚼劲,也不香甜,味如嚼蜡。    在这个家里,吃这样的白米饭还只是林立轩一个人的特权,对面的母亲,身旁的言哥儿碗里装的是干巴巴的糙米,林立轩尝了一口,口感粗的简直让他觉得自己回到了当初生病的时候,跟吞玻璃渣似的,也不知道旁边这两人是怎么吃下去的。    青菜也不好吃,与其说是炒的倒不如说是煮的,找不到一丁点油的痕迹,新鲜倒是很新鲜,颜色葱绿,一看就知道是新摘下来的,菜根嚼着夹带略微苦涩。    另外一旁长条条纠结在一起林立轩说不出来的东西,他不去夹着吃,另外两个人也不吃那道菜,莫非也是他专享的?林立轩苦笑,这种专享他可不想要……这种专享原主小时候就有了,他吃米饭鱼肉,父母吃糙米糠菜,林父林母对他是疼到骨子里去的,家里吃的穿的用的,他都是用林家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也难怪培养出原主那心比天高的脾气。    林立轩勉强吃着饭,心下却计较着要好好赚钱了……    居然是油渣!林立轩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胡乱的吃一大口饭吞下去,这也能算是好东西??他可吃不下去。    他夹了一块放进身边少年的碗里,他倒是受宠若惊的抬头瞟了他一眼,又去看赵立娘,赵立娘眼眸一敛,少年手慢脚乱的把菜还回林立轩碗里。    望着这块油渣,林立轩可真是欲哭无泪,莫非这一盘全都要他吃下去?    一顿饭下来,林立轩吃的没滋没味,另外两个人却吃的心满意足,尤其是对季言来说,这是他这辈子难得吃过的一次饱饭。    虽然吃的也是青菜,但林家这青菜是放了咸肉炒的,他没吃到肉,但尝到了不少肉味,也心满意足,要知道在他们村里,一个月能尝到一次肉味,就是不错的家庭了。    以前在季家,家里的饭菜都是定时定量,去晚了可能分不到,活该又得饿一顿,季家是大家子,他们是不煮饭的,每餐都是一锅粥,煮粥前,季老太数好了要放多少米,绝不多一两,也不少一两,粥煮好了,季老太拿着大汤勺一个一个分发,稠的、米粒多的部分捞给男人们,剩下的米汤加一点点稀饭就是女人和双儿的。    饭吃得少活干的却不少,季言也是要跟着下地的,平日里还要上山挖野菜、去田里除草、在家里要帮着挑水、洗衣服……活根本干不完,还得饿着肚子干活,长这么大,他都还不知道吃饱了是个什么感觉,以前只要是有吃的,能吃的,那就一股脑的吃下去,免得挨饿。    到了林家,可能是赵立娘习惯了,虽是多了季言一个双儿,但却是按照林老头在世时一个成年男人的饭量煮的,季言忍不住的多吃了,他觉得自己吃的有平时的两倍多,他在心中暗暗庆幸,幸好赵立娘没有嫌弃他。    现在唯一麻烦的就是,他出嫁前,母亲叮嘱他说要听婆婆的话,只要听从婆婆的话别被赶回来就好了。因为要嫁的人是个傻子,也没告诉他要怎么和新婚丈夫相处,所以……现在丈夫不傻了,他要怎么办?    ☆、赚钱    午饭过后,赵立娘这会突然想起自己有儿媳妇了,端起做婆婆的架子,颐指气使的让季言打扫屋子,做这做那的,昨儿个办了喜事,虽是在农家,他们家也没几个亲戚,厅里还是摆了几桌宴席,请了邻居乡亲来热闹热闹,借来的桌椅板凳堆在墙角,待会儿擦干净了还得给人家还回去。    毕竟是办过酒席,地上一片狼藉,赵立娘挥着扫帚清理残骸,季言拿着抹布擦桌椅,两人忙活个不停,林立轩看不过去,来帮忙,却被赵立娘赶回房间,“你身体还没好利索,还是在床上躺着,这些事儿有娘和言哥儿在,你甭操心。”    林立轩拗不过她,老老实实的回了自己的屋子,他也确实需要休息,这会他大脑依旧不太清醒,两个人的记忆来回交织,眼前时不时的跳出某一段画面,有些是他在现代的记忆,有些则是秀才以前的回忆。要不是他心里素质好,换另一个承受能力差的,准得疯掉。    假寐了会,林立轩坐起来,身体酥麻麻的涌上一阵僵痛,他心里暗想这秀才的身体素质真差,比不上人家一个瘦弱的双儿,手指按在太阳穴上,揉捻一会,思绪清晰了许多。重获了这具身体,虽然不是他自愿占有的,但在这件事上他确确实实是获利者,竟然使用了别人的身体,就应该担负起责任。    从今天的所见所闻也看得出这个家很穷,穷的叫他无法想象,他必须想办法使这个家富裕起来,尤其是他今天吃的那个菜,林立轩可不愿虐待他的胃。    可是,要怎么赚钱呢?    要知道他所在的可是古代呀!科技落后,道路不畅,寄个信都得用上好几个月,要是在现代他还能知道各式各样的赚钱方式,如今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穷酸秀才,也没有本金,商人赚钱的奥义是钱生钱,没有原始资本,他要如何生钱?    而且,在这种时代,要想把生意做大,必须得依靠某些权势,这辈子,林立轩也不想汲汲营营虚与委蛇的和人曲意逢迎,就踏踏实实的做个悠闲的小地主就行了。对于林立轩来说,赚钱的法子也并不是没有,只是,他现身处闭塞的社会,太过出格的方法不能用,他可不想被人当妖怪抓起来烧死,没有太多的权势和力量而暴露太多,只会引火烧身、遭人嫉恨。    林立轩躺在床上思索再三,翻来覆去没个计量。    还是头昏脑胀的,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只是,如何去赚第一桶金呢?    符合他目前的身份,又不能太出格。    他现在就是一个贫困乡村里的穷秀才,古代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低,整个村里就他一个秀才,这个身体记忆留给他的唯一优势就是识字看书,两方世界的文字各不相同,幸而有他的记忆,林立轩才不至于沦落为文盲。    他的眼神瞟向桌上堆着的旧白纸和砚台笔墨,作为一个读书人,作为读书人该有的一切笔墨用具原主都有,即使后来原主傻了,那些文具也依旧留着。林父林母是极疼自己儿子的,一心盼着他能考取状元做大官,吃穿用度、读书用品,极尽所能提供他们能提供最好的物品。    林立轩用的纸,虽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寻常农家买得起的,就算买得起,也不会给小辈们买这样的纸来挥耗。幸好这些纸质量过得去,留到现在还能书写不散墨。    林立轩眼珠子一转,倒是想到了一个临时赚钱的好办法。    他可以写话本赚钱。    上辈子林立轩可不是什么作家,也不会写什么故事,但在这种只有才子佳人、风花雪月故事的古代,他可以借鉴套路呀,在现代浩如烟海的小说里随便挖来几本就足矣糊弄眼球里。他记忆力极佳,虽不至于到过目不忘的境地,看个一两遍,就记得七七八八了,回忆起自己看过的许多小说,林立轩拿起毛笔,联想一下现在所处的时代,心下有了计较。    林立轩在现代就精通书法,写毛笔字来说对他不是难题,磨好墨,下笔写第一个字,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手上这毛笔着实太差,稀疏参差,只能将就的用用了。    季言抱着木盆,来到村中间的一条小溪边洗衣服,溪流横跨整个村子,将其分割成两半,村里人洗衣服什么的都来这边,季言来的晚,大多数村妇已经洗完回家了,一整块大石阶前就他和另一个双儿。    没出嫁前也是经常来这洗衣服的。    他闷头闷脑的低头搓衣服,心中一片茫然,他旁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双儿望着他欲言又止,眼里神光闪烁。    柳条儿和季言一样,也是这碧溪村里的双儿,跟季言算是一起长大,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刚才季言来的时候,他们也只是随意打了声招呼。昨天季言嫁给林立轩的事儿,村里人都知道,嫁给了一个傻子,柳条儿眼珠子一转,假惺惺安慰道:“唉……我们双儿命苦啊,季大娘平日里那么疼你,怎么狠心……”    “怎么狠心让你嫁个傻子……”    他从小就讨厌季言,前些日子听说他要嫁给林立轩,就差没笑开花,说起来季言可是他们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双儿之一,可结果呢,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摊上那么个兄弟,最后还不只能嫁个傻子,还不如他呢,夫家虽然穷,但胜在丈夫身体健壮,没病没灾,要让他嫁个傻子,他可不愿意。    季言听到他的话,怔了怔,回过神来脱口否认道:“他不是傻子。”    柳条儿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你该不会魔怔了?”村里人哪个不知道林家秀才为了邻村的一个女人,寻死觅活掉进河里,救起来神智就跟三岁儿童似的,上个月柳条儿还见村里的几个小孩用木棍逗他玩。    难不成和傻子待久了人也傻了,赵立娘以前也时不时嚷嚷着自己儿子好了,不傻了,开始村里还有人信,后来看到林立轩那样子,对这件事就是看好戏的态度了。    季言想起今天早上看到的男人,儒雅俊秀的面容,眼睛带着疲累却满是精光和和刀子般的锐利,一想到林立轩,脸上染上一股绯色,柳条儿以为他是羞恼的,洗好衣服,揣着木盆,自觉是赢家的柳条儿用“怜悯”的目光看了季言一眼,施施然走开了。    晚饭跟中午差不多,但比中午要好吃一点,是季言煮的,赵立娘的手艺比不上季言,依旧是干巴巴的糙米和水煮的青菜,味道要好上许多,赵立娘在心里夸耀自己眼光好,选中了季言做儿媳妇,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瞧,一进来,儿子的病就好了,这煮饭的手艺也绝佳。    即使在赵立娘和季言看来,这顿饭已经够好了,但在现代吃遍山珍海味的林立轩看来和猪食无甚区别,机械嚼动嘴里的食物,吃不出什么滋味。    季言夹起一根青菜,这是最后一根了,不许再吃了……    季言身形削瘦,饭量却不小,也许是经常挨饿,身体根本就没有饱的概念,只要有食物,就能一个劲的持续不停吃下去。    但他一个人已经吃了两个人的份量了……季言怪不好意思的,赵立娘和林立轩加起来都没他吃得多……黑亮的眼睛胆怯的瞥瞥身边的两个人,看到赵立娘眼底没有责怪和嫌弃才放下心来……    今天的饭煮得多……以后可千万不能这样了,季言在心里告诫自己。    “没吃饱吗?”林立轩问,他碗里还有一些白米饭,他没什么胃口,吃不下去了,见季言捡碗里的糙米粒吃,心下不忍。    林立轩倒没有觉得季言吃得多,在他看来季言还是个没长大的少年,就应该多吃点长长身体。    季言像是听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猛摇头,“不,我已经吃饱了……”    林立轩想把自己的饭塞给他,还没有行动,季言就飞快夹着碗筷逃开了,“我……我去洗碗。”    林立轩摇摇头,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么乖巧的孩子,怪叫人心疼的。    季言推开房门,就见林立轩正端坐在一张破方桌前,背挺得笔直,手上拿着半尺来长的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空气里弥漫一股浓浓的微腥的墨味,林立轩收回笔,抬起头来看向门口的季言,微笑的招手道:“快过来。”    季言小心翼翼走过去,林立轩从一个竹篮里拿出一个鸡蛋,牵起少年的手,就要把鸡蛋放到他的手心,“还剩一个水煮蛋,给你吃。”    季言想把手抽回来,但手腕被林立轩抓着,他不敢太用力,一边退后一遍摇摇头道:“这是娘煮给你补身体的,我不要,我已经吃饱了,不饿的。”    “吃,我已经吃过一个了,这个给你吃。”    ☆、识字    季言手里握着鸡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林立轩拉他坐到桌子旁,季言的脸色比早上好上许多,黑亮的眼眸带着奇异的色彩看着林立轩的动作。    林立轩在写书,桌子边石头压着的几章写满黑漆漆毛笔字的纸就是他今天的杰作,他一向是个说干就干的人,决定好了的事会立即行动,他要写的小说是改编于封神演义,在古代的封建社会,写这些神神怪怪的故事才不会出事,虽然这个时代没听说过什么文字狱,但他还是得小心。    他当然不会照抄照搬的直接用封神演义的内容,毕竟两个世界的人文历史是不一样的,而且,还多了另一种性别,那就是双儿,他要照顾到这一点,将剧情编的更合乎这方世界的情理。    多了个双儿,没关系,把里面某些任务的性别改改,妲己什么的,改成一个妖娆的狐狸精双儿好了……哪吒要不要也改成双儿?……还是不用了,太重口。    比起其他的苦力活,这个办法要更适合现在的林立轩。    林立轩可做不来小说里面穿越者的行为,他不会做肥皂,也无法手工做出自行车,更是造不出机关炮弹……故事里的主人翁做这些事,那是开了外挂般的方便快捷,落到一个现实的人身上,谁在现代无缘无故掌握这些技能?    更别说林立轩在现代还是个集团的总裁,富家少爷出生,要他去分析股票行情,把握公司方向和发展那还差不多,基础的谋生手段?他真不会……    就算真会超前于这个时代的技术,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使用出来,会被人当妖怪烧死。    季言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瞬也不瞬的看林立轩写书,他不识字,但他觉得林立轩的动作特别神圣,特别吸引人——在村里人看来,读书写字就是一件神圣的事。    季言的哥哥和几个堂哥也是在县里的书院里读过书的,他亲生哥哥读了几年,识的几个基本的字就没继续读下去了——一般村里人供家里的男孩读书都是这样,会写几个字就够了,很少有人想过去考秀才中举这些事,毕竟送一个孩子读书太费钱了,一年好几两银子的束脩,时不时添一些文房用具,家里没些底蕴,还真送不起一个孩子持续读书。    他的四堂哥倒还在书院里读书,村里面还有人说他可能是继林立轩外他们村第二个考上秀才的人。    季言小时候,哥哥们读书写字时,他曾凑上去羡慕的观摩过,可哥哥们都把他排斥在外,嘲笑他一个双儿怎么有资格认字,只有一次,可能遇见他哥哥心情好,特意交过他写两个字“白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季言牢牢的记下来了,他长到现在,也就只认得这两个字。    林立轩将笔搁在笔架上,看了一下季言亮晶晶的眼睛,问道:“识字吗?”    季言摇头:“不认识。”    林立轩笑道:“想学吗?”    季言的双眼更亮了,狠狠点了下头:“想!”    林立轩摸摸他的头,轻轻笑道:“那我教你。”    文盲什么的,能挽救一个是一个,何况对方一看还是个求知好学的好少年。    季言迫不及待的要学写字了,林立轩见他这么激动,倒没有立刻行动,先叫他把手里的鸡蛋吃了。在外面放了许久,鸡蛋差不多冷了,煮的很熟蛋壳极易剥开,林立轩把圆圆的鸡蛋递到季言嘴边,季言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张开嘴吃了。    林立轩满意了。    “先教你写你的名字。”    他拿起笔在一张纸上写下“季言”两个字,季言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纸上的两个字,这就是他的名字,被人叫了十几年的名字,林立轩教他怎么拿毛笔,握着他的手,牵动着他的手在那两个字的旁边重复的写下他的名字。    “会写了吗?自己试试。”林立轩放开他,鼓励他自己写。    季言有些羞涩,拿起笔学着林立轩的模样在上面书写……写得真丑啊,歪歪扭扭的,就像毛毛虫在地上乱爬,他写出来的字对比林立轩写的真是惨不忍睹,季言低下头来懊恼不已,写得这么丑,简直浪费纸张,纸……是很贵的。    林立轩看明白了他的心思,鼓励他:“多写写,就会把字练好的。”    林立轩给他另一只毛笔,这两只笔都是林立轩从原主的旧物里找出来的,用开水泡过,还能勉强用用,把笔沾了墨,季言却不接,“我用树枝在地上练习就好了。”    他写的那么丑,还是不要浪费纸的好。    “你想不想把字写好看?”    “想。”他低头看了看林立轩写的字,他也想有一天自己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    “那就用纸和笔写。”林立轩找来几张写废的纸,是他今天写书是扔掉的废稿,这个地方的字和繁体汉字虽然很像,但还是有区别的,虽然有了原主的记忆,偶尔还是会惯性写错。    林立轩在废纸的背面有写下几个常用的字,让季言在一旁仿写,季言心有戚戚,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林立轩不傻了后变得特别强势,自己根本不敢拒绝对方,以前林立轩没傻时,季言也曾听村里人说起过林立轩,说他是个迂腐掉书袋的唠叨秀才,满嘴之乎者也的让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可和林立轩相处一天后,他觉得对方很好,会给他鸡蛋吃,还会教他写字,至此,他这一颗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    古代人睡觉的时间一般都早,八-九点钟就熄灯上床了,虽然身体是原土的,但精神可不是,习惯熬夜的林立轩这时可睡不着,身体经不住已经打了好几个呵欠,就是有一个精神涌上来教他不想睡。    古代人睡得早跟夜生活少有关,没什么事可做,那不就只好睡觉了,而且城里晚上还会宵禁,在外面闲逛不回家是要被官府抓的。    林立轩不睡,季言抱着被子也不敢睡,昨天他们成亲了,他现在是他的妻子,季言不安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纠结不已,林立轩会像昨天晚上那样对待自己吗?清秀的脸上飞上一抹红,出嫁前母亲是教过他夫夫房事的,昨天进房前赵立娘也叮嘱过他……    可真的很痛啊!    而且,林立轩真是个傻子,他们做那档子事季言还不觉得什么,和有学识、有才华的林立轩相处后,看着他俊朗的面容,心里蓦地害羞不已。    林立轩可不知道季言心中的纠结,他打量季言,见他也不睡,以为他是和自己一样无聊睡不着,在昏黄的灯下,少年精致的五官比白天是要好看多了,巴掌大的小脸显得眼睛极大,眉心的朱砂痣红艳,像刚出生的小奶狗,特别招人怜爱。    林立轩躺在床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你也睡不着吗?”    “嗯。”季言侧过身来看向旁边的男人。    “那我讲故事给你听。”    季言双眼一亮,“好啊。”还从没有人单独讲过故事给他听呢。    林立轩就给他将那么封神榜上的故事,也算是提前演练一下,看看季言这个土著对故事的反应怎么样,林立轩的口才极好,就算是一个平铺直叙的故事也能被他讲的生动吸引人,季言果然听得入迷了,也不想打瞌睡了,人越来越精神,林立轩给他讲完他今天想到的情节,季言好奇的追问:“然后呢?”    林立轩失笑:“然后……还没想出来,等我明天想好了再讲给你听。”    季言满是崇拜的看着他,原来这些都是林立轩自己想出来的啊,太厉害了。    林立轩咳嗽一声,又教季言背了几首启蒙诗,两个人朦朦胧胧的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两个人果断起晚了,林立轩还没什么,他什么时候起都无所谓,季言却遭到了赵立娘几个白眼,赵立娘已经去给菜地浇过水了,回来见季言才刚起来,心中自然不喜,可又想着他们夫夫刚成亲,正是亲热的时候,起晚了也能谅解,就没多加责备,这真是一个美好的误会。    季言吃完早饭就去地里除草捉虫,赵立娘在家里做衣服,林立轩照例被吩咐好好休息,他在房里拿起纸笔,开始涂涂写写,赵立娘去他房里看时,见他疾笔奋书,以为他正在学习功课,心中那个状元母亲的梦又在隐隐欲动了。    赵立娘低头思索,他们家现在没钱送林立轩读书了,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花大价钱把季言娶回来了,天杀的季老太居然狮子大开口问她要了十三两银子的天价礼金,在农村,娶个媳妇哪里要的了这么多钱,女儿都不一定能值这个价,更何况是个双儿,平常娶个双儿就七八两银子上下……    ☆、野菜    林家原本也是碧溪村少有的殷实之家,爷爷辈就留下不少土地,林立轩的爹是独子,所有的田地都由他继承,赵立娘也是个善于经营的,一家三口过得也算村里人的上等,不然也不会有闲钱送自己的孩子读十几年的书。    在林立轩没傻、林老头没去世前,他们家有上等水田四亩,中等水田三亩,旱地三亩,风调雨顺的年节,上等水田打理的好,亩产能有六七百斤,中等水田能有个四百到六百斤,旱地寻常一年也能产出七八百斤的粮食。    林老头是干活的一把好手,侍候田地就像伺候祖宗一样打点的好好的,田地养的肥沃,只要不逢上灾年,每年的收成都不错,赵立娘也时常寻些针线活补贴家用,在过去,林家一年能省出近十两银子的钱供林立轩读书。    他们农家自己种的大米舍不得自己吃,卖相好的、容易卖的粮食能卖的全都卖出去,换了银子存在家里。村民们崇尚多子多福,这孩子生得多,人多地少,家里哪方面不用花钱?送娃上学、盖房子、给儿子娶媳妇……都是要花很多钱的,假若家里有个人生病了,那更是要倾家荡产了。    穷人生不起病。    当初林立轩落水后,找了好几个大夫,吃了无数药材,钱花出去了大半,却收不到半点效果,林老头也因为儿子病的原因,天天操劳忧心,又要忙着下地,没过多久也染了病,年老经不起折腾,人就这么走了,赵立娘又给他办了葬礼,这么一连串下来,林家积累下来的财产就去了一半,地也卖了不少。    不到最艰难的时候,哪有人舍得卖地,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今年,为了给林立轩娶媳妇,赵立娘卖出了一亩上等水田,林老头走了,田地得不到照料,他们家那亩上等水田没卖出好价钱,十七两银子就被同村一户王姓人家买走了,要是照料好的上等水田,寻常一亩能卖出二十到二十五两左右。    这十七两银子,其中的十三两用作聘礼,季老太还想问她要十五两银子,被赵立娘好说歹说砍价半天,最后各退一步以十三两银子达成共识。    这赵立娘为什么一定要让季言做自己的儿媳妇,这也是有原因的。    当初林立轩被退婚,还投河自尽一事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赵立娘哪里不能听到村民对自家的闲言碎语,背地里的种种奚落她都忍了,可竟然有人在她面前打起主意做红娘,给她儿子介绍李家村赵屠夫家的傻女儿赵小云,这赵小云是因为小时候连续发了几天高烧给烧傻的,神志一直保持在她六岁发高烧时的样子,给赵立娘介绍的那人还说,她儿子跟那赵小云是绝配,两个都是傻子,谁也不嫌弃谁,而且赵屠夫家还有些家财……    听到这些话,赵立娘就差拿扫帚把人轰出去了,不过也没差,她把人轰出去后,对着痴痴傻傻的林立轩,用袖子擦干眼泪,女人为母则强,赵立娘原本是个柔弱没什么决断的妇人,可如今这林家,只能靠她一个人撑起来。    赵立娘咽不下那口气。    她的儿子,她考上秀才的儿子,就算是傻了,也要娶最好的媳妇。    在碧溪村的女儿双儿中,季言不一定算得上最好的,但他的的确确是村里长得最好看的。    正巧又遇上季家需要钱。季言生的好,村里想娶他的男人不少,可这些人在面对季家提出来的高昂礼金前望而却步了,唯有赵立娘愿意出十几两银子的聘礼来给自己儿子娶个双儿,季家顶着被人戳脊梁骨的压力将自家一个漂亮的双儿嫁给一个傻子。    给林立轩娶了媳妇后,林家如今的家产就剩一间破屋子,两亩上等水田,一亩中等水田和两亩旱地,和以前相比,土地足足缩减了一半,再加上林家如今只剩下孤儿寡母,赵立娘不会种地,林立轩这个娇养的傻秀才更不能下地了,他们家的地都佃出去让村里一户劳动力多的人家种去了。    幸好林立轩虽然傻了,他那个秀才的名头还是有效的。在古代,考中了秀才,名下的田地可以免税,官绅世家、书香门第是怎么来的,就是靠这个积累下来的,家里人有了功名,宗室其他人都把土地记在他的名下,借此一点点壮大,最后土地越来越多,成为独霸一方的大地主。    别以为免税是件小事,农民的赋税是很重的,一年土地收获的三四成粮食都要上交给官府,赵立娘把土地佃出去给别人种,因为他们家的田地不用交税,收获时四六分成,就相当于他们家一年不用劳作,就能获得六成粮食,那一户给他们种地的人家也是美滋滋,因为他们家人多地少,每年能多获得几分粮食就能多养几个人。    两全其美。    但现在的日子终究是不如以前了,赵立娘叹气。    如今地里出产的粮食,也只能维持他们家基本的日常生活,要想挤出钱来送林立轩读书是不太可能了。    若是不送林立轩继续读书,赵立娘是不甘心的。    她相信自己儿子的天赋,绝对能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可是,要怎么多弄些钱来呢?    赵立娘咬咬牙,在心里面计量:要去县里多接一些针线活,对了,有季言在,也能帮着做一些,虽然这活又辛苦赚的也不多,但努力多做些,总是能攒下些钱的。    她一定要让林立轩继续去书院读书。    林立轩伸了个懒腰,在田园风光里待久了挺悠闲的,还别说,这才两天,他就习惯了,抬眼一片青山环绕,碧树苍翠,低下头来,门前亦是绿油油的菜地瓜果,房屋没有现代一栋挨着一栋的密集高耸,随便一眼就能看的很远,远山轮廓边缘层层浮云堆叠,彷如一副名家出手的水墨画。    远离了闪着光的电子屏幕,曾经的干眼症好像从没在他身上出现过。    林立轩低下头来,又在纸上添了一笔,白纸上正呈现出一幅远山水墨图,今天看着远山偶有灵感,再加上写书累了,就在纸上信笔画了一会,他从小就学过书法和绘画,为了培养耐心和毅力,书法是一直坚持练习的,绘画却不是很精,在外行人面前还像模像样,实际上他画的没有半点灵气,本质上他就是个充满铜臭味的商人。    但用来休闲娱乐却是足以。    林立轩已经越来越适应现在的生活。    但是,若是能吃的再好点就更完美了。    不能怪他庸俗,可确实是民以食为天。    在以前,他以为自己不是个重口舌之欲的人,山珍海味、鲍鱼海参于他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而现在,远离了过往的一切,回归到最原始的纯朴,还真有些想念过去的“有滋有味”。    林立轩搁下笔,向刚回来的季言招招手,“快过来。”    季言刚去山上摘完野菜回来,手上还带着泥巴,他说道:“等会儿,我先去洗个手。”    “没事,你过来。”林立轩不知从哪里掏出个鸡蛋,剥开了正打算投喂眼前的小少年,相处了两天,他已经知道这个表面看起来瘦弱的少年实际上是个大胃王,不管喂什么都吃。    他摸摸少年的头,林立轩已经把言哥儿当做自己的弟弟看待,他上辈子是独生子,和堂兄弟姐妹也不熟悉,如今遇到这么个乖巧听话又好学的小东西,不免多些关心。    面对林立轩送过来的鸡蛋,言哥儿苦着一张脸不知道该怎么拒绝,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林家没什么好东西,也就赵立娘养的母鸡每天下一两个蛋可以补身体,对着林立轩,赵立娘是愿意下大本钱的,认为他刚恢复,每天都要给他煮两个鸡蛋补身子。    鸡蛋虽然好,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水煮蛋一天吃一个就已经顶天了,两个林立轩实在是吃不下。    “被娘看到会被骂的。”季言劝道,昨天就被赵立娘看到林立轩偷偷喂东西给他吃了,当着林立轩的面她不会说些什么,私下里却是好好警告了季言一顿。    “没关系的,别被娘看见就好了。”林立轩微微笑,一个鸡蛋算什么,等几天赚到钱了,让你和赵立娘吃更好的。    季言这次是说不吃就不吃,脚下步子一快就去院子里洗野菜了,林立轩无法,只好把鸡蛋放回去,跟着少年出去一起洗野菜。    林立轩一边学着少年的样子把烂叶子撕掉,一边问道:“这是什么菜?”    季言听到他的问题,眼里满是难以置信,林立轩看到他那一副“这你都不认识”的模样,不由得以拳掩唇,咳嗽一声,“我想起来了,这是芥菜。”    季言摘的野菜叶子都比较嫩,只有少数几颗茎叶老了点,季言端着满篮子洗好了的野菜,心里还很诧异,为什么林立轩愿意帮他洗野菜?    在他们村,这些活都是女儿和双儿干的,男人有哪个愿意洗菜做饭?    不知不觉,林立轩到这三天了,也到了季言回门的日子。    ☆、回门    虽是对季家不喜,但赵立娘还是准备了一份较为丰厚的回门礼,小半篮子的青菜加四个鸡蛋,最后,还添了一块咸肉,这普通人家的回门礼,一般就是些常见不怎么值钱的农家产品,赵立娘还愿意给上一大块肉,算得上大方的夫家了,说明极其看重言哥儿,在他娘家人面前给足他面子。    咸肉是给林立轩成亲时预备的,当时赵立娘买了四斤新鲜肥肉加五斤咸肉,肥肉炼了油喜宴上用光了,就还剩下两斤咸肉,咸肉加工过,能储存很久,这几天菜里混上指甲盖大小的肉片炒青菜,也没剩多少了,赵立娘割肉时还有些心疼,后来咬咬牙,一刀将肉切了一半。    把装满物品的手提竹篮递给季言,赵立娘目送他们出去。    林立轩第一次走出林家的院子,颇为好奇的打量碧溪村里的风光,他们出门的较早,路边野草上的朝露晶莹,山角边只隐隐约约出现一轮橘红,但村里却早有人烟。    他不清楚季家在哪,紧紧跟在季言身边,侧过头来问身旁的少年:“要不要我来拿。”    季言摇头,微微笑道:“不重,林大哥,我来拿就好了。”言哥儿自打一出门心情就很好,嘴边一直带着笑意,脸颊上两个小酒窝若隐若现,可爱极了。    被他拒了林立轩也不强求,他虽然对眼前瘦弱的少年有许多怜惜,但内心里依旧把他当作男人看待。双儿的外表和男人差别不大,就多了眉间的孕痣,林立轩虽然继承了原主的些许记忆,但到底不是这土生土长的,目前又只见过季言一个双儿,对这方世界的性别意识依旧很模糊。    一个肩扛锄头,手拿镰刀,穿着破旧短打的老人迎面向两人走来。老人青铜色的两条手臂裸-露在外,虽已年老,紧绷的肌肉依旧显得非常有力。他认得言哥儿,一看到他就笑眯眯的打招呼:“言哥儿早啊。”    季言笑着点点头,说声:“程爷爷早。”    林立轩也跟着问了声好。    老人的妻儿死的早,孤苦伶仃了大半辈子,因着自己无子无孙的缘故,对村里的小辈们极其照顾,和季言和关系也不错。    程大爷那一双精亮的眼睛扫到林立轩身上,惊疑道:“林秀才,你这是……好了吗?”    “是啊,以前犯了傻……和言哥儿成亲后不知怎得脑子就清醒了,也想起了以前的事。”虽然不是自己做的傻事,但他现在成了这里的林立轩,原主做下来可不得安在他身上。    “想起来了就好,以后和言哥儿好好过日子啊。”程大爷乐呵呵的说道,前几天他还在可惜言哥儿命苦,嫁给了个傻子,谁知道林秀才竟然不傻了,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    季言偏过头来看了看林立轩,对着程大爷不好意思的点点头,老人笑了起来,树皮般的眼尾皱起,又问道:“这是要陪言哥儿回门呐。”    “是啊。”    “……”    程大爷和他们随口闲聊了几句,扛着锄头继续往前走了,走了几步,老人心里还是有些纳闷:怎么感觉……这林秀才和以前不太一样?    老人活了这么久,对村里家家户户熟悉得很,不是没见过从前的林立轩,曾经的林秀才,见到他们这些地里刨食的乡下人,那是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居然今天也会和声和气跟他这个老头子说话,嘴里也没了“之乎者也”之类的让人听不懂的话……    不过,经历了以前那场大难,林秀才有些改变也是应该的,就盼着这对夫夫往后能好好过活。    林立轩跟季言走了一路,就跟被围观的猴子似的引得众村民注视,尤其是田边三两成堆站着说话的几个妇女,看着他们,没上前跟他们搭话,就是交头接耳的指着他们,也不知道在叽叽喳喳讨论什么。    林立轩在现代早就习惯了各种目光的注视,对于那些大叔大婶的探视根本不放在心上,大大方方的让他们看,也不惧他们讨论,他旁边的季言却显得无所适从,紧张地扯扯他的袖子:“林大哥,我们快些走。”    “你们说……这林秀才不傻了?”一个头上包着白巾的中年妇女惊讶的问。    旁边一个四十岁上下、脸上有道疤的双儿道:“好像是的,你看他嘴边的傻笑都没了,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刚刚还见他跟程大爷说话呢。”    另一个长相柔和的婶子道:“瞧着和言哥儿还挺相配的。”    一传十,十传百,“林家那个傻了三年的傻秀才不傻了!!!”这一个劲爆的消息瞬间席卷了整个碧溪村妇女双儿八卦圈。    这几天,赵立娘也跟遇见的村民说过她儿子病好了,不傻了,整天一副笑嘻嘻美滋滋的模样,可根本没人信啊!因为以前林立轩只要稍稍露出一点正常的迹象,赵立娘就深信不疑他病好了,四处跟村民说。    现在她儿子真变好了,反而没有人相信她的话。    如今大家真实见到已经恢复正常的林立轩,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赵立娘没有说谎,林秀才是真的好了。    那言哥儿岂不是走了大运,嫁给了一个秀才,看那样子,林秀才……对他好像还不错?    季家这天也有两对新媳妇儿要回门。    三天前,三对新人同在一天办婚礼,这在村里是常有的事,因为办喜事就要摆酒,摆酒席就得花钱,挤在一起办能省不少钱。    季老太将两篮子回门礼分别递给两对新人,一个长相憨厚、四肢健壮的男人满脸笑容的接过自家奶奶递过来的篮子,他身边站着一个比他矮一个头的清秀双儿,那双儿正揽着他的手臂,作小鸟依人状。    而另一个长相俊朗,五官出色的男人接过篮子就显得不是那么乐意了,脸上一点笑容都无,浑身上下写满了不情愿。    “陪你们媳妇回娘家去。”季老太嘱咐道,她是一个矮小的女人,长得有些刻薄,颧骨很高,整个季家就她一个人最大,管着家里的所有事,季老太的丈夫死得早,三个儿子全是她一手带大,对她都极其孝顺。    季老太的大儿子名叫季有财,村民们都叫他季老大,他为人厚道,嘴巴笨,不太会说话,是个老实的中年人,没什么其他的长处,就只会埋头种地。三个儿子中,季老太最不喜欢的就是他,其他两个儿子都成亲生子了,季老大还打着光棍,季老太借口说自己大儿子命格不好,不宜早婚,实际上是根本不愿意出季老大成亲的聘礼钱,老二老三的孩子落地了,季老大依旧是单身,幸好他后来遇到一个逃荒的女人李月娥,愿意什么都不要嫁给他,至此,他才成了家。    当初李月娥选择嫁给他,村里的许多男人都羡慕季老大,这大概是窝囊半辈子的季有财一生最风光的时候。    李月娥是个生的极其貌美的女人,就算是逃荒,衣裳乌黑,满脸泥垢也依旧不掩她的姿色,她自称是大户人家小姐的丫鬟,因为主人家遭了灾,才被迫逃了出来。不过,碧溪村里一些嚼舌根的妇女都在背地里说她是哪个大户人家公子哥的通房丫头,因为犯了错被轰出来……    她嫁给季老大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和两个双儿,大儿子名叫季前,那一对双儿兄弟分别是十八岁的季言和九岁的季雨,季前、季言和季雨全都继承了李月娥的相貌,生的极其出色。    季老太的二儿子季有金,也是在地里干活的,为人还算实诚,他媳妇刘玉凤却是个泼辣懒惰的,整天在村里瞎嚷嚷,在家里也总想着法子躲避干活。    季有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季树为人活络在县里码头做工,前年就成了亲,大儿媳是货郎的女儿。二儿子季压,长相憨厚,外表老实,三天前同季言一天成亲,娶了赵家村的一个清秀双儿赵青青。    季老太最疼爱的是三儿子季有银,季有银生的讨喜,嘴巴子利索,加上又是幺儿,深得季老太喜欢,十五六岁的时候,季老太给他找了个木匠师傅,学了一身木匠手艺,大哥二哥靠田地谋生,就他做的一手好家具,日子过得比老大老二红火多了。    他有一对儿女,儿子季选还在县里的书院读书,就像赵立娘愿意倾尽所有供林立轩读书一样,季老太对自己宝贝孙子也是极其偏爱,舍得拿家里的公钱送他读书,其他的几个孙子,识得几个字就不送了,唯有季选还能继续待在书院。    他的小女儿季如,从小就被她的娘亲柳丽娇养,柳丽一心盼着自己女儿能攀高枝。    季老大的大儿子季前、双儿季言和季老二的二儿子季压同在一天成亲,说起来,季前跟季压娶媳妇的聘礼,全都出自季老太从赵立娘那要来的十三两银子。    ☆、季前    季言的亲哥哥季前,打小就生的俊俏,嘴巴又甜,村里的好多妇女双儿都喜欢他,季言的爹娘也疼他,谁知道他越长大越不学好,读了几年书没学到一点知识不说,尽学了些花花肠子回来,为人极其好色,人品和长相完全不符。    十五六岁就开始和村里的寡妇不明不白,跟好几个女人有染,那寡妇的家人撞破他们的奸-情后将他狠狠教训了一顿,季老大夫妇去那寡妇家好说歹说才把事情压下来,但这件事村里人知道的也不少,后来季前也收敛些,平日里在村里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偶尔对路过的女孩双儿吹几声口哨,找着机会就揩点油。    一些妇人双儿对他厌恶至极,但也有一些见他长得俊朗好看,偷闲时愿意跟他眉来眼去说些情啊爱啊之类的……    季老大夫妇对他天天劝说也收不了他的心,再加上是自己的宝贝儿子,根本舍不得打骂,这不,前段时间,季前竟然变本加厉,偷偷跟邻村一个有夫之妇起了猫腻,还一个不小心被奸妇的丈夫发现,那个被带绿帽子的男人将这对奸夫淫-妇抓了个正着。    男人抄起棍子就往季前身上打,棍棍入肉,下手又毒又狠,季前一个软弱小白脸哪里能扛得了这顿打,口里一边讨饶一边嚷嚷着:“是那个女人勾引我的……”全把罪过推到另一个女人身上,那男人听到这些话,反而越来越气,下手更是狠上加狠,最后活活的打断了季前的腿……    等季前被送回去时,已经进气少出气多,李月娥哭爹喊娘的抱着自己的宝贝儿子,季老大赶紧去找了大夫来……最后大夫找来了,可他们家根本出不起诊金,也买不起药钱。季家三兄弟没有分家,家里大部分钱握在季老太手中,季老太对季老大不喜,对他的儿子则更是不喜中的不喜,甚至想着对方为什么不干脆把他打死……她可不想要这么一个丢人现眼的孙子。    免得连累季选和季如的名声,她的孙儿是要考科举当官老爷的,她的孙女也是要当富家夫人的,哪能被季前这个孽障耽误了……    季老太可不愿意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诊金和药钱,她的钱是要给季选留着读书的,还得给季如存嫁妆……怎么能把钱花在季前身上?但季前到底是她的孙子,她也做不得太绝,就提出把季言给嫁了,从聘礼里面出药钱……    于是,季家就在村里给季言寻人家,一开始,季老太出价极高,她其实是没想到十几两银子把季言嫁出去的,就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聘礼钱,特意把银子说得高了些,可谁知,真有赵立娘那样的傻女人愿意给花十三两银子给自己儿子取个双儿做夫郎。    就算把季言送给人做妾也就这个数了……季老大夫妇到底是舍不得让自己孩子给人做妾的,他们安慰自己道:林立轩人虽是傻了,但林家好歹是村里知根知底的,就算孩子嫁过去,平日里有自家帮衬着,也不至于太受罪……    收到了赵立娘那送来的四两银子定金后,又加上季老大家砸锅卖铁的积蓄,欠下来的诊金还了,季前的药钱也有了……季老大夫妇却又得知了一个令他们伤心欲绝的消息,那个大夫对他们说,经过了这一次毒打,他们的儿子季前,以后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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