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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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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顿饭做的两极分化, 当凌尘端着佳肴帅气的走道餐桌前时,林浔还在灰头土脸擦弄到腿上的蛋清。    林浔心叹一声老天不公。    凌尘的菜做的很好吃,尤其是生滚鱼片,肉嫩, 味儿正。林浔一下子吃了半盘子。    凌尘拿纸擦了擦她嘴角, 颇为得意的问:“你不是最喜欢酸辣土豆丝吗?”    林浔用十分真诚的眼睛看着他:“你不能拿着公主裙在灰姑娘面前问, 为什么不再选你最喜欢的牛仔裤了。”    凌尘:“伶牙俐齿。”    一顿饭风卷残云, 林浔拍着肚皮靠在椅子上。说:“一会儿我去洗碗。”    “这么自觉?”    “应该的应该的。”    凌尘笑了笑,盯着林浔乱摇的小脑袋, 突然说:“我觉得, 有种过日子的感觉。”    林浔脸颊微红,问:“不好吗?”    凌尘没答,冲她招了招手,林浔走过去, 被他拉住坐在大腿上,凌尘脑袋放在她肩膀上, 郑重又亲昵的说:“好。”    午后的阳光透过茶色玻璃铺满客厅,林浔微微扭头,散在她眼上的光亮让她闭了眼, 闭眼就觉得有点小困。凌尘一直伏在她肩头,一瞬间, 空气里弥漫着安静的味道。    林浔咯咯笑了起来,凌尘抬头,问:“你笑什么?”    “哎, 你粉丝要是知道你是个家庭煮男,会怎么想?”    凌尘扯了扯嘴角。    林浔心中一种不详的预感。    “估计觉得你上辈子拯救了河外星系。”    “……河外星系是哪个系?”    “就是有成千上万个银河系。”    “……”    林浔问他:“你怎么会做这么多菜?平常很闲吗?”    凌尘:“小时候学的,长大不会忘了。”    林浔自喃:“小时候……”    凌尘看着怀里低头的姑娘,她正卷着自己体恤的一角。灰色的,和她的黑色的,相映交叠在一起。    凌尘把她搂得更紧了:“我给你讲个故事。”    林浔弯了弯嘴角:“什么啊?”    “从前有个小男孩,他的父母很奇怪。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很幸福,可只有这个小男孩觉得他们不幸福。那个小男孩偶然之间听了一个故事,有另一个孩子,他们的父母要分开了,那个孩子就给他们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的父母很感动,就决定不分开了。那个小男孩很开心,于是学做各种好吃的,他比那个孩子更努力,每天都做很多好吃的,可他的父母还是分开了。”    林浔哑然,坐在他的怀里一动不动。    凌尘突然低笑了一声,说:“可笑的不是这个,是当他们分开后,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如此不幸,可小男孩却从他们脸上看到了比以往都幸福的神情。你说,怎么会这样呢?”    林浔怔住,凌尘的手在不自觉间把她的腰箍得更紧了。    他又说:“那孩子太笨了,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林浔把手放在他宽大细腻的手背上:“有些事不用明白,忘了就好。”她顿了顿,又说:“因为你不会重蹈覆辙,知道也没用。”    凌尘身体一怔,狠狠把她搂在怀里。    林浔:“有个小女孩居然和你一样,一样的开始一样的结局,只是整个过程她什么都没有做。她觉得自己实在是渺小,根本无能为力。后来发现,的确是无能为力,可总是觉得如果当初做点儿什么,至少不会这么遗憾。”    凌尘:“后来那个小女孩怎么样了?”    林浔问:“你猜。”    凌尘笑了,说:“我猜从现在开始,她这一生所有的不幸,都已经经历完了。”    他觉得他的一生简单的要死,顺利的发狂。他觉得他可以用这一生的运气去打败命运的噩耗,为她披荆斩棘。    她是上帝,他是武神。    她要高傲又清高,也要在他给她的征战出来的国度里为所欲为。    林浔把头埋在他怀里,幸福的哭了出来。    凌尘拍了拍她的背,颇为无奈:“你现在哭不是打我脸么……”    林浔不为所动,哭的更凶。    凌尘搂着他,突然说:“我带你去见我妈。”    林浔抬头,脸上星星点点,说:“我和她很熟的。”    凌尘摇了摇头:“以前是你和她的事,现在是你和我的事。”    林浔犹豫了一下,擦干脸,点了点头。    ***    凌尘真的带着林浔去见家长了。电影开拍前一个月男主角带女朋友跑去美国度蜜月,这让尤江气的大喊一声去他大爷的!关键这女朋友还是他刚聘用的助理,接下来两个月这对儿狗男女都要在自己面前晃悠。    气急之下,尤江一个电话打了过去。    “你是把人给我塞过来就不管了是?你丫知不知道你自己是制片人啊?领证了吗你就去度蜜月?”    凌尘听的耳朵一疼:“谁给您老说我去度蜜月了?”    “那你去干什么?还打算一去十几天!”    “我去做领证的前期准备啊。带她见我妈。”    “呵,万一你妈不同意你就别找我哭。”    “不会,不同意我顶多找人人迹荒凉的地儿把人办了,弄个生米煮成熟饭的,给她抱个孙子回去,一年半载恐怕暂时回不来。到时候你可别找我哭。”    “滚犊子!”    凌尘笑呵两声:“不跟你说了,我登机了。”    为了避开媒体耳目,林浔和凌尘坐的是不同的航班,时间一个前一天晚上,一个第二天凌晨。    两人对美国都不陌生,直接在酒店汇合了。    林浔坐的是凌晨的飞机,到酒店直接扑到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纽约的夜红绿相映,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数不清的激情与澎湃。    林浔醒的时候凌尘正坐她身边看书,她睡眼朦胧确定了身边的男人后,像是心安了,转了个身搂着他又闭上了眼睛。    “醒了?”    凌尘放下书,在她脑袋上揉了几下。    林浔不说话,凌尘拨开她的头发,手指在脸蛋儿上画着圈:“起来,八点了,你再睡下去半夜要睡不着了。”    林浔被他聒噪的睁开眼睛,原地发愣,然后看到露出来的书角,问:“看的什么?”    “了不起的盖茨比。”    林浔笑,说:“悲剧。”    “是吗?”凌尘不以为然:“我倒不这么觉得,盖茨比活着,可能比死了更难受。”    林浔沉默,她不想一醒来就跟他讨论这种哲学问题,脑子会坏的。于是换了话题:“起床马上又要睡觉了,还不如一直睡。”    凌尘手指拨弄着她的耳垂,轻声说:“谁说的,能干好多事儿呢不是?”    林浔突然觉得耳朵麻了,她睡觉睡的浑身筋骨难受,就要陪这人厮混,实在有点难以接受,于是果断起床,说:“就是,我们逛街去,正好我怕行李中,来的时候没带多少衣服,得去再买些。”    凌尘瞧她一副装的什么都听不懂的样子,兀自笑了笑。买东西啊,也好也好。    林浔穿的便装,不是她找借口,她真的只待了一套衣服换洗,一件运动衣,一件白衬衫加牛仔裤。毕竟要是来见未来婆婆的,怎么也得在当地置办两件好看点儿的行头不是?    虽然她这个婆婆如果见到自己的未来儿媳妇是她的话,根本不会注意任何细节的……    林浔收拾的极为利索,转身看到凌尘只穿着一件体恤和长裤,戴了顶帽子。    他在国内从来都是口罩帽子万年搭配,有时候再加一个墨镜,把整张脸遮生怕别人不知道这人是个明星。    不过至于哪个明星,就随他们猜    想想是在美国,林浔也觉得这样就行了。    进电梯的时候,林浔拿着手机在备忘录上写东西,凌尘朝下瞥了一眼,问:“都买些什么?”    林浔:“买几件衣服,内衣,一双鞋,给阿姨的礼物,还有零食。”她说完,顿了一下,问:“我要是买一斤提拉米苏回来,会不会胖死?”    凌尘很客观的回答:“你要是再胖个十斤,我觉得最好。”    林浔听了乐滋滋的,感觉提拉米苏已经插上小翅膀朝她飞过来了。    不过她还是忍不住打趣:“你们做演员的,审美能不能别这么奇怪。”    “作为你的男人,你不能让我站在床下角度审视。”凌尘幽幽看她一眼:“你得考虑到我床上的感受。”    你特么才胸小呢!    凌尘不管她的白眼儿,“一会儿我帮你挑衣服。”    林浔心想他眼光应该不错,于是点了点头,但是凌尘补充:“我说的是内衣。”    林浔:“……”    虽然预料到自己买内衣的时候他肯定指手画脚,但也不用这么堂而皇之毫不掩饰?    “你帮我也挑挑外边儿穿的呗,总不能我穿个比基尼去见杨老教授?”    凌尘:“……”    “没事儿,你外边儿的所有人都能看见,你肯定不会乱买,里边儿的,让我一个人满意就成了。”    林浔撅嘴:“我里边儿的也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你敢!”    “合着你的审美是与世相违了?”    凌尘突然发现自己被绕进去了。    电梯叮的一响,开门前的一瞬间凌尘低头在她嘴唇上咬了一下。    “唔!”林浔委屈,这男人忒不讲理了。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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