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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甜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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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父母吵架, 沈信桢就会一个人躲去楼下的小巷子里。    在那个阴暗的谁也看不到的角落里藏起来, 一直等到听不到怒骂争吵声, 等到天色深浓不见五指的时候,她才悄无声息地回到那个颓败的家。    沈母是一个除却外貌都很平庸的女人,但心思细腻, 温顺柔软,这样一个女人对习惯行走在路上的父亲来说是一个极佳的附庸品。    他习惯了让她打点一切,让他的旅途变得顺畅而舒适。    但女人一旦怀孕生子,母性就会大于男女爱意, 当她不能再和父亲辗转于一个又一个酒店的时候, 当她开始把更多精力转移到沈信桢身上的时候, 父亲便开始不断的质疑, 质疑母亲对他的爱意, 质疑自己当初的眼光, 他是自视甚高的流浪诗人, 怎么能允许自己的伴侣是一个庸俗平凡甘愿埋葬在柴米油盐的中的女人?    他把这一切原因归咎在沈信桢身上。    沈信桢对于父亲来说,只是他享受制造过程的副产品, 出生伊始,就成了他的负担。    她躲在厨房墙边,听父亲对母亲歇斯底里的谩骂。    他不愿和母亲两人在一起为家庭营营役役,无尽负担,失去自由和乐趣,只为了抚养一个孩子。    他说:“送去孤儿院照样可以活,我们去过自己的生活不好吗?”    他向往的诗和远方里, 没有家庭,也没有沈信桢。    他对沈信桢不好不坏,没有多少收入的他也会每天给她零花钱,那是一种不代表爱意的关怀,如果沈信桢不是他的孩子,他依旧会给。    这是他的“格调”。    行走在路上的人,往往多是无情。    他终于,在沈信桢八岁那年再也无法忍受,决定割舍一切重新出发。    “是你自己要生,那就自己养!”他对母亲说。    从那天起,父亲变卖了所有财产,义无反顾的去追逐他理想的生活,而母亲,一无所有,即使再苦再难也没有丢下她。    父亲离开之后,沈信桢和母亲才知道父亲欠下巨额高-利-贷的事情,讨债的人冲进家门,把房间摆设打碎一地,对着瑟瑟发抖的母女恶劣威胁。    沈信桢的母亲当晚便带着沈信桢逃了。    她们在另一座城市辗转漂泊,度过了很艰难的一段时光,饥饿、寒冷、无所庇护,那个时候沈信桢学会了最简单的生存本能——偷窃。    如果不学会卑劣,那等待她们的只有死亡。    这段不堪的记忆,牢牢印刻在沈信桢的骨髓里,将来不管她成长为什么样的人,这段过去都会跟着她,不死不灭,时时刻刻提醒着她:沈信桢,是一个小偷。    母亲出色的外貌成了最大的负累,风餐露宿时,总会遭受来自男人的骚扰磨难,母亲怯懦胆小,只会无能哭泣,沈信桢只能迅速成长,以十岁的小小身躯保护母亲。    漂泊半月,沈母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工作之余不能照看沈信桢,她便偷偷跑去小学蹭课,一开始总会被赶走,但时间一长,老师甚至会搬给她一个小板凳,让她坐在教室最后排听课。    她的成绩总是最好的,即使老师从来没有让她参加过考试。    两三个月后,沈母的工资终于能够租一间小屋子。    沈信桢很高兴,非常高兴,她高兴地几乎要跳了起来,她牵着妈妈的手飞奔跑去出租屋,拿着钥匙做第一个开门的人,然而第一眼就看到了连门都没有的厕所。    污渍斑斑的马桶,散发着异臭的房间,还有两眼含着泪水的妈妈,这一切足以让幼小的沈信桢明白,她们未来要面对的,只会是漫长煎熬如同拉锯战的生活。    高利贷不断追上门污言秽语甚至动手动脚,沈母只好带着年幼的她再次离开。她们的生活于冰火两层,不断上下徘徊,不论怎样挣扎也逃脱不掉,不断的逃,更换居所和工作,在此期间沈信桢甚至没有正规学籍,一直到高中,母亲托一个“叔叔”办好。    从那天开始,沈信桢有了一个“叔叔”,40多岁,大腹便便,头顶稀疏毛发挡不住光亮头皮,他坐在拥挤小屋的简陋沙发上,对着16岁的沈信桢和蔼的笑。    “你就是桢桢?生的比你妈妈还漂亮!来过来跟叔叔说几句话。”他把她拉到身边,切切抚摸沈信桢的单薄后背和光滑幼嫩的胳膊。    沈信桢始终低着头,几乎低到尘埃里去,“叔叔”每一下抚摸仿佛是将她拍进更黑暗的深渊里,黑暗阴冷透不进一丝光线,那也正是她生活的位置。    但即使那样的沈信桢,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遇见秦高朗。    隔壁小区的秦高朗,是这一带出名的阳光少年,沈信桢和他见过几次,但她总是低着头,完全无视他走过去,直到秦高朗叫住她。    “诶,你就是沈信桢?”    少年的声音清亮,透着沈信桢从没感受到的蓬勃朝气。    她缓慢回头,见到站在她身后的少年,整个人湿漉漉的,不知是汗还是水,头发还往下滴着水珠,蓝色球衣前襟湿了大半,贴在胸膛上随着呼吸起伏,麦色皮肤的脸上有着运动后的红晕,单手挎着篮球,站在烈日阳光下冲她笑。    即使在很多年后,沈信桢依旧能清晰回忆起秦高朗那健康而充满朝气的样子。    他身上蒸腾着汗水大步走近他,咧嘴一下,自下而上的看她紧低着的脸,和她对上视线时微微一愣,脸变的更红了,嘟囔一句:“什么一中校花,哪有那么好看……”说着,就跑了。    从那天起,孤独自卑的沈信桢身边有了第一个朋友——秦高朗。    阳光开朗的秦高朗,是沈信桢这黑暗生活中唯一的慰藉,是他,让她窥见生活中的希望,是他让沈信桢在这黑暗生活中依旧渴望着向上。    她默默守候着他,就连接近占有之心都不敢生出一点,看着他不断更换的女友,微笑着送上真诚祝福。    沈信桢的快乐是秦高朗给的,所以,她只要秦高朗快乐就够了。    只要秦高朗快乐,那么,沈信桢也会快乐。    于是,沈信桢追随着秦高朗考上了当地一流名校,在那里,她遇到了像太阳一样耀眼的温则。    她永远都会记得在那炎热夏季的开学典礼上,温则低垂眉眼安静弹钢琴的模样。    那是一张清俊中带着冷艳的脸,在高清镜头下也看不到毛孔的白透肌肤,高挺的鼻梁还有红润的薄唇,仿佛天生带妆般在灯光下美到了极致,但深刻的面部轮廓和浓黑的眉毛不显丝毫女气,更添几分成熟英俊。    他穿着一身宝蓝色西装,袖扣反射光线像是一个光点,随着他弹琴的手移动。    人的美,往往不在相貌而是仪态,仪态美,是超越皮囊之上的高级美感。    灯光将温则周身打亮,大屏幕切换到他的脸,就连他垂眸的神态也看得清晰,一直到他鞠躬下台,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也没能停歇。    台下女生一阵阵叫他的名字,沈信桢默默地把这个名字藏在心底——    温则。    温暖的温,法则的则。    她以为这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她的人生正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但,颠覆坎坷没有终止之时,讨债的人再次追上门,因为恼怒于她们的逃跑,不顾及对方是柔弱女性,拳脚相向。    一个丧失生存本能的柔弱母亲,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儿,如何还?    沈信桢每日三份兼职,没日没夜赚钱还债也不够每月利息。    沈母开始辗转在各个男人之间,因为贫穷和操劳,日渐年老色衰,又因沈信桢阻挠而失去依傍,被讨债人殴打之后便不受控制发泄在沈信桢身上,她打骂沈信桢,说后悔说遗憾跪求苍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沈信桢看她痴癫发疯,只会愈加沉默的跑出去。    她站在空无一人的小巷,苍白灯光投在她脸上,眼泪盈眶完全不能自抑,只能仰头大口呼吸,胸腔起伏剧烈,终于哭出声来。    赤贫,堕落,压力,困境……这长久以来的生存拉锯战,让人一点点消磨希望,心灰意冷如同行尸走肉。    谁来救救她。    谁也好。    请救救我。    ——“信桢?”    当温则的声音传来时,沈信桢第一次感受到人生中真正的仓惶恐惧。    她脸上还留着红肿的掌印,衣衫凌乱狼狈,嘴角破裂开,渗着未干涸的血丝。    一颗心高高悬起,脚落不到实处,周身充斥着虚无的恐惧,如履薄冰,如蹈高空。    她不敢回头,捂住脸往黑暗的地方跑去,他追上来,一把抱住她,将她的脸轻轻的护在他宽厚的胸膛里。    “信桢,别害怕,我来了。”    她不知道远在学校的他,如何跨越这一千多公里,找到她的家,最终来到她身边,她只知道,在这一刻,她第一次被人真切的呵护在怀里。    他没有追问,甚至没有问一句她脸上的伤是从何而来,她只知道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些讨债的人,一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是温则帮她还清了债务。    后来,她对温则说:“我那时想,妈妈不是不爱我了,而是只有我。我们都习惯伤害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不是吗?”    温则只是看着她,没有回答。    她和温则并肩走在冬日的大街上,看着城市林立的高楼大厦,怔愣出神。    “人类如果像房子一样就好了。不管受多少伤,只要不致死就不会倒塌,”    她说完,又笑自己,低下头喃喃自语:“会有这样的人吗?不会。”    “我不会倒塌的。”他突然说。    低低的声音,带着让她熟悉的安心。    她抬头看他。    像房子一样的人,只要不死就不会倒塌的人。    所以——    “沈信桢,依赖我。”    他说。    她定定看着他,看他身后灯光照耀,而他就站在逆光中,像是太阳一样耀眼。    这世界上有像太阳一样的人,只是远远看着就足够耀眼了。    像太阳一样温暖闪耀的温则,像蝼蚁一般卑微狼狈的沈信桢,对温则,她只能远远守候着,如果靠近,就会被灼伤。    那天,她在日记写:    “温学长很好,声音很好听,怀抱很温暖。    但,我不喜欢他。    ……恩。”    沈信桢啊,真的是一个很卑劣的人,她甚至会在日记里撒谎。    “喜欢”这个词太危险,因为它让人心生幻想,她这样的人,这样的人生,不允许有这个词存在。    他一步步靠近,她一步步后退,胆小退缩做感情里的逃遁者,甚至伸出尖锐利爪伤害对她示好的温则。    保持距离,才可以维持她珍惜的这段感情。    她害怕温则靠近她,了解她,因为只要这样,她的那些阴暗和卑鄙就全都曝光在他眼前,到那个时候,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当她终于把他推远,终于让他心灰意冷时,却发现这一次,她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温则毕业,正预备进入公司工作,沈信桢那边传来噩耗——    沈母因病去世了。    她身体柔弱,近几年的荒唐生活早把自己掏空,离开人世,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温则赶回去,帮助沈信桢操持葬礼,葬礼一结束,沈信桢便失踪了。    被温则“处理”过的讨债人报复般的找到沈信桢,没人知道那两天两夜沈信桢经历了什么。    她依稀看到,她在一片黑暗中,饥饿疲惫,呼吸微弱,无力挣扎,无声呐喊,来来去去都是那句:温则,温则,我在这里。    “哗啦”一声,眼前黑暗被揭开,光线横冲直撞照射进她的眼睛里,刺眼如同盲目。    一片白光中,她慢慢看清他憔悴慌张的脸。    那个总是光鲜亮丽意气风发的男人此刻神情憔悴形容萎靡,担忧地望着她,切切抚摸她的眉眼。    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她扑进他的怀里,哽咽道:“温则 ,我在这里。”    “……恩。”嘶哑的声音,带动胸腔的震动,一切都如此真实。    那在黑暗和绝望中的一声声无人听闻的求助,终于等到了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 信桢没有被qj啦,真的不用担心,甜文标签还在呢,下一章就在一起啦~撒糖~    受虐待和被解救之后的记忆永久遗忘了,看温先生怎么处理了~(俩人以前不是虐恋啊!)    接下就是;信桢各种姿势治疗温则xl(女友特殊疗法)/ 主次人格争宠/ L的中二事迹~    ps:至于想弃文的或许可以看完下一章走向再决定?说不定会有另一番惊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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