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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69章 送老毛子去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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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向晖走向那个捂着肩膀,一脸惊恐的黑发老毛子。
    “求,求你,别杀我。”
    黑发老毛子跪在雪地里,一只手死死捂着流血的肩膀,另一只手高高举起,哆哆嗦嗦地用生硬的汉语求饶。
    “我,我不是坏人,是伊万,伊万他贪心。”
    耿向晖没说话,只是用缴获来的那支枪,枪口平稳地指着他的脑袋。
    黑发老毛子彻底怕了,手忙脚乱地从自己怀里掏东西。
    一把匕首,半包揉得皱巴巴的香烟,还有一个小小的,黄铜做的罗盘。
    他把东西都堆在面前的雪地上,双手合十,一个劲地作揖。
    “都给你,都给你,放我走。”
    耿向晖的目光,落在了那个罗盘上。
    他走过去,一脚把匕首和香烟踢开,弯腰捡起了那个罗盘。
    罗盘很旧,边缘都磨得发亮了,中间一根黑色的指针,和自己的那个罗盘非常相似。
    “你们拿这个干啥?”耿向晖问。
    “找,找东西的。”
    黑发老毛子结结巴巴地回答。
    “伊万说,这里有宝贝,中国的宝贝。”
    耿向晖心里一动。
    看来,这两个老毛子不是偶然闯进来的,也是冲着这片盆地来的。
    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冲着人参,还是别的。
    耿向晖把罗盘揣进自己怀里,枪口依旧没放下。
    “衣服,脱了。”
    “脱了!”
    耿向晖声音不大,却让那老毛子浑身一抖。
    他不敢再犹豫,哆嗦着解开皮袄的扣子,把厚重的皮袄脱下来,扔在雪地里。
    里面只剩下一件单薄的毛衣。
    风雪一灌,他冻得嘴唇发紫,上下牙齿不停地打架。
    耿向晖捡起地上的皮袄,抖了抖上面的雪,一股膻味。
    他没嫌弃,直接套在了自己身上。
    两件棉袄,一件皮袄,总算把那股刺骨的寒气挡住了不少。
    他把剩下的战利品收拾好,背包更沉了。
    “滚。”
    耿向晖吐出一个字。
    黑发老毛子愣住了,似乎没听懂。
    “滚,懂吗?”
    耿向晖用枪管戳了戳他的胸口。
    “往那边走,一直走,别回头。”
    他指了指风雪最密集的方向,那是罗刹沟的深处。
    “不,不,那里是死路。”
    黑发老毛子惊恐地摇头,眼泪鼻涕混在一起,在脸上结成了冰。
    “那是你的路。”
    耿向晖的声音冰冷。
    他把那件厚重的皮袄,还有缴获来的武器弹药,全都捆好,甩到自己背上。
    黑发老毛子看着耿向晖,眼神里全是绝望。
    他知道,这个看着瘦弱的男人,根本没打算让他活。
    耿向晖不再看他,转身就走。
    走了几步,他又停下,头也不回地说道。
    “别想着绕路回来,也别想着去镇上报官。”
    “这山里,我比你熟。”
    “你要是敢耍花样,下一次,我就不是把枪口对着你的脑袋了。”
    黑发老毛子浑身剧烈地一颤。
    耿向晖没有走远。
    他绕到一个山坳后面,躲在一块巨石下,把三杆枪都架好,枪口对准了那片空地。
    他不信任何人,尤其是一个刚刚还想杀他的人。
    风雪中,那个只穿着单薄毛衣的身影,在雪地里挣扎了很久。
    随后踉踉跄跄地,朝着耿向晖指的那个方向,一步步走去。
    直到那个身影彻底变成一个小黑点,再也看不见,他才松了口气。
    他检查了一下缴获来的东西。
    两杆枪都是好货色,保养得不错。
    子弹也满满当当。
    那壶伏特加,更是救命的东西。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了那两个黄铜罗盘上。
    一个是从李正阳那里得来的,另一个,是从老毛子身上搜出来的。
    两个罗盘样式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老毛子的那个,看着更旧一些。
    耿向晖心里一动,把自己的那个罗盘掏了出来。
    那根乌黑的骨针,依旧稳稳地指向他刚刚挖出人参的那个盆地。
    他收起罗盘,又把老毛子的那个平放在手心。
    诡异的一幕出现了。
    老毛子罗盘上的那根黑色指针,在轻微地颤抖了几下之后,竟然指向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指向的,正是那个黑发老毛子离开的方向。
    罗刹沟的深处。
    耿向晖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一个罗盘,指向人参。
    另一个罗盘,指向绝地。
    这算怎么回事?
    他忽然想起,那个老毛子说过,伊万说这里有宝贝。
    难道,这罗刹沟里,除了那一窝人手参,还有别的好东西?
    一个比人手参还金贵,能让这些老毛子冒着杀头的风险,也要跨境来找的宝贝?
    耿向晖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自己好像卷进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里。
    他把两个罗盘都收好,不敢再耽搁。
    无论那里面有什么,都不是现在的他能碰的。
    当务之急,是赶紧带着这五棵参回家。
    他咬着牙,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镇上的方向走去。
    回去的路,比来时更难走。
    翻过一道山梁,耿向晖停了下来。
    前面不远处,有一片枯死的桦树林,黑色的树干光秃秃地立在雪地里。
    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绕着这片桦树林转了一圈。
    很快,在一棵倒伏的枯树下,耿向晖有了新的发现。
    他用脚踢开厚厚的积雪,枯木上,长着一簇簇黑褐色。
    木耳。
    都冻得硬邦邦的,但品相极好。
    这东西不压秤,晒干了能存很久。
    白微最喜欢用木耳炒鸡蛋。
    耿向晖把能看到的木耳都采了下来,装了小半个油包。
    收拾好一切,耿向晖重新背起行囊。
    耿向晖出山用了更长的时间,终于在第三天看到边境小镇的房屋。
    刚一进小镇,耿向晖想找个土郎中治疗一下伤势。
    正在他走在镇上小街道的时候,就听到后面有人叫他。
    “哎呦,这不是向晖吗?”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街边传来,带着几分惊讶。
    耿向晖脚步一顿,抬头看去。
    镇上供销社门口,一个穿着蓝色工装棉袄的男人,正瞪大眼睛看着他,嘴里叼着的烟都忘了抽。
    是王翠花的丈夫,李建军。
    耿向晖点了点头,没说话,只想赶紧走。
    “我的天,向晖,你这是…你这是把山给搬回来了?”
    李建军几步跑了过来,围着耿向晖直转圈,问道。
    耿向晖现在的样子,确实有点吓人。
    一身的雪,脸冻得发白,走路还一瘸一拐。
    最关键的是,他背上背着三杆枪,鼓鼓囊囊的背包上,还捆着一张硕大的,黑毛油亮的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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