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沈瑜包扎完伤口回到包间。 好朋友问道:“你不是去上厕所吗?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你点的几首歌都过了。” 沈瑜笑:“没事, 你们先唱,我再重新点。” 好友大白有点口渴,便放下话筒,开始八卦起沈瑜和她暗恋的那位男神来。 “诶, 你和那个易先生怎么样了?” “上次一起吃过饭了。” “哇塞,这进展可以!”大白有点惊喜,又问, “在哪吃的饭?” “在他家。”沈瑜抿了口茶, 有点羞涩。 “瑜瑜,可以的!”大白冲她比了个大拇指。 其他人也忍不住好奇起来。 “你准备什么时候摊牌啊?” “这都几年了,我们孩子都有了,你还没脱单。” “我要是你就直接冲上去把他的衣服扒拉了。” 沈瑜摇了摇手,往后缩了缩:“不行的, 不行的, 我做不到。” 大白拍了拍她的背:“瑜瑜,别怂,你再拖拖拉拉你家易先生就要成别人家的了。” “我” 沈瑜何尝不想早日跟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只是易等闲那个人,实在是清冷, 似乎对什么都不甚在意。 她担心,如果捅破了这张纸,两个人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又抿了口茶,沈瑜忽然苦笑地扯了扯嘴角。 朋友, 或许他们连朋友都不是。 既然什么都不是,她又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沈瑜握紧透明的茶杯,目光变得坚定起来,下次见到易先生,她一定要告诉他。 自己的心意。 另一个包厢里。 乔流火正弯腰收拾自己的东西,她将茶几上的瓜子壳用卫生纸扫到垃圾桶,然后擦了擦自己面前的桌面,再将手机放回包中。 “老大,我先回去了。”乔流火走到章天启面前,颔首道。 正唱着歌的章天启愣了愣。 然后收了声,看向乔流火,点点头:“行。那你路上小” “不准走。”何漓单手插兜站了起来,打断章天启,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乔流火。 包厢的气氛变得尴尬。 背景音乐里邓丽君甜甜的歌声还在继续,五光十色的彩灯在天花板上旋转,而乔流火和何漓各自立在一侧,静默无声。 “啪”地一声闷响。 包厢的门被推开,未见来人,先闻其声。 “老婆,我来接你回家了。” 这道声音很清朗,穿透力极强,即使在略显喧闹的KTV中,仍然有它独特的辨识度。 出现在门口的男人,个子很高,身形匀称,恰好挡住了整扇门。 给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易” 刚想叫易叔叔的乔流火看见他眼中狡黠的微光,立马改口道:“老公,你来了。” 易等闲上前,揽住她的腰身,另一只手替她将额角的碎发往后拢,很亲密地在她发顶印下一个吻,并道歉:“对不起,让你等久了。” 她轻轻地摇了摇头。 漂亮的波浪卷漾起海浪般的小弧度,扫得他的手背酥酥痒痒。 易等闲看向包厢里的其他人,目光温润。 “祝各位玩得愉快,我就先带她回去了。” “慢着。”何漓两步并作一步走过去。 他轻轻挑起眼尾,睨了易等闲一眼:“你是乔流火老公?” “是的,我们住一起。”易等闲紧了紧握着的手,微笑道。 “你。” 何漓稳了稳心神,问:“结婚证呢?” “没带。”易等闲始终气定神闲。 何漓瞥了眼乔流火光洁的手背,呵了声。 “她在员工档案上可登记的‘未婚’。” 念到‘未婚’二字时,何漓加重了语调,并故意看了看易等闲。 “何总。” 沉默了半晌的乔流火主动站出来,无畏地看向他,表情很认真。 “抱歉,我的个人信息作假了。其实我已经结婚了,明天我会主动向公司请辞。” 说完,她也向章天启鞠了一躬,“谢谢老大对我的照顾。” “乔流火,你连婚戒都没戴,就说自己结婚了?”何漓轻嗤一声,满脸皆是不信。 他以为,这是乔流火找来的托辞。 易等闲似乎早就料到这种情况。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块丝绒质地四四方方的小盒子,轻轻打开,两枚戒指躺在其中。 一枚钻戒,小小的指环上,葡萄籽那么大的一颗钻石,中间镶嵌一点鸽子血,美轮美奂。 即使在昏暗的光线下,依旧耀眼得让人无法直视。 易等闲淡笑着拿起这枚钻戒,戒指内刻有乔流火的名字缩写。 他很绅士地抬起乔流火的右手,轻轻地将它套入她纤细的无名指。 薄唇轻启,语气带了几分轻斥,但更多的是宠溺:“怎么总不戴戒指?它放在家里,哪有戴在你手上好看?” 这句话对别人说是恭维,但对乔流火说,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乔流火的手是可以拍广告的模特手。 白嫩、纤细,十指葱葱,指甲壳干净无暇,水晶般剔透。戒指单看过于雍华,但戴在她手上,就变得玲珑精致,且添了丝生机,给人乖巧安静的错觉。 易等闲自己也戴上了男款婚戒,四周镶嵌碎钻,华而不俗。 他牵起乔流火的手,在何漓眼前晃了晃,笑道:“她的确嫁了。” 一款造价数十万的钻戒,内部刻着乔流火的名字,明显不是为了应对他临时造的假。 只有一种可能,乔流火,真的嫁人了。 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但最意外的人,莫过于何漓。 他无法接受乔流火已婚的事实。 她高中明明喜欢过他,如果她是嫌弃他学习态度不端正,没有一个好的未来,那么他努力了。 三年修完剑桥大学四年的课程,主动进入自己不喜欢的商业领域,和四五十岁的老头子们勾心斗角,收购了好几家公司。 他现在已经是大公司的总裁了,名下有几套别墅,车库里各种豪车。 他是成功男人的典范,理应得到她的青睐。 他笨拙又执拗地想要引起她的关注,可却总被她视而不见。 何漓忽然明白过来,自己还停留在高三,十七岁那年。可乔流火,却渐渐成长,她从一个少女蜕变成女人,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水晶鞋。 而何漓手中准备的那双水晶鞋,却是她十七岁时的尺码。 “何总,我们先告辞了。”易等闲揽过乔流火的肩头,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 “站住!” 握紧双拳的何漓怒吼一声,脖颈上青筋暴起,他看向易等闲,“是男人就跟我比一场。” “何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孩子气?” 已经转身准备离开的乔流火不得已又转回来,她无奈地瞧着何漓,语气带了丝不耐烦。 易等闲握了握她的手,然后将乔流火拉到自己身后。 他走上去,面对面直视何漓:“如果你输了,就别再惦记我的乔流火,做得到吗?” 两人对峙了十来秒。 一个眼神冷漠,一个眼神愤怒,开着空调的大包厢里没有人说话,周围的空气仿佛凝结了般。 “好。” 何漓扬了扬下巴,递给他一个挑衅的眼神。 易等闲问:“比什么?” 何漓冷笑了声:“虽然我想跟你比拳击,但这里施展不开,还是比喝酒算了。” 易等闲摆了摆手:“不,我不跟你比喝酒。” “那你想比什么?” “比喝茶。” 章天启下巴差点没惊掉,他在职场混了这么些年,还没见过两个男人比喝茶的。 这也太文艺了? “喝茶?”何漓有些怀疑自己听错了。 “嗯,喝酒伤身,万一酒精中毒得不偿失。我提议喝苦茶。”易等闲轻轻笑道。 何漓嗤笑一声:“我以为她找了个多么厉害的男人,原来你就这么点能耐。” 易等闲也不恼:“是,我就这么点能耐,但不知何总是否连这点能耐都没有呢?” 被情敌这样挑衅,何漓顿时就狠狠锤了下茶几,一字一顿道:“好,我就跟你比喝茶!” 何漓不信,易等闲能喝过他。 他比这个男人年轻,他比这个男人更爱她,他绝不会先倒下认输。 章天启去前台叫来服务员,服务员满脸为难:“抱歉,二位,我们店里没有那种很苦的茶。” “没事,我车里有。” 易等闲将车钥匙交给乔流火,又在她耳旁叮嘱了几句,然后说,“就在平日放晕车药的位置。” 乔流火点点头,出去拿东西。 何漓心中却是百味陈杂。 易等闲的那句话虽然简短,但足以证明他们二人相识已久,‘晕车药’三个字更是体现了这个男人对乔流火的了解和照顾。 直到这一刻,何漓才生出一种被时间打败的无力感。 服务员将泡好的苦茶端上来。 众人都忍不住捏住鼻子,光是隔着十米远,都能闻到从茶壶盖缝隙里飘出来的苦味,像煮得滚沸的中药一样难闻。 “这里面都是什么啊?”有人忍不住好奇。 乔流火与易等闲对视一眼,而后似笑非笑道:“苦丁、黄连、莲子心。” 这些都是本草纲目上有记载的药材,作为茶料泡茶,能够消痰利水、护肝解酒,常年饮用可以保健身体、延年益寿,也称作‘益寿茶’。 服务员将茶倒入杯中。 易等闲率先拿起一杯,对着何漓:“当中一味莲子心,最是消热去火,何总应当好好品尝。” 何漓看着他淡然的表情,总觉得他话里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