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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夜风渐起,年久失修的路灯努力发出昏暗的光晕,远山在夜幕中只剩下残留的一点点黛色,季婵提着刚从菜市场买来的蔬果,一个人在路上走着。 晚间刚下过一场小雨,菜市场前面的土地泥泞不堪,高跟鞋轻轻踩上去却要重重的□□,随着一声清脆的“唧”声,季婵满脸忧郁的看着裤脚和脚踝处的大片污渍,半响无语。 季婵是A市一个附属小学的教师,今年芳龄二十七。出身农村的她高考发挥失常,只考了一个和本二线差不多的分数,心高气傲的她本想复读,没想到家人和亲戚都持反对意见,她家的经济情况一般,何况底下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上学要供,不可能让她再读一年,于是无可奈何的季婵只能去读了一所三流的师范大学。 大学四年很快就过去,成功考取教师证的季婵早早的出来教书育人。教师在当时的人们来看是一个铁饭碗,工资不错而且老了还有退休金,是一份有保障的工作,家里人本想让季婵在小县城里随便找一所中学教书,离家近又方便,心气高的她拒绝了,反而到经济发达的临市当了一名小学老师,市里工资比县里多,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里充满了机遇。 即使自己并不怎么喜欢的工作也不能让她丧失斗志,短短几年,季婵从一名没有什么背景的普通老师变成高级教师并身兼附小的副主任,一切不可能在这个只有二十七岁的女孩子身上蜕变成了可能,在她的勤奋下,人生似乎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 和其他居住在学校的老师不一样的是,季婵自己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离学校也不远,步行二十分钟就能到达,每天早上准时七点到校,晚上督促完初中部的学生晚自习也要九点才能下班,除了双休日她几乎顿顿都在学校食堂里解决,至于到了周六周日,就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顺路到菜市场买点菜,留到明天做饭用。 这周的周五早上,季妈妈来过一趟,给季婵带了支从办喜事杀猪的村里人手头上买的猪蹄,村里自个儿养的猪和外面卖白猪猪肉的可不一样,是正宗的本土黑猪,肉质清甜,不带一丝腥气,按照她们家乡话来说叫做‘邻家肉’,意为自家的猪肉。要吃上这一口肉可不容易,近年来除了要办红白喜事的人家养上一两头以外大家都不愿意养黑猪,原因很简单,黑猪的个头小成长期又长,猪肉这种东西你又不能高价卖,大规模养利益低,导致了如果一旦有人家宰杀黑猪,村头村尾的都要去买上两块,特别是猪蹄、排骨这两样,更是抢手货,于是季妈妈这才特意给季婵带上了。 为了迎接这一支不一样的猪蹄,季婵特意买了生花生来炖,白白胖胖的花生仁和软糯弹牙的猪蹄,再喝一口清爽的汤,淡淡的甜味能从舌尖传达到心里!这样想来,她瞬间觉得溅到裤子上的那几块泥点也看起来顺眼多了。 从包里抽出一张纸巾来,季婵打开旁边人家房子后头水池上的水龙头,放小了水流沾了点水,再蹲下身去擦拭脏了的地方,等她擦干净了站起身把纸巾揉成一团扔到垃圾桶之后,灵敏的耳朵捕捉到不远处传来洪亮的吆喝声,眼睛又是一亮。 吆喝声卖的不是什么多么新奇古怪的东西,而是普通到不行的芋头。 芋头这东西虽然难处理,但是架不住季婵她爱吃呀。香芋拿刀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再放油锅里炸至金黄色捞出放到一边,留点油把白糖炒融,再倒芋头进去翻炒几下,撒点芝麻出锅装盘就是一道很有名的徽菜——拔丝芋头了。拔丝芋头外头糖浆香甜,里面芋头酥软,中间那一层表皮更是焦脆可口!唯一遗憾的是这道菜最好趁热吃,等它再凉了一点就粘牙了。 芋头切了块既可以拿来烫火锅也能用来和肉类红烧,五花肉和猪蹄是最合适的了。芋头自身的味道较为平淡,却能够包容和吸收其他味道,在和自己融合起来,形成一道美味。随着吆喝声而来的季婵在拐了个弯之后,不远处还剩下来小半车芋头的电动三轮前还停留了三三两两的人,看起来生意还不错的样子。 摊主卖的槟榔芋果肉是漂亮的紫灰色,淀粉含量高,香味浓,故又名香芋。它产量高,一个最少也有两三斤重,季婵思量着店主卖五斤三块的话,她挑两个小的,凑个五斤就行,多了吃不了。 遗憾的是这半车芋头品质太好了,没有虫眼和臭斑,个顶个的大,都在五斤以上!季婵看着摊主貌似纯良的笑容,卷起袖子拼了老命才在里面找了个两斤多重,又挑了一些鸡蛋大小的芋仔,凑足了五斤,买了下来。 芋仔削了皮,煮米饭的埋几个进去一起煮,又饱实又香,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袋子里的花生先放放,猪蹄用芋头闷了更合她的口味。东西有点重,季婵腾不出手来拿钱包,只能夹在腋下。 再往前一段要穿过一条小巷,路灯照不到里面,因为地上铺的是青石板比之外面好走了不少,高跟鞋磕碰的声音在这里特别明显,就算是轻巧的布鞋也有声响。季婵回头看了一眼,走在她后头的是个带着棒球帽的少年,皮肤黝黑,染着个黄毛,牛仔裤上沾上了不少泥点,估计是和伙伴们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疯玩了。她没在意,提着东西往边上让了让,巷子很小。 男孩被她突然回头吓了一跳,看见季婵没什么反应后这才放下心来,他小跑了几步,经过季婵的时候猛然伸手抢夺她的包,半大的小子力气是很惊人的,一下子就把季婵的包抽走了,随后一溜烟的跑了。 季婵当场一愣,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后也是撒开了脚丫子追,虽然提着两袋子东西,速度却是不慢,估计是平时抓那些小情侣磨炼出来的,这个教育工作者半点不喘,甚至还有余力严厉的呵斥对方。 “你给我站住!” “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生?才多大就敢干出抢钱这种违法的事来了啊?” “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市附小的副主任!” “还跑?” 季婵眯起眼睛,看到少年因为明显慢了不少的速度和为了甩掉她特意大幅度的跨步,立即用上了全身力气追得死紧,如果再让她再凑近一点,估计能一脚把少年踹翻。 少年气喘吁吁的跑出好一段路才敢停下来,他撑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呼吸,额头上满是汗水,随便卷起袖口抹了下汗,看见那个自称是学校副主任的女人没有追来这才松了口气,从抢来的钱包里掏出现金数了数,心满意足的把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再把钱包扔在地上一脚踢开,嗤笑道:“傻逼,吓唬谁呢,我们自个学校的老师我会不认识?” 他不知道的是,他抢的的确是他们学校的季副主任,而这个倒霉的女人为了追他一脚踩进了被偷了井盖的下水道里,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就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 “叽叽,叽叽!” 季婵是被鸟叫声给吵醒的。 她的眼睛还有些睁不开,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只知道身处的地方十分的光亮,额角青筋直跳,一阵疼似一阵,她哆哆嗦嗦的抬起手用力一摁,整个人跌入柔软的落叶中。 “别吵!” 不知道是哪来的小鸟十分的不知趣,在她周围叫来吵去的,弄得原本就疼得不行的头更疼了,季婵恼怒的伸直胳膊一通乱挥,原本像是罩着一层薄纱的眼睛逐渐明亮了起来,视线随着那只有着绿豆小眼在枝桠叶间蹦蹦跳跳的小鸟动了动,脑海里一片空白。 她不是掉进下水道里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装着花生的袋子破了,褐色的带壳花生撒了一地,蹭上了不少的灰,西红柿的袋子倒是好的,但是都被压烂了根本没法吃,汁水都淌出来了,唯一幸存的大概就是芋头了,这家伙连个皮都没蹭破,季婵锤了锤几乎要伸不直的腰,把衣服兜里的手机掏了出来。 季婵当初买手机的那阵子,国外的一个牌子极为流行,功能多,外观也时尚,机子轻薄,屏幕又大,拿起来不费劲。关键的是,她这个人特别喜欢看电视剧,尤其喜欢看那些痴男怨女分手了再复合然后因为误会再分手然后再复合,来来回回的折腾,对于我爱你的时候你不爱我,我不爱你的时候你又喜欢我了这一剧情极为追捧,全然不像平时在学生面前的高冷样子。为了更好的看剧追剧,她一眼就看上了这款手机,屏幕大看剧多方便呀!为了自己这个难得和普通女孩子一样的爱好,季婵花了小五千,购入了这支手机。 然而当初有多坚决,现在她就有多后悔。手机屏幕四分五裂,把外面那层贴膜撕下来的时候还往下掉玻璃渣子,手机壳早坏了,原本被保护着的机壳也坑坑洼洼的,开机都开不起来,季婵拔了电池,拿起手机在半空中晃了两下,里面细碎的手机零件像下雨一样哗哗直掉,看来是彻底报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新文,求收藏 ☆、第 2 章 还不如买它五千块芋头呢,季婵一脸悲愤,将攥在手里的手机扔出去老远。 现在想来难怪那小子猛然跨那么大的一步,原来是为了跳过那个没有井盖的下水道!还有裤腿上那些个泥点,估计跟着自己好一会儿了! 倒霉,简直就是倒了血霉! 心下懊恼的她勉强站起身来,眼睛一扫,周围全是遮天蔽日的树,看样子是个挺大的林子,灌木丛有半人高,在她左手边的植株明显低矮了许多,甚至还有很多断枝,另有一条寸草不生的小路,看来是有人踩出来的,至于灌木分叉上的那些断口,应该是过路人为了方便而砍伐的,季婵拍拍屁股上的灰,准备把东西收拾一下沿着小路走出树林找人求救。 然而她摇摇晃晃的起身,又摇摇晃晃的向前倾倒,季婵吓得拼命的挥动双手,随后又是“砰”的一声,摔回刚才的位置,脚上的高跟鞋飞了起来,正要砸向她门面,她连忙抬手挡了一下,高跟鞋在她手臂上重重砸下,又滚落到一旁。 疼得季婵整张脸都要扭曲了。 她直起身来揉了揉砸到了的地方,抓起高跟鞋就往脚上套,然而以往刚刚好的鞋码如今再穿上去却是大了好多,伸出手指往里面一塞,整整大了两个手指头!而她的手也变得又嫩又小,翻过来一看,掌心那道高二时期出车祸时被玻璃划伤而留下的伤疤也不见了,那么大的一个口子,怎么会凭空消失呢?还有自己,究竟是怎么由下水道跑到树林里来的?想到某部电视剧里面的情节,季婵脸色骤变,抖着手将身边的手机屏幕碎片捡了起来。 虽然是黑色的液晶显示屏却将人照得纤毫毕露,碎片上明明白白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秀美白皙,特别是那双圆滚滚的眸子,眼尾弯起了一个弧,像是一只肥嘟嘟的小蝌蚪翘起了尾巴,全然看不出几年后的凌厉模样。季婵的脑子绕成一团乱麻,这……这分明是她十六岁的样子,怎么会? 她心里越慌,表现得越冷静。季婵拿起鞋往旁边的石头上用力一磕,把鞋跟磕断,再穿上就稳多了,蹭了灰的花生都捡起来,一个不落的放到芋头的袋子里,连着小贩送的四五个大红椒一起,西红柿也没舍得扔,整袋拎走,反正塑料袋没破,不怕它漏,皮带也拉紧了,她现在腰细着呢。季婵几乎把所有东西都带走了,除了那个破手机。 现在这里的气候大概是春夏交际的时候,气温高,没一会儿穿着羽绒服的季婵就出了汗,但是她完全没有想脱下来的意思,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答案,只是还需要证实,只要出了这个山林子,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季婵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沿着溪水的方向和人的足迹,越往下走她就发现人留下的痕迹越新鲜,季婵摸了面前这根端口新鲜的灌木断枝一把,指腹上立马沾上了湿润的汁水,一看就是刚砍的,再抬起头来看的时候,已经能看见几座稀稀落落的茅草屋,不远处的农田里甚至还有几个人在劳作,只是他们都扎着发髻,穿着粗糙的麻布衣服,看那款式,明显是古代才有的,越过这些村落,视线所触及的则是一座巍峨的城池,古朴大气,令人震撼。 季婵向后退了一步,脸色苍白。 事到如今,她之前为了安抚自己做的假设全然崩塌,穿越,这么荒谬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她自己身上。 她的生活才刚往好的方向发展,她已经将老师当做自己的喜欢的职业来看待奋斗,她有自己留恋的人和事物,为什么要让她穿越?家里的父母日益老去,弟弟妹妹上学的费用由她提供,如果她不在了,家里人怎么办? 季婵的眼睛酸涩,几乎要落下来泪来。 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也不知道以后该何去何从,甚至连自己身处什么朝代都不知道,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她能做的就是活着,只要能活着谁都不想死。 攥紧了发凉的指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季婵提着东西继续往山下走。 溪流越来越宽,在潺潺的流水两侧是平坦了许多的草地,土壤肥沃又有水汽滋养,这里的芳草茵茵,鸟鸣虫叫声四起,季婵将东西暂放一旁,舀起一捧水泼到脸上。 清凉的溪水沿着脸庞的轮廓蜿蜒而下,季婵半阖着眸子,以防水进到眼睛里,对面的草丛中突然发出声响,细长的草叶子也是一阵晃动,吓得她把脸上的水擦干净,警惕的后退。 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大,就在季婵寒毛直竖几乎要落荒而逃的时候。一个扎着哪吒头背着大背筐的女孩儿拨开比她还要高的草丛,冒了出来,一脸好奇的看着她。 虚惊一场。 季婵提到嗓子眼的心又重新落回肚子,她露出一个极具亲和力的笑来,温柔的问道:“小姑娘,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出去吗?” 女孩儿没反应。 “不用害怕。”季婵打起精神,接着对小孩儿说道:“姐姐不会伤害你的,你带出去,我给你糖吃好不好?” 小女孩眨巴眨巴眼睛,怯生生地开口,“糖是什么?” 季婵看着女孩儿单薄粗糙的衣服,心里叹息,想来也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连糖是什么都不知道。 她脱了鞋袜,挽起裤脚趟过溪水,水底下是圆润的鹅卵石,也不扎脚,走动的时候还有隐藏在其中的小鱼窜出,到了对岸后的季婵先是摸了摸小孩的脑袋,安抚对方,在从兜里拿出几颗橘子糖来,剥开糖纸往小姑娘嘴巴里塞了一块。 酸酸甜甜又带有橘子清香的味道瞬间溢满整个口腔,小孩顿时瞪大了眼睛,她重来都不知道甜味是什么,所以也就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种新奇的味道,小姑娘用舌尖又舔了几下嘴里圆圆的糖果,然后吐在手上,小心翼翼的攥紧了。 怎么?不喜欢吃吗?季婵愕然。 “我带你出去。”小女孩紧张的抿了抿唇,小脸红扑扑的,“但是这块糖我可以带回去吗?” 看着小女孩窘迫的样子,季婵以为她是舍不得吃,想把手里面的橘子糖全给她,没想到小姑娘摇摇头,不肯再要,“我爹说了,做人不能贪心。” 季婵弯起嘴角,将糖都塞到小孩手里,“因为你的不贪心,那么姐姐就再奖励你几颗糖。” 小姑娘一脸迷糊,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贪心反而多得这个叫糖的东西,又被季婵柔声忽悠了几句,倒是把这件事给忘在了脑后。 从小女孩口中季婵得知这里叫杨家村,她下来的那座林子在杨家村的后山山腰里,平日里除了砍柴的樵夫和猎户,一般人是不会上去的。小姑娘叫杨兰,每次白天都要去后山搂草喂家里的耕牛,却也只敢在山脚下,再往上家里人就不让她去了。村里头有几十户人家,呈带状分布,杨兰家不偏不倚,就在村中央,沿着尘土飞扬的大道直走,再转过一条小路,尽头就是。 周围都是夯土垒起来的房子,春耕刚过,村里的闲人挺多,季婵眼尖的看到小河旁有大姑娘小媳妇边洗衣服边说说笑笑,衫袖子挽起,露出纤细的手臂,发簪上的坠子随着动作微微晃动。 她是真的穿越了。 季婵如是想到。 小姑娘停下了脚步,担忧的看着她,季婵笑了笑,表示自己没事。 杨兰家也是夯土房子,前面还有个茅草棚子,耕牛就圈在棚子里,门槛上坐了个老大爷,远远见到杨兰就喊了声“乖孙孙,回来了哟?”跛着脚站起来,上去要接过小姑娘后背上的背篓,却漏了个空。 “娃娃,背篓呢?” 老人家嘀咕了句,抬眼就望见站在自己孙女后面的大姑娘,奇装异服的样子有些怪异,“这位是?” 季婵上前一步,恭恭敬敬的答道: “老人家你好,我是过路人,来讨个水喝。” 老爷子摸摸自己下巴上的一小撮白胡子,也不再提背篓的事情,拉过自家的孙女邀请着季婵进屋子里坐,她应了一声,进门前把背篓放在窗下,拿出里面的芋头等物放在一旁,这才进了屋。原来回来的这段时间,季老师看杨兰个子瘦瘦小小的,又背着一个大箩筐,怕她摔倒硬是抢过自己背上,杨老爷子瞧了搁置在窗下的背篓一眼,对季婵的态度更和蔼了。 屋内的摆设简单,黄土地面上一张草席一几小案,季婵判断现在应该是唐初之前,这个时候椅子还没有出现,而由胡人传入的小马扎凳并没有大规模流行,主要还是席地而坐。李婵脱了高跟鞋,学着老人家盘腿打坐在草席上,按道理在长辈面前是要正襟危坐,好在穷苦人家并不讲究这些,否则这种腿部肌肉压迫血管的方式可是要让她吃一顿苦头。杨兰掏出糖学着季婵拨开糖纸要往老爷子嘴里塞,老人家避开了只是摸着小孩的头让她自己吃,他知道糖是个稀罕物,想来是眼前这个大姑娘给的,东西贵重,本来是不应该接的,但是,看着自家孙女开心的样子,老人家动了动嘴唇,到底还是没有出声。 “娃娃,让你阿婆烧点热水来。” 杨老爷子拍拍杨兰的肩,指着厨房的方向,小姑娘脆生生的应了一声,立马就出去了,不一会儿,杨兰的奶奶,杨秦氏端着一碗冒着白气儿的陶碗进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称呼问题:爷爷=阿翁,奶奶=阿婆 自西周时期就有糖的出现,唐代的时候,人们将甘蔗榨成汁,然后加入牛乳用火熬煮制成沙糖,对于穷苦人家来说,糖还是很贵重。 季老师有甘蔗可以吃了。 ☆、第 3 章 一碗热水下肚,舒爽得季老师喉咙眼里都直冒白气,她轻轻把陶碗搁置在小案上,仔细搜索脑海中关于与古人交谈的特殊技巧,尝试着开口问道: “不瞒老丈,奴家初来此地,不知是何朝代,又是什么年份?” 刚出去了趟的杨秦氏放下给老爷子舀的小半碗酒,往系在腰间上的巾布擦了擦手,拢了藏青色的高腰裙也盘腿坐下,接口道:“现在是大唐贞观七年,不知小娘子是哪里人氏?怎么连这个都不晓得?” 大唐!还是最为繁荣的贞观之治时期!季婵心里惊喜,暗自感叹自己的好运气。 唐朝,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强盛的国家。它的疆域东至东海,西至后世的切糕省,南至香蕉干国,北抵蒙古大漠。它的人文风貌、利民制度、农业技术种种都吸引着周边小国来访学习。对于季老师来说,唐朝比之其他朝代对于女子的宽容,才是她现在最为重视。 你见过宋朝大姑娘穿男装骑大马在林子里撒欢的吗?你见过露出半抹酥胸的明朝小媳妇吗?至于清朝和元朝,他们对汉人都苛刻,何况女子? 季老师强压住快要翘起来的嘴角,露出一脸悲伤的模样,虽然演技糟糕,但是糊弄糊弄老眼昏花的老人家还是可以的。绞尽脑汁编造了个理由,内容大概如下:战乱时期移居在海外的汉人,心怀故土随着商船而来,在途中遇到贼寇,拼命逃出,至于父母家仆,则是生死未卜。 杨秦氏沉吟了片刻,抬眼看向正细心照应着小姑娘的季婵,“那季小娘子今后有何打算?可有容身之处?” 这话问到季老师的难处了。能够穿越过来就不代表能穿越回去呀,她如今又是个黑户口,做什么都不方便,而且,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又能走到哪里去呢?如果杨家愿意收留自己的话…… 季婵低头敛目,神色不明。“无根浮萍,随波逐流罢了。” “这可不行。”杨秦氏还没说话,旁边的杨老爷子就先摇了摇头。案上的酒碗飘来细微的酸败味,淡绿色浑浊不清的液体上浮着细白的像是蚂蚁的漂浮物,或许是温过,雾气氤氲,“一个弱女子,行走在外,怕是不安稳。” 不安稳已经是极为客气的说法了,就季婵这幅水灵灵娇娇弱弱的模样,要么喂了狼,要么被人贩子拐走了卖到腌臜地去,虽然唐朝有不能拐卖良家妇女的律法,但这些暗地里的事儿如何查得清楚?何况她还是个黑户,更是没有地方伸冤。 “是啊。”杨秦氏也接口道:“不若先在老身家里歇歇脚?至于户籍一事,却也并非没有办法。” “阿婆有法子?”季婵顿时眼睛一亮。 杨秦氏看模样像是要和盘托出,却又突然改口道:“容老身再想想,季小娘子姑且安心住下,寒窑虽破,却也能遮风避雨。” 季婵隐隐有些失望,却还是感激的答应了下来,杨秦氏的突然改口并没有引起她任何猜想,毕竟对于如今的她来说,有一个地方能够住下来就已经很好了,一口是吃不成胖子的。 杨家村的风景不错,村边的不远处就是从山下下来的溪水,过了小溪就是村里人的地,也没有座像样的桥,只是用大石头垒了一条过路的出来,来往倒是没什么问题。何况溪水也不深,也就到人的半腰处。 杨秦氏将杨兰阿娘的旧衣服拿出来浆洗晾干,老爷子还端着那半碗酒细细品味,她则是随着杨兰出来放牛。 杨兰今年七岁,她的阿爹三年前病死,杨兰的母亲受不了苦早早改嫁,留下她让阿翁阿婆照料,二老一小相依而存。 小姑娘早早的学会了独立,家里的耕牛和家禽都由她照料,春耕秋收的时候还要去地里帮忙,尽管这样,一家人还是过得紧巴巴的。 春耕刚过,田地里还都是些幼苗,并没有什么看头,倒是溪畔两边有些文章。溪畔两侧大部分是些芦苇丛,高的时候有两米多,现在是春夏交际的时候,芦苇虽然已经长到一定的程度却还在抽芽,溪里面的小鱼虾,芦苇的嫩芽,前年秋冬落下来的老叶和穗絮,都是吸引候鸟野鸭子的好物。季婵也是农村出来的,对于这些她最清楚。 让小姑娘在外面看着耕牛,季婵猫着腰,钻进了芦苇荡里。她本来是跟着杨兰来放牛并瞧瞧村里的情况,实在是无聊才会临时起意想到芦苇荡里摸摸看有没有野鸭蛋,有些不习惯的把刚换上的裙子裹成一团抱在身上,黑色的羽绒服特意在进来时穿在身上,季婵抬手把帽子给扣在头上了,毕竟芦苇的叶子可是会划伤人的。 芦苇好水,是以它生长的地方看着没什么,却是一踩一鞋子的淤泥,提脚起来的时候直冒水,得眼尖的看着枯死的芦苇根部踩,这才不脏脚。 鸭蛋也不是瞎逛就有的,这里也有些技巧,比如掉落在杆上地上的鸭毛。鸭毛很轻,即使是在这种淤泥遍布的地方也落地不沉,这里的芦苇这么密,野鸭走动的时候难免会被挂下几缕细小的绒毛,跟着这些痕迹走,找到窝的可能性比较大。 季婵的运气不错,一连找到了好几个窝,有的窝是空的,有的有好几枚蛋,有的却只有一枚。她也不是全捡了就走,而是蹲下身来,拿起一枚鸭蛋,指腹在上面摩挲,新鲜的鸭蛋表面是粗糙的,弃蛋则是光滑的,因为它被母鸭孵过。经过细心筛选,这几个窝里只有三枚鸭蛋是新鲜的,其余的则是放了很久的了,她把新鲜鸭蛋捡走,弃蛋全扔得远远的,以免下次来还要再分辨,鸭子认窝,瞅准了一个位下,不会像鸡一样得留个蛋在窝里,不然就挪窝。 蛋不大,也就比鸡蛋大了么一丁点,毕竟不是家养的。 季婵抬手挡住芦苇,牢牢的护住三个宝贝疙瘩,杨兰把牛系在岸边的杨柳上,踮起脚不断的往这里张望。季婵钻出来,冲她晃了晃手里的蛋,小姑娘顿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来,脸颊两侧有两个深陷下去的酒窝,看起来格外可爱。 当然前提是要忽略她脚下那堆个个爆头的虫尸的话。 来之前杨秦氏给了杨兰一个簸箕,要她顺便挖点虫子回去喂鸡,小姑娘脆生生应了。到了地儿放下簸箕,就去折了根树枝到地里找小指粗细的孔洞,找着了树枝往里面一插再一掘,翻出来一堆土还有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 虫子学名叫蛴螬,按照季婵她们那的的叫法叫鸡母虫,家里收红薯的时候经常能见着,一只只又肥又大,她看了都犯恶心。杨兰却是半点不惧,翻出来一只后就用棍子头摁住脑袋,摁死了再扔到簸箕里,汁水四溢的样子看得季婵胃里一阵翻滚。 杨家村的溪就叫杨溪,水质清甜,鱼虾也不少,可惜的是季婵不会做钓竿和鱼钩不然她倒是可以在钓鱼来打发时间。 顺手从旁边的柳树上折了几根柔软的枝条,她试着编起滕匡来。季婵没编过滕匡,倒是编过竹筐,她想自己既然编过竹筐,这两者差不多,变通一下应该不难,就动手编制了起来。前面编得倒是好好的,可惜在收尾的时候季婵试了好几种方法都没能成功,不过方方正正有边有底的倒是还能用,而且还挺密实的,就是有一侧漏了个口子,她寻思着拔把草茎堵上,正巧面前有一丛草,就在溪畔,几步的路。 她搁下滕匡,走上去扯了几根草,溪畔都是淤泥,比较湿软,一拔就□□了,她这儿一动,脚边浅浅的水猛然溅起了水花,一只鱼窜了出去,带起一阵阵涟漪。 有鱼!!季婵咧开嘴角,以最快的速度撸光了叶子,将草茎揉成一团堵住缺口,拿着这个刚出炉的滕匡跟小姑娘换了簸箕。 先是岸边挖了个小臂深的大坑,再挖道小渠把水引进来,差不多了把渠填了,坑边垒一圈的石头,以防不够高让鱼给跑了——这是暂时用来存放鱼的地方。 轻手轻脚的下了水,季老师找了个水草密集的地儿慢慢靠近。岸边土肥水汽足,滕蔓一样的草植互相缠绕,密密麻麻的延伸开来,就象是给大地披上一厚厚的绿衣,有的还开着各种素丽的花朵,带着馥郁的香味,吸引昆虫的到来。 同样也吸引部分贪吃的溪鱼聚集。 身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市附小的人民教师,季婵兴致勃勃地干起了平日里老师禁止学生干的事。她弯着腰,一点一点的凑近,双手握住簸箕两边的手把,猛然地向前一铲!然后迅速的提起来,大量浑浊的水从细缝中落下,季老师抖了抖簸箕,伸出一只手把上面铲断的草扒拉开,露出底下的战利品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烤过鸡母虫,拿个啤酒瓶的瓶盖,夹住搁在蜡烛上烤,一股浓浓的肉香…… 奴家是宋还是明?的叫法,唐朝自称是奴,男女通用,也可以拿来骂人,季老师你记串了。 ☆、第 4 章 战利品还真不少,而且还不只是鱼。 青壳白肚的小螃蟹三大一小,大的婴儿拳头大,小的丸子大小。鱼四五条,丢掉一尾蝌蚪似的其他的都留下,此外还有螺子一把,小虾几只,剩下的都是些碎石头烂叶子的了。 季婵把鱼虾蟹扔到坑里头,蟹拿草茎绑严实了,螺子摊在岸上,等会和虫子一起拿回去喂鸡。季婵是吃过螺丝的,但那也只限于别人处理好拿来卖的那种,而且她记得她小学的时候班上有个女同学,因为吃错了田螺而食物中毒,被送到医院洗胃,所以说还是小心点好。 日落西山,水面上波光粼粼,倒映出璀璨的霞光,就连季婵的发丝都染上了一层余晖。 小姑娘清脆的呼唤声传来,季老师应了一声,起身上岸。 放下系在腰间的裙角,湿漉漉的脚丫被夜风一吹很快就干了,高跟鞋退休在家,柔软线鞋粉墨登场。长发被杨秦氏用一支木簪松松绾起,偶有那么一两缕掉落,垂在脸侧。 一天前的她还在学校上课,白天唾液沫子横飞的给学生授课,午休用来修改作业,晚上则是查阅资料备课。 早九晚五,几乎不给自己闲暇下来的时光。 像这样驱赶着一头耕牛,摇摇晃晃走在田埂里的样子并非没有有过,只是被掩埋在记忆深处,让岁月侵蚀得几欲灰飞烟没。 “呦~~嘿!” 学着小孩打了一声呼哨,季婵拿着一根狗尾巴草,右手提着簸箕,沿着来时的路走得格外顺畅,身后落满了一地霞光。 夜色暮暮,炊烟袅袅。 季婵蹲在院子里剖鱼,划开鱼腹,再将里面的内脏掏出来。这些鱼下午受了惊吓有些伤了放不了多久,只能趁现在天还没全黑拾掇干净,再和那些虾蟹下锅煮汤。至于那三枚鸭蛋则是被杨秦氏收到篮子里,回头拿到集市上卖。 这是季婵要求的,她现在住在人家家里白吃白喝的,总要付出一些东西。而且比起在现在吃喝还不愁的这个时候把东西吞吃入腹,不如剩下这口吃的,拿去卖了补贴家用来得划算。 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提早做些准备总是对的。这些换来的几文铜钱好比每天勤俭节约下来的那一捧小米,聚齐起来甚至可以在闹灾荒的时候救下一家子的命。 晚饭是小米粥和鱼汤,非常的简洁朴实,事实上这种巴掌大的小鱼比较适合煎炸,但是穷人家哪里舍得费这些油?大多都是放陶锅里小火熬着,再放些葱姜,这也是难得的美味了。汤是淡淡的乳白色,仔细闻还是能闻到些微的鱼腥味。季老师平日里是不爱吃鱼的,因为她吃鱼一定会被鱼刺卡住,每每如此,导致家里如果有煮鱼就单单喝汤,鱼肉尽量不碰。然而对于螃蟹还有虾类,她倒是很是爱吃。 一碗鱼汤喝完,季婵就放下了碗筷,这一天经历得太多,导致她现在早早泛起了困意,但还是得硬撑着把手头上的事情弄完才能安心睡下。 和她一起穿越过来的西红柿几乎都要烂成一滩水,如果再放几天估计都能长霉了,还有新鲜的辣椒也不能久放,也是要一起处理,至于芋头和花生的保存期比较长,可以暂时不用去管。季老师找杨秦氏要了一个木盆,打开袋子把西红柿倒进去,细心的把籽一个个挑出来,放到袋子里,还有辣椒,同样剖开取籽,放到另一个袋子里,西红柿的皮肉拿去扔掉,辣椒的却洗干净了放在灶台上烘干,以后还能用。 锤了锤有些酸痛的腰,季婵慢慢的直起身来,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下去了,屋里的杨秦氏正在补衣裳,老人家舍不得点灯,一针一线都要慢慢摸索。床头的针线篓破旧不堪,被单洗得发白,这一家人过得极为穷困,然而旁人却轻易的感受到他们幸福的氛围,季老师看着和奶奶亲亲密密依靠在一起的杨兰,鼻尖忽然有些泛酸。 夜愈发深了,蝉鸣蛙声四起。 身下是仅隔了一层草席的黄泥地面,凉气渐渐上涌。 不过一日,她就清楚的认识到生活的不易。 自己能做些什么呢?能为自己、为杨家、为这个朝代做些什么? 季婵翻了个身,头枕右臂,上下眼皮战得激烈,她的意识昏昏沉沉,身体也极为困乏。 “唐朝……唐朝……” 脑海中百十个念头一闪而过,终还是抵挡不住困意,沉沉睡去。 翌日,季婵早早就起了床。她睡相向来不好,被子被踢在一边,而人早已滚出草席外老远。擦了把嘴角的湿润,季老师先是一脸茫然的看着四周,而后又突然想起自己穿越到了唐朝。 穿上衣物,门外就响起了杨秦氏做饭的声响,她随手用皮筋扎了个马尾就打开房门,一个照面被拎着锅勺的老婆子看了个正着。老人家把人抓回房里,手脚勤快的给她挽了个好看的发式,还千叮呤万嘱咐的要她记住了,直到季老师点头表明自己会牢记在心这才重回厨房。 季婵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蹒跚背影好一会儿后傻笑出声,又抬手摸摸发髻,仿佛上面还残存着暖人的余温。 早饭仍是小米粥,配菜却是一碗炖菜,味道还行,就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习惯了炒菜的季婵琢磨道。用过了饭食,下一顿就要等到傍晚,唐朝人是没有午饭这个概念的,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商贾农夫,一律一天两顿,连李二都是这么吃。杨秦氏蒸了几个糜子饼,搁在灶台上的篮子里,饿了就拿这个饱腹。 杨兰照例上山搂草,季婵背了个箩筐也跟过去了。她想好了,杨家这老的老,小的小,重活怕是做不了多少,自己跟在一旁帮些忙,努力让这个家过得好一些。杨秦氏让她想起了自己年幼时就逝去的外婆,一样的满头银丝,对她却是和风细雨的好,她打心眼里就想留在杨家,因为老人和杨兰是她来到这个地方第一个对她散发着善意的人,她不清楚是不是这里的人都这么憨厚朴实,她也不想选择了。 杨兰依旧是在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搂草,季婵嘱咐她要小心后自己也转身去拾柴,在这个季节想要捡到干柴可不容易,季婵一路找一路拾,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她昨天刚醒来的地方。估计没什么人上来,地上她躺过的痕迹还在,还有那个被扔得远远的手机也还在,季婵把手机捡了回来,盯着它出神。 如果能用该有多好,先不说里面可能有些对她有帮助的资料视频,哪怕是一张家里人的照片都能让她万分珍惜,然而现在只剩下这些残骸,昭示着她不平凡的来历。 啪嗒…… 一滴豆大的泪珠蓦然滴落,重重的打在地上,溅起细微的尘粉,季婵抿着唇,眼角的泪水一颗接着一颗地往下落。她并非真的没心没肺,第一天的新鲜很快过去,思念像潮水一般相继涌来,尤其是在这种永远都回不去的情况下更加磨人。 怎么会哭呢。 季婵抹去脸上的眼泪,却是越流越多。 以前不也是好几个月没回家的吗?怎么就哭了。 “妈……” 像是打开了匣子,她发出低低的呜咽声,身体也一阵一阵的颤动着,低头把脸埋入双手,从指缝 溢出温热的水来,压抑而又苍白无力。 前路曲折,障碍重重叠叠犹如山峦,兼之迷雾朦胧,更是雪上加霜,曾经触手可及的家人,如今已远在千年之后。 然彷徨无用,只能继续走下去。 她是季婵,却只能是唐朝的季婵。 前尘已往,再多挂念也无法逆天改命。妥协,是她唯一能做的。 季婵凉薄一笑,将手机和其碎片收集到一起,挖了个深坑埋住。不该出现的东西,就让它被土掩盖,直到也变成其中一样,泯然与中。 清晨的阳光里,遗落在落叶里的东西发出柔和的光亮,独属于金属的冷光,季婵犹豫了片刻,到底还是把它捡了起来。那是一把钥匙,上面挂着她在校外租的房子、还有家里的钥匙,以及掏耳勺、指甲钳、水果刀这些东西,水果刀是普通的切水果的刀,不是什么瑞士军刀,都是一些很常用的东西。 季婵吸了吸鼻子,把东西揣兜里,眼睛在地上扫了扫,又捡了一个掉落的胸针,上面有一颗漂亮的粉色珍珠,也塞进兜里了,等哪回把珍珠抠下来去当铺换点钱,这个时代是有当铺的,只是不叫当铺,叫做抵店。 抬脚把地上的落叶扫乱,季婵转身就离开了这个地方,沿着记忆往回走,一路上又捡了半篓的木材,虽然很重,但是还在能够忍受的范围内,额头冒出了一些细汗,她也没动手去擦。 一直到了那块半坡地,才把背篓放下,抡了抡了胳膊又去帮杨兰搂草。杨兰此时正弯着腰低着头用一块小铁片割草茎,季婵瞧着那片有着鲜艳黄色的漏斗状花朵有些眼熟,再仔细看了它自根部簇生的狭长叶子几眼,惊觉这东西就是后世的萱草,又称作金针,晾干后的花蕾用来炖肉极为的美味。她“哎呀”一声,连忙上前让杨兰停下手中动作,因为小姑娘快要割到这群宝贝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季老师其实是个很敏感的人。 ☆、第 5 章 绞尽脑汁跟小姑娘解释了这花能吃之后两个人都动手摘起了萱草花,摘的是尚未展开、呈淡绿色的花蕾。对于萱草的栽种从汉朝就有了,只是人们大都是采其的叶子用来制纸,称为“萱纸”。萱草又有忘忧草的美称,有一个成语叫做“椿萱并茂”,其中的椿和萱指的是香椿和萱草,香椿的寿命长,萱草使人忘却忧愁烦恼,因而意为希望父母健在、安康。 这一片长了很多的萱草,现在正是花期的时候,大部分都是花蕾,其中星星点点也开了好多,萱草的花多花期长,生数朵每天却只开一朵,现在不过是初夏,接下来的好几个月的时间她都能来采花。 而且,不知道唐朝人对金针买不买账,如果可以拿出去卖的话,又是一笔收入。季婵心里想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在采摘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以后,这一片的可以用来制作金针的花蕾已经被摘去大半,然而她和杨兰的篓子都满了,季婵只好停下手上的动作,让杨兰继续采摘,她先把这两篓背回杨家。 虽然都是些花,积累起来也是有重量的,季老师前面一筐后面一筐,萱草花堆出一个尖,几乎要把她给埋没了,走路也变得小心起来,生怕自己一个不稳,连人带筐摔个底朝天,她倒了没事,糟蹋了这些辛苦采摘的东西就就不好了。 路上遇到了不少农人,季婵也没开口让人家帮忙拿什么的,一是因为不熟悉,而是唐朝对女子再怎么宽容也是个封建礼教的朝代,女孩子开口搭话应该不太合适? 事实上她还真是多想了,唐朝的确也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但那仅限于上层建筑,下层民众平日里是不太注重这些事情的,而且只是打个招呼攀谈几句,于名声无碍。 杨家门前有一块石板,本来是昨晚农活杨老爷子歇脚的地方,现在被季婵给临时征用了。扫去上头的灰尘,从框里掏出一把金针铺在上面,尽量铺密些,毕竟地方不够大,要晾的又多。旁边架子上的筛子也用上了,勉强够了。季婵有些头疼的想说等杨兰那边采下来的金针估计要浪费了,这没地方晾啊这。 杨秦氏眉头一拧,表情严肃的看着季婵问道:“这鲜花儿当真能吃?” “阿婆。”她十五十六的年纪,叫杨秦氏一句阿婆也是应当的,“这萱草花真能吃,我们那地方都晾干了煮汤炖肉,药店里的医生都说它性味甘凉,能滋养肺部呢。” “那好。” 杨秦氏解下腰间的布巾,往架子上一挂,“那你先去把那剩下的背回来,我去找杨石他婆娘借几个团箕来。”随即就出了门。 季婵应了声,背起篓筐也出去了。 把装了半篓的金针花背回来后,季婵又出去了一趟把柴火也背回来了,路上又捡了些,装了满满一篓筐,背带勒住肩膀带来疼痛,她揉了揉,估计是蹭红了。 杨家有口用石头堆砌的井,年头很久了,也不知道福及了几代人。季婵拎着桶放下,拿起绳子一晃,原本还浮在上头的水桶侧翻过去,眨眼间就下沉了,她再一提,就有满满的一桶水用了。 井水冰凉,季婵洗了手,又拍拍身上的灰,把水泼在缠绕在篱笆上的那株胡瓜上,几朵嫩黄色的花朵从叶间探出头来,被突然泼洒来的水打得晃了晃,透明的小水珠滚了下来,地上的泥土被打得湿润。季老师掀开叶片,只见底下已有了大拇指大小的果实,上头有着细细小小的刺,底下还坠着耷拉着的花,带着水汽和清香。 杨秦氏伸手翻着那些花儿,瞧着晒软了些就收回了手,去编季婵没能编完的那个滕匡,满是皱纹的手灵巧的穿梭动作了几下,一个简洁又好看的滕匡新鲜出炉,放下筐子,老婆子又拿出针线篓来,瞧那样子是要做鞋垫。 树叶交错斑驳,日光被剪碎洒在地上,隐隐约约还有知了的叫声。棚子外几个半大小子偷偷探头,以前他们是从不到这里来的,午时却听说她家有个漂亮的小娘子,十几岁的孩子对于异性有着憧憬和好奇心,这才一窝蜂的来看。 季婵掰了两根树枝,给了杨兰一支,蹲在浇湿的地上教她写字,先从简单的笔画学起,点、横、竖、撇、捺、折、提,杨兰写得方方正正,样子十分认真。 她教的是五六年级的孩子,这阶段的孩子是个矛盾体,一方面他们受了几年的教育让他们觉得要尊重老师,另一方面他们又觉得自己长大了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能一律听从老师的话,他们学会了顶撞,学会了在课堂上玩手机,他们开始认为学习不是自己的事,而是为了家长和老师,对于这一类的学生,季婵引导他们,让他们学着发现自己的错误,一味严厉的惩罚只会让孩子愈加叛逆。 要让他们自己思考,这就是季副主任的教育方式,这样的方式即使是在这里也是适应的,季婵她不想让杨兰只会依葫芦画瓢,而是要学会运用自己所知道的例举出更多,只是现在还不急,现在更重要的是为她打下基础。 季婵不知道自己教会她知识是对还是不对,毕竟古代人总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认为女人只要生育孩子,侍候公婆丈夫、操持家务就行了。然而季老师是受过现代教育的,在她认为,无论是男女,都应该有自己的思想,缺乏知识以及由知识支撑的能力会造成依赖,而这种依赖则是将自己的一生交到了别人的手里,任人拿捏,没有逃脱的机会。她自己不想有这样所谓的命运,也不希望杨兰有。 就算杨兰嫁人做了一个古人眼里的“贤妻良母”,季婵也希望她运用知识,尽管活在规矩里,也要如鱼得水。 习了好一会的字,季婵再和杨兰去放牛,这回回来的时候季婵多背了一筐木柴还多捡了几个蛋,她又往芦苇荡里钻了钻。杨家仅有两只鸡,都是母的,配种都还是借的别人家的公鸡。其中有一只已经在抱窝了,而另一只则是在生蛋,估计过不了多久也要抱窝了,杨兰每天都要给它们捡虫子来喂,喂得两只鸡看起来羽毛蓬松,毛色油光发亮的。 季婵为自己烧了一壶热水,兑在桶里,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她本人是极为惧怕寒冷的,是以无论天气又多热都是洗得热水澡,来到这里杨家人为了省柴火都是拿冷水擦身了事,第一天她二话没说也洗冷水,然后第二天早上立马去拾柴火。 金银花收到灶台用余温继续烘干,今天晚上杨家人都早早歇下了,就连平时都要缝补些衣服的杨秦氏都睡了,至于季婵,她今天做了些体力活,又洗了热水澡,早就睡得打鼾了! 第二天季婵又是早早起床,依旧是黄米粥和一碗炖菜,她抹了把脸拿起筷子吃了,头发还是不会扎,只能继续麻烦杨秦氏。今天两人都不去搂草捡柴,而是跟着老爷子去地里砍甘蔗。 甘蔗正常在春节前就可以吃了,杨家种的甘蔗似乎是晚熟品种,正常是在四月份就收了,今年日头足,特意在地里多留了个把月。按理说甘蔗是热带作物,杨家村在北方是种不好甘蔗的,然而也不知道是品种差异还是种植方法的原因,杨家愣是种出了个高腰围粗又甜的甘蔗来。 杨老爷子种的甘蔗不多,而且也不怎么占用地方,远远望过去一排排的紫皮绿叶、杆直腰挺的,老爷子拿起柴刀砍下来一支,剁成几截,顺手在溪边洗了,给季婵和杨兰尝尝味道。 “好甜。”刚一咬下,甘蔗清甜的汁水就溢满整个口腔,这种甜度比之她平常吃的甘蔗要更甜上许多,季婵抿了抿下唇,赶紧又咬了一口。 杨老爷子笑眯眯地看着她们吃,捋了捋短小的胡子,“甜就对了,这东西不好侍弄着呢。” 杨兰也咬了口甘蔗,大眼睛幸福的向下弯,道:“橘子糖的味道,原来甜是这样的。” 杨家的甘蔗格外的宝贝着,杨兰还是第一次吃到,杨老爷子弯下腰去砍甘蔗,吓唬着她们两个小姑娘“莫要吃太多,小心晚上尿裤子唷。” 蔗种是杨老爷子从富户家捡的,人家为了尝个新鲜特意从南边买了一车来,杨老爷子经过就捡了些甘蔗头回来种,本来没打算它能活,结果不过十来天就发出了嫩芽。从此老爷子就专心侍弄着,成熟了也不让吃,慢慢给养出了这么大一片。 季婵下田接过了柴刀让老人家歇会,帮忙砍了几根之后,抬头问道“老丈,这些竹蔗您打算怎么处理?” 怎么处理?按照杨老爷子的想法,是打算一根根卖出去的?而且费尽心血照料的想来要价不会低,富户或许乐于尝鲜,那么普通民众会愿意花高价钱去买吗? ☆、第 6 章 这些个道理老爷子也清楚,可是他毕竟是在地里讨生活的人,只知道侍弄农桑,哪里有那么多心思弄甚么新奇花样。 季婵看他神色,心里明白了七八分,她砍下甘蔗头另外放了,掉落的泥块滚过鞋面,季老师动了动脚,接着说道:“据奴家所知,三个鸡蛋不过一文钱,若是普通人家,费几个银钱吃些荤腥倒是舍得的,可如果是将钱拿来花用这些……怕是无人愿意。”她顿了顿,慢吞吞的开口,转头去看杨老爷子。“不如拿来制糖,尽管产出少些。” 在她的认知里,蔗糖是人类基本的粮食之一,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而饴糖一物自周朝就有了。然而现如今的唐朝对于糖的制作方法还很粗糙,而且由于能够制糖的原材料并不多,或许应该是说是被发现的不多,是以糖的产出少,供应小于需求,自然价钱就上去了。 杨家实在是太穷了,说句不好听的,家徒四壁也差不了多少。季婵虽然出身农村,家境也一般,但还是第一次吃这种苦,一天两顿都是黄米粥,碗里的米少水多,清亮亮的能照出脸来,如果不是她偶尔能收获几尾鱼虾,几乎是不见半点油腥的。还有这地里的庄稼,她前日看了,还有大半没种,不是杨家人懒,而是没有稻种,家里都还吃着糜子呢。杨兰如今七岁了,却要比同年人瘦小了许多,村里的大部分人家已经用瓦盖了屋顶,杨家还是茅草顶,还有身上的衣服,仅仅只有里面那一层是棉布,外面都是粗粝的麻衣。 季婵知道,不是他们不努力,而是实在是能力有限,而是他们认定了自己只要好好种地就会有收获,但是两个老人一个孩子能种多少地?如果是旁人,说不定将田地租赁出去,每季收些租子过活,可是杨家的老人思想固化,不知变通,就算有人提醒了,说不得两个老人家还会犹豫踌躇,不敢轻易踏出一步。 伸手捡了地上大块的土块捏碎了,又丢回去,她见杨老爷子表情有些犹豫,也不逼他,只是提议道:“老丈不如去集市上问问价钱,再做商议?” 直到亲眼见到老爷子点了头,季婵这才松了口气,这样几乎是吃糠咽菜的困苦生活,她也是不想过的。 杨老爷子一人扛着两大把甘蔗,原本佝偻的脊背愈发弯了,季婵有心想帮他拿但是自己也背着一筐沉重的甘蔗头,就连杨兰也捧着一些,抽不开手,这让她愈发坚定了要让杨家过上好日子的念头,要知道在唐朝,哪怕是普通人家都会买上一两个健壮的奴仆帮家里干活,而不是这样一大把年纪了还要做这些重活。 季婵暂居杨家,原本杨家是不愿意让她做这些的,毕竟哪有让客人干活的道理?而季婵心里头存着想要待在杨家的想法,只想快些融入他们的生活,怎么可能一点都不帮忙呢,而且就算没有这个原因,在别人家白吃白喝的她也过意不去呀,杨家人说不过她,加之季婵又坚持,最后只能默许了。 回到家,杨老爷子喝了口水就出去了,一出去就是半日。杨秦氏盘腿坐在草席上正在纳鞋底,开口把季婵唤上前,絮絮叨叨说了许多,比如绾头发的发式,家里的物什都在何处,村里哪家人家与他们交好而哪家与他们有恶,听得季婵一头雾水,最后杨秦氏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张了张嘴又闭上,伸手轻柔的抚了抚她的发顶,“杨家对不住你啊。” 老太太微微垂下眼睛,说话的时候眼神不自觉的闪躲。 什么对不住?季婵皱眉,旁击侧问了几句,然而说完这句话的杨秦氏神色有些郁郁,不再开口了,季婵也不好多问,也就停了口,只是嘴上不问,她私底下自己想了想,认为杨家大概因为让自己一个客人帮忙而感到歉意。等再过些时间,她再想个办法,尽量争取留在这里,哪怕说一个谎要用数百个来圆。 杨老爷子回来的时候已是黄昏,老人进门独自在草席上坐了,端起陶碗里的水要喝却又放下了,如此反复数次,杨秦氏也看不过去了,把鞋底往针线篓子里一放,嗔怒道:“你这是做什么?” 季婵早半个时辰就出去了,拎着她那袋芋头和锄头出的门。杨老爷子最终还是喝了水,却又开始唉声叹气。 “到底是怎么了?!” 杨秦氏当真是怒了,粗糙削瘦的手重重的拍了小案一下。 杨老爷子老实了,说话的声响却是闷闷的,“我的那些竹蔗今日里收成不错,原想着说担上几把去集市上卖了,季丫头劝说我将东西拿来制糖。”话头一起,也就顺嘴将之后的事一五一十都给说了。 “制糖?” 杨秦氏收了手,瞅着头发花白的老爷子直皱眉,“你自个儿是什么想法?” “我在集市上走了一遭,特意找了家铺子问了,一斤的蔗糖,这个数。”杨老爷子伸出颤巍巍的手指比划了下,“一百五十文钱!” 杨老爷子直咂舌,杨秦氏也坐不住了。 “按我说,季丫头说得不错。”杨秦氏缓了表情,“你那些竹蔗担到集市上去卖也就卖个几捆,等这股尝个鲜的劲头过了,地里的就卖不出去了。”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她的眼眶红红的,说话瓮声瓮气的。“咱们两个能再活几年?得多攒些银钱,兰丫头才七岁呢。” 老爷子欲言又止,默默的看了杨秦氏一会,叹了口气说道:“是啊,这糖,得制。” 然而不是现在,杨秦氏看看天色,眼瞅着天都快黑了,也只有等到明天再说,两个小姑娘也快回来了,她得做饭去了。 季婵把袋子里的芋仔种在靠溪边的田地里,而那个大芋头没舍得种下,而是放在厨房让杨秦氏煮了解馋,晚间季婵回来的时候,看见那一碗炖芋头,捂着脸好半响没说话。 然而饭该吃还得吃,大概是因为品种的原因,芋头虽然是炖的还是有炖酥烂,比预想的好吃多了。吃饭的时候杨老爷子说起制糖的事儿,话里话外都是笃定,看来是没跑了。季老师满意极了,整个人乐颠颠的,大半夜的也睡不着,琢磨了一晚上的扎头发,第二天愣是按照时间起床,半点疲惫都没有。 就着盐水漱了口,来来回回洗了三遍还是觉得没洗干净,季婵往合拢了的手里头哈了口气,再伸到鼻子底下一闻,嘟囔道:“回头得做个牙刷呀这……” 杨兰她爷爷去地里砍甘蔗,他腿脚不方便,年纪也大了,来回一趟只抗两把甘蔗,都是去头去尾,在溪里洗干净的了。老头子翻了翻地上的甘蔗,把上面的侧芽都掰了,自己端详了好一会儿,这才满意的收了手。 甘蔗榨糖的方法真的很粗糙简单,但是做起来也很费力气。明代有专业用来压榨甘蔗的工具,叫做石辘,石辘得动用两人一牛。 一个人放蔗入辘,另一个赶牛带动榨辘转动,先拉动第一个辘,通过木齿带动第二个辘。石辘互相挤压,三次才挤干蔗汁。第三次挤压时,还要将辘向里再夹紧些,使蔗渣更干。蔗汁沿辘流下底座沟槽,通过竹筒流入大瓦缸沉淀。 等到瓦缸里面的甘蔗汁沉淀下来,再把澄清后的糖浆倒入锅内用火煮熬,等到甘蔗汁将要沸时,捞去泡沫及杂物,加入一二两石灰。待蔗汁呈黄色时换一口锅继续熬,让水份慢慢蒸发,然后把含糖量较高的蔗汁移入第三口锅,加入些花生油或芝麻油,煮成稀糊状后取出分三次注入“瓦漏”里,静置至糖浆结晶。这样做出来的糖叫做赤砂糖,颜色由褐色变成浅浅的黄色,如果要制作更为洁白的白砂糖,则是用黄泥水淋下瓦漏中的黑砂糖,黑渣从漏斗流入下面缸中,漏斗中留下白霜,这层白霜就是白砂糖了。 季婵现在手头上没有这么多的工具,只能用杨家院子里的那口大石臼把甘蔗捣出汁水来,然后把剩下的甘蔗渣滓放到石磨上让耕牛再磨一遍,榨取残存的汁液,等到放在缸里面的甘蔗汁变得澄清后再下锅熬糖,缸底的那一层也没浪费,用细棉布过滤了倒锅里,就连渣子都喂了牛。 杨家忙活了好几天才把地里的甘蔗都熬成红糖,所有人包括杨兰都累得抬不起胳膊,一动就酸痛得不行。大概五百来斤的甘蔗,弄出了近三十斤的蔗糖,比例很低,但是回报还不错。 剩下的一点甘蔗汁季婵打算用来做玫瑰红糖。玫瑰是前两天上山采的野玫瑰,花苞虽然很小却是漂亮的粉色,她采了数十个苞用小团箕晾了,本来是想拿来泡水喝的,因为喝了对痛经很有效,没想到现在有了更好的办法。 把生姜洗净切成小块,加少许清水舂成泥,再用棉布包了挤出姜汁,花苞揉开只取花瓣加入姜汁,再加入是姜汁数倍的糖浆,季婵又找杨秦氏要了一小把的桂花一齐丢进去,用小火熬煮,慢慢的搅拌着。 等到煮成粘稠状之后,小心的将小锅倾斜着,把里面带着甜香的膏状物倒入垫了油纸的木模子里,趁着还没固化,在表面撒上一些花瓣,看起来又香又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 季老师:糖糖糖糖糖糖糖糖糖糖!!! 李承乾(宠溺脸):好好好。 季老师:……滚滚滚滚! ☆、第 7 章 才放着一会儿的糖膏很快就就凝固了,季婵伸手摸了摸,摸着还有些许温热就模子反扣在同样铺了一层油纸的砧板上,轻轻在模子的边角处敲了敲,这样脱模会容易些。果不其然,等到她提起模子的时候,底下就是一块方方正正,齐齐整整的糖砖了。 季婵小跑出去拿了块干净的布,刚晾上没多久的,还有点湿。砧板旁边放了一个冒着热气的水盆,她把浸泡在里头的刀拿了出来,用布擦干了,在糖砖上比划了两下就按住刀背往下切,切成大小一致的小方块儿。菜刀在刚烧开的热水里泡得烫呼呼的,拿来切糖块一点都不费力,也不用怕切碎了,偶尔有一两点掉下来的糖渣子,季婵就捡了顺手塞嘴里。这玫瑰花糖即不会过分的甜腻,又带着玫瑰花的香味,回味的时候微微的辛辣,但是只有一点点,大部分都被桂花给掩盖了。而这红糖养血活血,生姜驱寒暖宫,玫瑰舒气美容,三样加在一起对女人更是大有好处。 季婵把两张用过的油纸各剪裁成四份,装了玫瑰红糖再拿麻绳系了,一共八个小包,都放到她前天刚编的竹匣子里,每个月拿出几块泡上水,能缓解月经不调和排毒养颜。 杨兰家门口的桃树早早挂上了果子,果实孩童拳头般大小,有着如玉一样的碧色,带蒂浑圆,桃尖上还带着一抹俏丽的嫣红,却是离成熟还有一段时间。 季婵看着眼馋,准备等几日摘几个下来做脆爽咸甜的盐水桃,今天她没空,得跟着杨老爷子进城赶集呢。 杨家虽然有牛但是没有板车,去城里得坐别人家的板车,虽然都是乡里相邻的,但是还是要给钱算作车费,就算人家不要,杨老爷子也拉不下这个脸白坐车。杨家一家包括季婵全都去了,老爷子得卖蔗糖,杨秦氏打算给杨兰扯些棉布做衣服,季婵还没见识过古代的市集也要跟着,是以他们这一行四人再加上前些日子借了团箕的杨石两口子,还有赶车的汉子,一共七人。 板车一路上既要过泥泞难走的乡间小道,还得翻几个小山坡,颠簸得第一次坐牛车的季婵都要吐了。慢慢的路变得宽阔平坦了起来,季婵探出头来看着几乎要近在眼前的城池。 巍峨的城墙被黄沙浸染,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