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1)
贞观二年,三月,关中大蝗。 此地去年遇到连绵大雨,今年又遭旱、蝗灾害,关内百姓大多卖儿卖女换取食物渡活,诸多灾民背井离乡、流离失所。 春耕的娇嫩秧苗被一通蝗灾毁得一干二净,触目所及的农田半分稻粮也无,就连树叶草叶都吃得半分不剩,来往的行人都神色惊惶,步履匆匆,生怕被人抢劫了钱财。好在关中地界靠近京城长安,这样的情况已经是属于较轻的,如果是旁的地方,饿殍满地不说,还有流民聚集作乱,趁机抢劫富商和县官,酿成数股祸患。所以如今的关内治安虽然稍差,但还在官府的控制中。 关内某村落中,一个身着灰色毛织高腰裙、浅色对襟上襦的中年妇女出现在村里的大道上,即使眼角唇角都有皱纹,却仍看得出年轻时的明艳标致。她外罩一件锦绣半臂衫,发髻上斜插着一只口衔彩宝的金簪并数样小饰,耳垂上坠着两点浓绿。虽然穿得富贵,却没有半分凌人的气势,反倒是一副笑模样,她的身边随着一名婆子和四名壮年健仆,健仆们皆是肌肉鼓胀,眉眼间满是凶狠,婆子也是神色凌厉,是以虽有人暗地觊觎却不敢动半分心思。 中年妇女刚停下脚步,周边的村民都围了过来,脸上带着谄媚热枕的笑,嘴上亲亲热热的喊着“孙家奶奶”、“孙大娘子”,明里暗里的套近乎。 妇人是长安人氏,唤作孙王氏,是个独居的寡妇。孙王氏的丈夫是做买卖人口的勾当,赚了不少银钱,惹人眼红。只是这种贩人活计虽然稳赚不赔,却是需要门路的,孙王氏的丈夫认识一位在衙门里当差的官爷,又和那些三教九流的地头蛇有来往,只需三五节日时奉上些节礼,打点一番,这些人便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点小忙,已是给了极大的方便。 只是好景不长,孙王氏的丈夫在五六年前患了疟疾,反复发冷发热,上吐下泻,请了医工来了也不见好,撑了大半个月就去了。他这一走,往日里眼红他家的人便碎嘴说些闲话,说他是疟鬼上身作祟,这疟鬼是死掉的小孩和冤死的女人化成的,孙家做那等腌臜下等的事,有损阴德,这才被妖邪缠身。这话传得有鼻子有眼的,大部分邻里人都信了八成,余下两成又自己发挥脑洞补上。等到孙王氏从听到底下的婢子学回来的又是另一个版本,变成了她丈夫买卖良家,将一女子贩到勾栏妓坊,迫使□□离子散。女子为明自己坚贞不屈之志,一尺白领上吊了结性命,等到了阴曹地府告了孙家一状,这孙王氏的丈夫就是让阎王殿前的小鬼拿了枷锁拘了去的。 孙王氏一听,险些厥了过去,她家男人虽说做的是贩人的活计,但也是双方你情我愿,又有市券作证的,何时强人所难买卖良家过?她如今丧夫孤寡,本就容易招惹是非,旁人不依不饶的添油加醋,毁她名声,这日后的日子如何还能过得下去? 果不其然,事情如她所料,但凡孙王氏一露面,就有好事的婆子在后头指指点点,嘻嘻哈哈,更有童子往她家院子投掷石头,美曰其名为“打鬼”。这些尚且还能忍受,让孙王氏心下生惧的是那些游手好闲的恶少无赖,见她颜色好,偷偷张望不说,还出言调戏,附近邻里无人拦阻,反倒是倚在门前看热闹,神色还颇为不齿,充满了鄙夷,让她仿若哑口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如此勉强过了数十日,孙王氏某日夜里在浴房洗澡的时候,忽的听到些许窸窸窣窣的声音,她本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也不管它而是继续沐浴,直到那声音愈发大了这才一脸惊疑的起身穿衣。孙王氏裹着披巾往离浴房不远的地方走了走,隐约在那处浓密草荫听见铁器击凿土壁的声音,便不敢再往前了,而是回去唤来几个身强体壮的粗使婢子。明晃晃的灯一照,众人发现一个尖嘴猴腮,身量瘦小,形容丑陋的男人正在往院内钻。原本三十厘米来宽的土墙已被凿开一个容人趴地通过的小洞,一旁洒落的沙土痕迹新旧参半,想来对方是蓄谋已久,如果不是正巧被她发现了的话,这人怕是就要偷偷摸摸进了屋子,损些家财也就罢了,若是目标是她的话…… 那她的清白!!! 孙王氏脸色骤变,捂着心口抬起手哆哆嗦嗦指着要逃却被卡在洞口处的男人,“给我堵了他的嘴,狠狠地打!!”她修得整齐的指甲紧掐掌心,掐得流血却仍是抵不住浑身发冷和颤抖,眼睛酸楚发红,却是强忍着泪意不肯落下。 想她丈夫在世的时候,虽然不至于说巴结的人数不胜数,但是就连孙家伺候的婢子也没有人敢有轻视之意,如果有人要求自家夫郎办事,哪个不都是先来她这里说些好话,送些礼的?没想到这才过了多久,这些人的嘴脸就变得如此丑陋,一个个的把孙家往脚底下踩! 这是为什么?不就是他们以为孙家式微,寡妇好欺么! 孙王氏扶住一旁贴身女婢的手,勉力撑住身子,掌心在其衣袖上洇出斑斑血迹,她嫌恶的看了那男人一眼说:“把他的头脸用布罩罩上,捆了送到衙门,喜儿去库房找管事的支出五贯钱并一支老参给赖爷送去,用老爷的名帖去,虽然孙家当家的不在了,但往前节礼一次不落,这份情谊还是在的,何况这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她抬手阻止了还在拎着棍子对男人一顿敲打的婢子,“这人千万不能死了。”话音刚落,只见对方露出劫后余生的惊喜表情,在那张鼻青腮肿的脸上格外的滑稽和可笑,孙王氏冷声哼道:“我要他在牢里带一辈子!” 男子惊恐的拼命摆头,甚至不停地给孙王氏磕头,想要求饶却无奈嘴被堵住,只能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孙王氏连多待一秒也不愿,扭头由着女婢扶回房间,然而今日一事彷如一把大锤,在她的心里重重的来了一击。从此以后,她开始慢慢摸索着如何做生意,学着看账和管理,她拾起了丈夫的旧业,不再畏惧外人的流言蜚语,以一女子之身担起了孙家偌大的家业,尽管这并不容易。 话锋回转,这孙王氏平时虽然在她丈夫身边也耳熟目染了些经商的本事,但毕竟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性,是以辛辛苦苦操持了五六年才有了些小成就,很多事情人手不够的时候还是要她出面的,例如趁着天灾来村落里易货买人。 这个村子只有二十来户的人家,日子本来就仅仅只是勉强过得下去,再遇上这次蝗灾变得更是艰难,是以孙王氏一来,村民们都一窝蜂的凑了过来,家里孩子多的又穷得揭不开锅的最为急切,就有如鱼群涌来,顷刻之间就堵了个水泄不通。 孙王氏身边的健仆大喝一声,将人群都吓出了好几步远,这才亮着嗓门喊道:“我家奶奶说了,只要四、五岁的小丫头,旁的一概不要。” 村民们凑在一起都有些犯难,他们家中都没有四、五岁的小姑娘,家里若是生了个女儿,要么送人要么丢弃,哪里有闲钱养这些女孩?要是有女孩的,年龄却也是大了,都是十来岁的,给人做丫头使唤不行,总能当个小老婆什么的?有个汉子搓着手腆着脸上去问了,反被孙王氏身旁的婆子一口啐在脸上,骂道:“就你这穷门小户能养出什么好颜色的姑娘?乌鸡还想飞上枝头?做你的春秋大梦去。” 汉子也不敢反驳她,而是在一旁点头赔笑,半句话都不敢多说。人群中一名抱着装有衣物的木盆的女子,挤开她身边的人,愣是横冲直撞到了孙王氏跟前,小心翼翼的问道:“我家中有个两岁多的女娃儿,不知道大娘子您要吗?” 婆子拧起眉头又骂:“两岁多能顶什么用?小胳膊小腿的又傻乎乎的能知道怎么伺候人吗?” 女子被她骂得脖子一缩,正想转身走人,没想到孙王氏饱含兴趣的嗓音传了过来,“就是你旁边那个?领过来我瞧瞧。” 女子一听,立马把身边的小女孩牵了过去,孙王氏拿帕子垫着手,捏着小孩下巴左右查看,满意的点点头:“不错,小模样长得挺水灵的。” 小孩虽然只有两岁,却长得皮白细肉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样子也秀气,孙王氏又仔细看着其身量身形,虽不至于圆滚滚白胖胖,却也是惹人喜爱的,想来平日里家里也算是疼着细养着的,没有穷人家的营养不良。 她一扬手令身边的仆人拿出一个木盒来,打开一看里面是四五贯的铜钱,周边的村民都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钱,皆发出抽气的声音,孙王氏示意旁边的婆子从中取出一贯来,抬眼对呆愣在地的女子说道:“旁人是给不了这么多的,但你家的孩子模样得了我的心,也就破了这次例。这次钱家老爷的掌上明珠正好正缺个顽伴,这自小便在一起的情分可不一般,大多都是留在身边伺候的,往后也是配给府中庄子上的管事,过得都是好日子。” 孙王氏从袖子内取出一张白纸,又有健仆送来墨笔和红泥,她在上面写了几行字后在女子面前展开,道:“你若是同意了,便在上头签个名儿,要是不识字,就摁个手印就行。” 语毕,仆人打开瓷盒,将红泥递至女子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更新!!!! 军训结束之后的我晒成了阴阳脸qaq 连耳朵都分层了的那种。 新学期都是早课,每天都要特别早起床,简直生无可恋。 ☆、第 14 章 纸上墨迹未干,大致一观——写的是交易的时间、双方姓名、身价云云,孙王氏见女子面露犹豫,以为她并不识字,又耐着心给她念了一遍。 一旁的女童虽然稚气天真,年岁小的她尽管听不懂大人们在商谈什么,但是小兽般的直觉让她紧紧抓住了母亲的袖子,皱着鼻子抬头泪眼汪汪的看着女子,生怕自己被面前这一行人带走。 女子避开了女童的目光,转头去哀求孙王氏。“孙大娘子,能不能让我把孩子多留几日,让她在父母膝下温存几日?求求您了。” 孙王氏但笑不语,但手边的婆子伺候了主母许久,心下了然,劈头盖脸的斥她:“旁人家上赶着都求不到的好事,偏你还要推三阻四,我家奶奶人贵事繁,哪能由着你来,横竖都是你情我愿的,如果不要,撕了这纸便是。”刚一说完,婆子便伸手勾来协议,作势要撕,女子慌忙上前抢回,攥紧掖在胸前,口中连道:“我签、我签。” 婆子这才满意的瞥她一眼,一扭身退回孙王氏身后。女子展开纸张,大拇指在盒子里沾了红泥,两名健仆上前抓住女童,将她吓得嚎啕大哭,不停地喊着要“娘”,女子不忍的侧头闭眼,用力摁下…… “蒋秀儿!你敢!” 众人只闻一声陡然大喝,宛如春雷掷下,只觉得耳朵轰鸣,嗡嗡直响,险些颤了起来。而女子早就脸色骤白,扔了手里的纸,骇然的往声源处看。 只见一名庄稼汉子气势汹汹的径直走来。他身量不高,看着也干瘦,然而一双大手极为粗糙宽厚,手背上青筋暴立,看得人汗毛直立,这一掌若是捶在胸口,即便是不死也要断它几根肋骨。 旁人吓得要死,女童却是仿佛看到救星一般,趁着健仆怔愣松手,跌跌撞撞的如雏鸟归巢躲入汉子怀里,双手紧紧抱住其大腿,哭得直打嗝抽气。 中年汉子低下头,用在别人眼里十分可怖的大手温柔的替女童擦拭鼻涕眼泪后又转头恶狠狠地盯着眼色闪躲的蒋秀儿,咬牙切齿道:“虎毒尚且不食子,我没想到你蒋秀儿连畜生都不如!”他顿了顿,接着说。“只凭着这一条,我就能把你休离回蒋家。” 蒋秀儿闻言猛地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你要休我?”她声音瞬间大了起来,“我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个家里,还不是因为你没出息,这样的灾荒年,家里不能做事干活的那么多人,如果不删减开支,换点钱财渡活,如何熬得过去?公婆我说不得动不得,我卖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不行么?!” 蒋秀儿怒上心头,对杨家原本就有的三分怨怼此时已然增加到十分。她原本就不愿嫁到着穷乡僻壤的地方来,谁知这杨家联合媒婆骗婚,言说有屋有田,又家财丰厚,她才同意了这桩婚事。直到她过了门,生米煮成熟饭才知道杨家的屋是黄土垒的茅草屋,田是后山上的几亩薄地,至于家财丰厚,大概就是院子里那几只母鸡最值钱了。 她也闹过,吵过,但是她已经嫁过来了还能怎么样呢?渐渐的她也死心了,想要和杨峰好好过日子,但是这种生活真的太苦了。家里的公婆年迈不仅干不了什么活有时还要她抽空去照顾,固定的经济来源只有那几亩田收,偶尔杨峰会去附近邻村帮忙砌泥造屋赚些花用。而她也不能闲着,得织布绣帕子,得操持家务,有时还要背着背篓去捻花采药卖。尽管她都这样辛苦了,钱还是不够花,等生了女儿杨兰后,家里更加捉襟见肘了。 她何曾受过这样的罪?蒋家虽然也不富裕,但从来都没有亏欠过她这个女儿。虽说家业是由兄长继承的,但是她这个注定要是别人家的姑娘生活也未有短缺,不曾受累。在家里她不做打草喂牛的活计,那是仆人做的事(蒋家有一奴);她梳妆台上有胭脂和银簪,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嘴唇干裂、发髻只能簪朵绢花;她的手尽管不是十指纤纤腻如葱白,也不会是如今这般指节粗大有茧粗粝的模样。 蒋秀儿只觉得自己如枝头的花掉落到了地上一般,硬生生被蹉跎作践碾成尘土,尽管满腹心酸却半点都不能吐露。 杨峰骂她,打断她的自怜自哀,半点情面都不留,“你能怨谁?你也只能恨你自己,莫要以为我什么都不知。在杨家提亲之前,你蒋秀儿明明幼时早已订下了人家,因对方家道中落后又悔婚不嫁,听了媒婆几句胡话就应了我家的亲,结果如何?还不是一样要嫁个穷小子。” 蒋秀儿浑身一震,整个人软了下来,神情恍惚,是了,是她嫌贫爱富,才有了今日的果。 他两人夫妻在这里吵架,孙王氏却是不耐烦听这些,掉在地上的合同被她捡了起来,拍去上面的灰尘。在这张白纸黑字上那枚鲜红色的指印特别明显,就连上面的纹路都是清晰鲜明的,孙王氏把合同交给婆子收好,吩咐道:“拿人。” 四名健仆甫一听令便齐齐上前,一人拉走杨兰,另有三人架开杨峰和蒋秀儿。杨峰双手被反剪扣在背后,膀臂被死死按住,这使得他即使有莫大的力气也挣脱不得,只能哑着嗓子、声厉色茬道:“光天化日之下纵奴行凶,强行掳人,孙大娘子难道不把国法章程放在眼里吗?” 孙王氏扬眉,婆子将卷好的纸复又展开,露出那一枚在阳光下亮得几欲晃花眼的红印来,讽道:“这纸上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纵使到了公堂也可一辩,像你这样的人婆子我见多了,不过是想着多谋些好处罢了,我劝你还是收了这份心思,我家奶奶固然良善,却也不是吃素的。” 是啊,孙家虽然不是什么权势滔天的大官贵胄,然而也是他们这种庄户农人惹不起的,但是他怎么能放着女儿不管?杨峰面带凄然,努力想要挽救。“得了你们多少钱还了就是,这一但当了奴才就是入了贱籍,我为人父母怎么能把孩子往火坑里推啊!” 孙王氏笑了,仍是那副温和模样,吐出来的话却极为市侩锋利。“这我就管不着了,不过想要赎回去就不是这一贯钱能解决的了,由我手里头转卖出去的,如果是强壮能干的男奴,也该价七万文钱,绝色的婢女更是叫价十几万,至于你这小女,虽说娇弱,但也合该给个十贯钱。” 真是好大胃口!众人哗然,只道这说是空手套白狼也不为过,不过是过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这价钱骤翻了整整十倍,摆明了要坑杨峰家的,看来杨家的兰丫头是要不回来了。思及此处,众人怜悯的目光皆数落在他身上,几个平日交好的人家也低声劝道:“峰郎,你莫要犟了,兰丫头虽是做下人,但那也是富商的下人,说不定过得比我们还要雍足咧,再者这样的灾荒,你两口子能挨饿,总不能让两个老人也跟着挨饿?” 去年今年连连天灾不断,杨家本来就过得勉强,如今更是将省下来的口粮给了二老一小,为了减少饥饿感,都是勒紧了裤腰带,肚子咕咕叫了就喝水,直到快将肚皮撑开,借此来麻痹身体。长此以来,大人还好,小孩和老人怕是要拖垮了。 杨峰再怎么样,想到这些也没了底气,孙王氏掀了掀眼皮,再次令道“拿人”,就没有任何人阻扰了。 “等等。” 又怎么了? 杨峰抬头,看向已经转身要离去的一行人道:“给我半月的时间,我定能凑到十贯钱,求大娘子暂时莫将我儿卖给他人。” 孙王氏被他磨得没了脾气,也就顺口答应了下来,“那就给你半月,如果我没有见到十贯钱,那么我就将她卖给钱家老爷做女婢。” 杨峰口中自是千恩万谢,全然不顾蒋秀儿和其他人惊讶和看疯子的眼神,目送孙王氏和杨兰等人离去后就转身回家,半点余光都不给蒋秀儿,视其如无物。 杨峰不理她,蒋秀儿也不能和他甩脸子或者是负气转头离开,归根到底今日这事她做的不对,然而如果再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她还会这么做,尽管杨兰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尽管她会被杨家人怨怼数日乃至数月,但这都是值得的。毕竟孩子还可以再有,怨恨和隔离时间会抚平,而没有物质上的补给,她乃至杨家的所有人,都有可能会饿死。 蒋秀儿攥紧了袖袋里的一贯钱,牢牢的跟在杨峰后面,尽管都是朝夕日处的邻居,她提高了警惕防备着,等回到了家,她会把钱放在陶罐里,用泥封好,再埋在她席子底下,这样就没有人会知道钱藏在何处了。 至于杨峰和孙王氏的半月之约,在蒋秀儿看来不过是拉不下面子的权宜之计,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事,而且,不仅仅是她,所有人都这么想。 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杀快结束了 ☆、第 15 章 对一个中下层贫农来说,十贯钱虽然不至于说是一笔巨款,但也是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得到的,这还是在各种物质比较丰富的平时,像如今这样草叶子都没得吃只能喝水饱肚的灾荒年,想凭半个月攒出十贯钱?痴人说梦! 杨峰夫妇甫一归家,蒋秀儿就被杨家阿翁拿拐杖劈头盖脸的打了数下,素来搁在门外风吹雨淋的木拐看起来腐朽易折,打在脸上却是没有半点要断的意思,不过短短几秒的时间,便砸得她鼻青脸肿,发髻散乱,嘴角淌出丝丝缕缕的鲜血来。 杨成也就是杨老爷子拄着拐站,重重的敲在地上,喘着气骂道:“你这个……这个毒妇!” 蒋秀儿拿巾帕捂住嘴角,蜷缩在一旁,半句话都不敢回嘴,别看她刚刚在外头和杨峰争辩得厉害,但毕竟平辈又是夫妻,最多让别人说几句闲话。若是她和公婆争吵甚至辱骂,这就不仅是让人说嘴的事了,被官府知道了直接判合离,如果不离,甚至还要服期一年的徒刑。是以她便是有再大的怨气和委屈,也不能冲杨家二老发,就算是挨打,都只能受着,连躲都不能躲。 她不躲,杨成的愤怒稍减,却又在想起自家被卖掉的乖孙女之后攀到顶峰。杨兰虽是个女孩,却是杨家上至翁婆下至杨峰都极为疼宠的存在,平日里也乖巧可爱,对于母亲极为依恋,但凡蒋秀儿做家务,尚在稚龄的杨兰都会努力伸直了小短手帮忙,哪怕只是一点跑腿的小活也做得津津有味。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遇到一点天灾,第一个卖掉她换取钱粮的竟然是她的母亲。 蒋秀儿口里说的为了这个家的说话杨成是不信的,家里什么情况他比谁都清楚,说是活不下去那肯定是假的,粥水虽然稀薄,但还是能填肚子,填饱不可能但至少饿不死。况且阿峰日前在城内东市寻了趟活计,工钱不多,撑过这一段时间也不是不可能,至于自家儿媳妇为什么卖掉孙女,无非是猪油蒙了心,见财起意! “枉为生母,枉为生母啊!”杨家阿翁愈说愈怒,扬起的拐杖再次重重落下,眼看着就要砸在蒋秀儿身上,却被杨峰拦住。 “阿峰?”杨成略有错愕,“为何阻拦?” “阿父。”大汉低低唤了一声,道,“她毕竟是儿的发妻。” 杨峰心里的愤怒一点也不比杨成少,只是女子娇弱,蒋秀儿又是他共度几载的结发妻子,情虽断恩义犹在,作为丈夫的他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自家老父打死的。 打死太夸张?一点都不,杨成虽然年迈跛脚,身子骨却依旧硬朗,年少时打过豺豹,又经历过战乱,力气自然比一般人足。看见了院子里头那个百来斤的磨盘了没有?它旁边那块脑袋大小的石头杨老头一手就能举起! 此话暂且不提,杨成到底不能真的打死儿媳,他放下拐杖,那一双如鸷鸟般锐利的眼睛扫过不做声的蒋秀儿,瞧见她眼皮子底下闪过的一丝不服,冷笑了一声道:“皮肉之苦怕是还不能让她醒悟,将她关在房内几日,只许送水不准给吃食,老朽到是要让她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饥荒。” 蒋秀儿终于有了反应,她抬起头,双目在触及杨家阿翁的脸色后又垂了下去,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任由杨峰将她锁入房内,等到外面的声音逐渐远去,这才掏出袖袋里的一贯钱,暂时用巾帕裹了,挪开柜子,埋在地下后复又挪了回去。只等日后再换个地方藏好。 被打一顿又算得了什么呢,等到她攒够了钱,就立马离开这个又穷又破的地方,再也不必过这样的苦日子,想到这里,蒋秀儿的唇边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仿佛她想要的一切近在眼前了一般。 晚间时分,杨峰端了一碗水进了屋,他进来的时候蒋秀儿窝在墙角,仅仅只是转头看了他一眼后就不再动作,杨峰把水放在小几上,唤了她几声都不见理会,也就出房门了。木锁落下时发出一声清脆的“叮当”声,蒋秀儿这才伸手去端那碗水。 蒋秀儿被关在房内这几日,杨峰也没闲着,家里原本用来砍柴的柴刀被他磨得锃亮,十几只木枝被削平磨滑又在火上烤去水汽,变得坚硬轻巧,为了增加杀伤力,他还花钱找了铁匠打箭头。 杨峰当日之所以敢和孙王氏约定半月的期限,他心里其实早就有了成算。 他们这个村落后面是此起彼伏绵绵不绝的山峰,上面树密叶茂终年笼罩着一层似雾的瘴气,仿若人间仙境一般。据说里面某处悬崖峭壁上有一块蓬莱仙师曾经栖息落脚的石头,叫做清水岩,而这座山也因为仙人曾经停留过而被人们称为清水山。 这次蝗灾,因清水山上的瘴气,蝗虫们并未伤到其分毫,反倒是刚一落在叶片上就“啪嗒”倒地,被本地土著翠羽罗雀叼起吞入腹中。瘴气虽然并不浓重,但是蝗虫从未遇见过这才着了道,若是它们像这群尾羽带着细碎璀璨翠色的雀鸟一样在这里繁衍上数百年,说不定也就习惯了。 清水山从未有人进入,至少山下的居民从不敢贸然进去,祖辈代代相传下来的警告,没有人会当做耳边风置之不理。偶尔有几个壮年汉子,仗着身强力壮入了山林,不过半个时辰也会涨红了脸狼狈跑出,唇瓣发紫,颈部青筋暴起,软倒在田地里不省人事,直到被人发现送回家中。 这一睡,便是数十日,医者来看过后道是摄入过多的瘴气,会对身体器官有些损伤,但人没事,只是要沉睡昏迷些时日,有可能会醒来也有可能再也醒不来了。家人闻言像是被倒塌的房梁砸到了一般,趴在床前痛哭不止,汉子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如果他醒不来了这一家子都要喝西北风了。 好在这人命大,过了两周就醒过来了,又将养了几天就恢复得与之前一样,只是当旁人面带好奇的询问他清水山的情况时露出惊惧的神色,任人怎么旁击侧敲也不开口,引得别人愈发好奇,却也深深的敬畏着,自此之后,再无人敢踏入那里。 清水山里并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地方,如别的山一样是片密林,只是因为那片瘴气罩着不动才无人敢入。汉子本来就心里带有畏惧,进了林子后不熟悉路况只能瞎转悠,再加上呼吸间被摄入体内的瘴气,眼前逐渐产生了幻觉,变成了自己吓自己,还差点吓死。 这些事情没有人知道,村人的先辈不知,就连中招了的汉子也不知,他不但不知,而且还把幻觉当真了。如果非要找出一个对瘴气略有了解的人,那大概是村里独居的老猎户了。 早些年间杨峰曾同老猎户学了些手艺,他待猎户如亲父,猎户也对他极好,把一身本领都传授给了他。猎户的家里有一张虎皮,厚实而又完整,只在隐蔽处有几处伤口。谈起这张虎皮老猎户颇为得意,“这虎皮是清水山上打的。”他对上杨峰明显不信的眼神,灌了一口酒后笑道,“阿峰莫要不信,清水山的瘴气是厉害,但也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采些山下的杂草槌烂加水沤一个晚上之后把纱布浸泡在里面,再泡上一个晚上后取出来拧干,要用的时候蒙住口鼻就能挡住瘴气。” 这事老猎户从不对外人说道。他也曾经独自一人去探过清水山,在发觉自己头昏眼花后顿时惊呼一声“不好”,也不敢多留,跌跌撞撞就出了林子,等他跑出密密匝匝的叶幕,接触到阳光的时候已然是双腿打颤,肌肉酸痛沉重,倒在地上只能用爬的了。长时间的奔跑让他口干舌燥,又没有力气去寻找水源,只能随便在地上抓了一把草嚼,等到冰凉苦涩的草汁滑入咽喉,猎户顿觉浑身一轻,原本还有些模糊的眼前明朗了起来,手上也有了力量,聪明的他瞬间明白了这些杂草的妙用,又将它改良制成了更为方便的面罩。 他对于蓬莱仙师曾在清水山落脚也是信的,所以除了那次进山打虎外就没有再去,也不希望别人去扰了神仙清净,只是杨峰是他唯一的徒弟,将来是要给他养老送终的,告诉他也无妨,只是还得口头上警告一番,以免这傻小子泄露出去。 “虽说能防瘴气,但是山内虫蛇异兽不在少数,又是在瘴气中繁衍生息了数百年,说不定也带了毒性,就算没有毒的,也是常人轻易惹不得的,就拿这虎来说。”他拍了拍虎皮,“吊睛白额,只是大吼一声,便宛若晴天霹雳,震得整个山岗都摇晃了一下。甫一扑上来,就单掌拍碎了臂粗的棍棒,大嘴张开,皆是满口晃眼的尖牙,上面还带着血色,腥臭热气扑面而来,如果不是我腰间别着一把长刀,早就被吞到肚子里去啦!” 见少年杨峰瞪大了眼,吓得两股战战,猎户不但不安慰几句,反而趁着这股劲头叮嘱他,“可吓人?吓人便对了,你日后要记住了,除非当真活不下去了,否者不准往山里去,这林子里又何止一只老虎!”见他被自己唬住了,只顾得上猛点头表示听进去了,这才满意的哼着不成调的小曲,继续喝他的酒去了。 而如今便是活不下的了,杨峰拿起巾布擦了擦柴刀和箭头,将它们藏在柴火堆里,等天未亮家里的父母尚未发觉便出发,如果他也能打死一只虎,再剥了它的皮去卖,就能将女儿赎回,甚至还可以剩下铜钱度日。 月华淡淡,中年汉子的脸上满是果敢的坚毅。 翌日,杨峰趁着家人还在沉睡就出了门,只找了一个小童让他等到了太阳变得大如盘盂的时候再去告知自家父母,为了让小童帮忙,杨峰还给了他一个掺了香油的面饼,这原本他刚得了日钱买来的,打算给二老和杨兰吃的,如今也只能舍出去了。 面饼刚一拿出来,小童原本还有些犹豫的样子登时就变了,脏兮兮的小手抓住了就不肯再放开,对于杨峰所说的自然是一口答应,只是心里还是有些惴惴不安,“阿父说不许靠近清水山的,峰叔,当真不会有事吗?陵儿不要这饼了,峰叔莫去。”话虽如此,小童还是有些不舍的攥了攥后才把手摊开。 “这是自然。”杨峰心里一暖,微微伏下|身来摸了摸小童发顶,哄道:“你父说的是不许孩童靠近清水山,峰叔是大人怎么可能有事,拿去吃。” 小童不疑有他,立马欢欢喜喜的拿起面饼咬了一口,尽管外面的酥皮已经变硬不复之前的香脆内软,但还是难得的美味,小童将咬了一口的饼收了起来,脸颊微红的小声朝着杨峰道谢,蹦跳着归家,他还有个不满周岁的弟弟,回去把饼捏碎成小块,再泡在热水拌成糊糊分他吃了,弟弟就不会再哭了? 像是解决了什么后顾之忧,杨峰拿出别在裤腰带上的柴刀,背上背负着弓和箭筒踏入密林。他是杨兰的父亲,就算别人都放弃了他也不能放弃她,此一行若是身亡此处,就当做他自己运气不好不能将女儿带出火坑,但求得心下无愧,只是他还是心忧家中老人,但是想来有村人帮衬,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日中时分已过去许久,闻讯而来的杨成和杨秦氏飞奔至此,脸上老泪纵横,就像豆大雨珠沿着充满裂缝和碎片的屋檐一样“滴答滴答”落在地上,溅起了些许灰尘。刚失去孙女不久,又要面临可能丧子的风险,两个老人像是被抽掉了脊梁,没有了半分的气力。 山风从远处呼啸而至,却吹不干杨秦氏脸上的泪痕,她哽咽数下,一丝血腥气顺着鼻尖钻入,骇得她猛地抬头看向隐在瘴气内的山林—— 一只约莫三米长的大虎蹒跚而来。 黄白黑交错的条纹,毛上尽是淋漓的鲜血,双目睁得极大极圆,下颚张开,露出一口锐利的尖牙来。杨秦氏跌坐在地,身体僵硬得半点都不能动弹,杨成的反应要比她快些,他弃了手里的拐杖,抬手搀扶起了坐在地上的杨秦氏,揽着她的臂膀转身逃跑,但是因为跛脚而且人老无力,速度很慢,眼看着就要落入虎口,二人都心声绝望之际,只听一道分外熟悉的声音自虎腹下传来。 “阿父阿母莫慌,是儿。” 只见那老虎陡然往旁边一倒,露出杨峰满是斑斑血迹的身影来。 作者有话要说: 4000+奉上,已卒 ☆、第 16 章 清水山,草木葱茏,细小的溪流蜿蜒,难见尽头。 适才下过一场小雨,轻薄的瘴气非但没有被驱散,反倒愈发朦胧,仿佛又是一年春寒。 褐皮白腹的羚羊结伴而来,领头羊的长角微弯,上头还栖息着一只鹅黄小鸟,胸羽蓬松,身子圆润,在看到不远处的溪水后发出一声“啾”的清脆声响,立而扑腾着翅膀飞去,领头羊抖动了下兽耳,随后抬起蹄子,也跟着低吟一声,示意羊群跟上。 在它们身后的草丛里,趴伏着一只三米来长的老虎,等到羚羊群喝完水离开后,老虎才一瘸一拐地走出来,低下头在溪边喝水。 它的眼角和前腿上都有伤。前腿上的伤碗口大小,血液凝结成块和皮毛纠结在一起,散发出一股腐烂后的恶臭,眼角上的伤口小却深,严重影响了它的视力和捕猎,再过不了多久,它就会因为缺少食物或者其他捕食者攻击而死去,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 老虎几乎是贪婪的舔着清甜的溪水,全然没有发现危险正在靠近,一条生命的逝去,仅仅只在转瞬之间。 杨峰并没有费多大的功夫,这只老虎年迈又带着伤口,他先是射了一发箭,然后抄起长刀乱刀砍掉猛兽的最后半条命。 虎皮没有什么光泽,又有不少豁口破洞,所以只卖了五两黄金不到。折合铜钱二十五贯。杨峰取出十贯钱赎回了杨兰,其余的换成黄金交给自家老娘保管,而被剥了皮的老虎则是被拖回村里头,家家户户都分到了一口肉。 在藏钱这方面,杨秦氏比蒋秀儿要高明得多,她和了稀泥把黄金保持一个小泥疙瘩,再埋在陶罐里头,上面种上野花之后就往窗台上一摆,任谁也看不出来。 蒋秀儿只关了两日就被放了出来,这个不称职的母亲甫一看见归家的杨兰就双目泪流,揽着孩子哭泣,杨老爷子摇头叹了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灾年终究还是度过了,似乎一切都恢复了原样,杨家仿佛还是当初,只是杨峰胸口多了一处爪状的乌青,平日里总要咳上几次而已。 三年后,杨峰再一次咳嗽时呕出大量血沫倒下就再也没能起来,蒋秀儿卷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远走高飞,杨家二老将屋田卖给了征地的豪强,带着杨兰和那盆花来到了杨家村,重新开始了生活,而后只是过了短短的两年时光,杨秦氏病危。 她的发花白一片,身体机能迅速变弱,精神确是出奇的好,然而杨家人心里皆是一沉,他们明白这不过是昙花一现,回光返照而已。 杨秦氏抚着身下的新床榻,挥手让季婵和杨兰出去,只留了杨老爷子一人在屋内。 “夫郎。”她含笑道。 这是自从她和他都老了之后就从未出现的称呼,只是一声清浅的呼唤让杨成几欲落泪,坐到榻前低下头让她如往昔一般摩挲自己的眉眼。 “我这病是好不了了,你去领着阿婵报到里正家去,写个手实把户籍办下来,阿峰于他子有恩,这个忙他会帮的。” “碧琴……”杨老爷子唤她名讳。 杨秦氏微微侧头,道:“我知道你想安慰我,但是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是清楚的。如果阿婵不愿改姓入杨家,那便将她过到我娘家季姓的侄子那儿,他也有一个女儿的,只是早年病逝,这些事情是隐秘的,旁人不知道,而且他家也没什么人了。”杨秦氏顿了顿,又道:“这些日子相处下来,我也清楚了阿婵的为人,只怪自己当初以为她是个浮逃户要欺她,这孩子,是个实心眼的,对兰丫头的好我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杨秦氏叹了口气,当初季婵所说的话她大多是不信的,只以为她是个逃奴或是流民,看她什么都不懂的,还想哄她留在杨家帮衬杨兰,直到看到季婵教杨兰写字认字才惊觉她可能是真的是大户人家失散的小娘子,因为单是那些个甚么笔墨就不是穷人家能消耗得起的,何论读书写字?思及此处,杨秦氏马上打消了想要强行留下季婵的心思,正当她惴惴不安之际,季婵却表露出了想要留在杨家的意愿…… 大概是因为在失散前家里就出了状况,努力帮忙也是为了得到庇护?杨秦氏心想,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季婵愿意留下来,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只是出乎人意料的事却发生了,自己就要死了,等自己一死,家里就剩下一老两小。她还没教会季婵撑起门户,还没等杨兰长大,就要死了。而自家夫郎也老了,又能帮几年?许多事情都来不及做,现如今的她只能再发挥出自己的一点余热,尽快的把季婵留在杨家,过了明路,堂堂正正的。 “若是他犹豫了,我便去求他,拖着我这坏了的身子求,当年若不是阿峰,若不是阿峰……” 杨秦氏急喘了几声,停下话来,眼里种种思绪都归于平静,淡淡道:“夫郎你去。” 杨成动了动嘴唇,终究是什么都没说,出了房门。 做假户籍这事并不容易,却也不是做不到的。只需改动县里的记账,就可以蒙混过关,也恰巧这时候正逢县吏在重新统计登记新的户籍,能改动成功的几率比平时要多上两成,于是里正咬咬牙就应下了。 然而户籍是否改动成功的消息还未送来,杨秦氏就病死了。 杨李氏过来帮忙,她给杨秦氏擦了一遍身子,换上寿衣,置在榻上。村里的风水先生来看过了,说是还要停灵一晚,等到第二天正午的时候出殡,棺木也是那个时候才送来。 季婵是在刚搭起来的白事棚子里找到杨兰的,小姑娘像是只受伤的小兽,躲起来偷偷的哭。村人都忙着准备事宜,杨老爷子精神不济也顾不上她,她也不敢大声的嚎,自己一个人在那里“啪嗒啪嗒”的掉眼泪。 季婵把她搂在怀里,小孩哭得浑身发抖,死死抱住她的腰不放,温热的泪水浸湿了季老师的衣襟,声音也因为涌起来的哽咽变得断断续续。 “阿姐。” 季老师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婶子不让我去看阿婆,她说我一直哭,眼泪滴在阿婆身上她就走不了了,我不想让阿婆走的,如果我在这里哭,阿婆看到了是不是就会回来了?” 季婵轻叹,她虽然年纪小,却并非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不能用那种只是睡着了的美好谎言来欺骗她,也不能什么都不说,而是应该让她认识死亡的必然性,通过死亡来反思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季婵仍是轻轻的拍着杨兰的背,起到一种安抚的意味,声音也是轻轻的,“人总是要离开的,这是一件很公平的事,每个人都无法避免。”她用离开来代替死亡,用比较容易接受的角度来引导。 “离开是痛苦的、陌生的、无法预测的,然而它就是自然的归宿,就像是春芽和秋叶,这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循环。连圣人孔子都说‘未知生,焉知死?’,与其追问离开后的事,不如注重当下。”季婵伸手拭去小孩脸上的泪水,哄道:“阿婆离开了,你还有阿翁要照顾呢,你已经长大了,该学会照顾他了,家里的许许多多事情等着我们去做,我们的杨兰会偷懒吗?” “不会。” 杨兰还有几分懵懂,却仍是乖乖点头。季婵站起来,伸手去牵她,“阿翁精神不太好,我们去帮帮他好吗?还有你哭太久了,我得烧点热水给你喝,不然嗓子该坏了。” 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在杨家房前来来往往的,季婵领着杨兰去厨房里找热水喝时探头向屋里看了一眼,毫无生息的杨秦氏躺在榻上,脸上蒙着白布,床前放着一堆稻草,有几个妇女坐在稻草上在守灵,她收回了目光。 出殡的那一天,里正终于来了,他先去杨秦氏的尸体前拜了拜,随后和杨老爷子坐在白事棚子里聊天。 “季婵的户籍已经录上了,昨日刚往户部送了,我子当日得阿峰相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铭记这个恩,成郎,你若是家里有什么难的,能帮的我绝不推迟,莫要不开这个口。” 杨老爷子“诶”了一声,双眼布满血丝,神色略白,两人只聊了几句,时辰就到了,该扶杨秦氏入殓了。 里正留了些钱就走了,他毕竟是个公务员,能抽空亲自来一趟已是不易,多待却是不行。杨李氏往杨秦氏口中放一些米粒,这称之为“饭含”,古人认为冥河上有船,亡灵渡河,需要拿船费给撑船的舟子,一般平民只放钱币和米粒,富贵人家则是放珠、玉。 季婵因为入了杨秦氏娘家侄子的籍,和杨秦氏也算是亲戚,是以她也得穿着缟素跟在灵柩后面,杨兰和杨成是直系亲属,都要身穿孝服,披着麻布,扶着棺木。 灵车一路向着下葬的场所,伴着妇女带有泣音的挽歌,满眼望去都是雪白,不论是纸糊的屋舍、马车、奴婢状的送葬之物,还是送葬人的衣服,抑或是纷纷扬扬的纸钱,将整个天地,都渲染成一片素色。 ☆、第 17 章 过了小半月,日子也就渐渐缓过来了,杨家一老一小的也不再向之前一样,只要想起杨秦氏就泣不成声,尽管悲伤仍在,却都隐没在不为人知的心里,慢慢结疤。 这日里,杨家村的黄土大道上来了一辆马车,看着颜色素淡不起眼,窗帷却都是挂着的丝绸锦缎,边角处雕着几处精细的花样,就连那马都是膘肥体壮,皮毛发亮,一看就是上品。这车自村口来,转过诸多村人的屋前屋后,引来了不少目光,随着车夫的一声唿哨,马车在杨家门前停了下来。 车夫先下了车,随后恭敬的去打帘子,他手指刚碰到门帘,只见一只修长白皙的手先他一步掀开,一个贵气优雅的少年郎君跳下车来,随行的婢女早早的候在一边,见他看来,立马走至杨家屋前,唤道:“季小娘子可在此处?” 杨老爷子跛着脚迎上前,面带狐疑的打量着眼前这一主二仆,“老朽家里的确是有位季小娘子,但却不知尔等找的是不是她,也不知是什么事找她” 他心下有点不虞,哪有郎君来找尚未出嫁的小娘子的道理?好在这少年还算知事,遣了女婢来问,而不是自己亲自开口,虽说杨家是农家,却也断然没有让自家女郎不守规矩,冒冒失失的面见外男的说法,若是真这样做,只怕是要让邻里羞死了。 女仆面对他的打量丝毫不惧,仍是带着微笑回道:“自是季婵、季小娘子,我家主人与小娘有过货易,只是事情繁多,这才拖延了些日。”她看了看周围探出头来看热闹的乡亲邻里,提议,“此处人多眼杂,阿翁不妨进屋商谈?” 杨老爷子虽然仍是心存疑问,但是也招架不住众人好奇的目光,又天性好客,所以也只是犹豫了一下,就将人请进屋,木质的门半掩,隔离了人们的视线。 一进屋,少年郎君和杨老爷子就在席上坐了,与杨老爷子随意的盘腿不同,少年是正儿八经的跪坐在,一举一动都显示出良好的教养。 杨老爷子神色略缓,沉吟道:“不知郎君仆从所言的货易是何?老朽从未听小娘说过。” 少年郎君也是一诧,旋又恢复原状,道:“季小娘子培育出了一种良种香芋,家君巧遇得知,便花了些银钱买了些,因这些日子家里七事八事,抽不出时间来,也就耽搁了。阿翁不曾听闻这事?大概是小娘子忘了罢?这香芋确是阿翁家的不假?” “那是自然。”杨老爷子点点头,关于香芋这事季婵的确跟他讲过,说是海外的新种,因为种起来不占地方,他也就没再多问,还有那个番……茄?和辣椒也是。他这才突然发现,自己真的是过的糊涂日子,家里多了什么也不管不了解,怪不得杨家总要比别人更穷些,自己不上心又能怪得了谁? 杨老爷子再往下一追问,才知道季婵用比平常高出数倍的价钱卖了一半的香芋,惊叹之余也有些惋惜,惊的是价钱之高所得之厚,惜的是若是把这亩产千斤的粮食良种掌握在手里,不说周边的村农,有庄子的达官显要都会闻风而动,到时候又何止是这个价?只是这毕竟是季婵自己带来的种子,他没有置喙的余地,再一想到之前他们喝粥吃糠饼的日子,也就觉得季婵的急切情有可原了。 两人频频交流,大多是杨老爷子问,少年郎君答。他的知识十分丰富,完全不像尚在志学之年的人,他话里描绘的人与事物让老爷子感叹之余也懂得了颇多,一时间氛围和谐友好,时有笑声传出。 季婵到的时候,婢女已经往少年郎君的陶碗里添了第二次白开水,她刚从地里回来,绣鞋染上斑斑点点的污渍,手上还提着一袋刚摘的西红柿,察觉到屋内两个人都看着她之后匆匆行了个揖礼之后退到杨老爷子后面,圆溜溜的眼睛瞄见对面少年眼熟的模样后急速敛下,全然不知道自己的一切举动都被对方看在眼里。 李高明轻笑,觉得这位季小娘子那双眸子当真灵动得很,像是一尾游动的鱼,晃晃悠悠的模样很是可爱。素来爱洁的他不仅不在意对方因为汗湿而紧紧贴在脸侧的发丝和染上泥点的裙角,反倒认为这个样子十分稚气俏皮,与那些拘泥端庄的女子分外不同。 于是他抬袖拱手回礼,“某姓俪,名高明,今日是特地为了货易之事而来,此前耽搁多日,还望娘子莫要怪罪。” 少年郎君的目光从季婵的剪水双瞳一路向下,落在了她手上提着的塑料袋上,开口询问:“不知这是何物?” 季婵把东西向上提了提,看到包裹着西红柿的塑料袋时懊恼的蹙了蹙眉,这东西本不该拿出来用的,用也就算了还让别人看到了,这该怎么解释? 她看了看李高明,又转眼回来看了看袋子,灵机一动的拿出数颗西红柿放在小案上,把剩下的连着袋子交代杨兰拿下去,假作不知扭曲李高明的询问,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是海外特有的果蔬,唤作西红柿,肉肥厚而多汁,吃起来口味酸甜,十分美味。” 李高明拿了一个细看,手里头的红色果实有婴儿拳头大小,上头还挂着水珠,轻轻一掐就有丰沛的汁水溢出,的确是皮薄肉厚而又多汁。他对季婵口中‘十分美味’的西红柿兴趣不大,反倒是对杨兰拿下去的塑料袋有几分兴致,见她拿走也只能作罢,听见‘海外’二字后挑起眉梢,颇为趣味的望着季婵。 “季小娘子去过海外?某倒是见过几个番人,却并未见过这个称谓‘西红柿’的东西。” 季婵摇头:“奴原是关内季氏,因家中遭变无人才被阿翁领养做了孙女,不仅从未去过海外,更是连胡人都没有见过,至于所知所得,不过是当初好心施了一位据说是遗落在海外重返故土的汉人老者一碗水,老者为感谢而留下了良种,又交谈中听说了几件海外轶事而已。” “哦……”李高明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又道:“季小娘子倒是心善,怪不得有此奇遇。” 季婵有些脸红,这已经是她能想出来的最好的借口了,她平白出现在杨家村的后山,平白多出好几种这个朝代没有的蔬菜,甚至她所拥有的学识,都是和唐代的教育大相径庭。有太多东西深深铭刻在她的脑子里、骨子里了。在和杨家人朝夕的相处中,她总会条件反射的说出或者做出他们没有办法理解的事情来,好在这个郦高明不是伴随在她身边的人,不然以他的聪明才智,怕是很快就能察觉出异样。现在的他们只是货易的关系,不必常常见面,这样稍显粗劣的借口够用了。 毕竟对方如果想要做长久生意的话,就会理智的避开和不提这件事,给彼此留下足够的距离和空间,这样的商业交易才能稳固。 果不其然,李高明也只是随口说了一句,压根就没盼望着能得季婵的回答,见她不语就把话题引到西红柿上,他虽然对西红柿的兴趣没有像香芋一样大,但是能够为唐朝人多添一道餐桌上的菜还是愿意的,特别是在季婵说出西红柿的生长周期和种植方法后对它也正视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唐朝人能够食用的蔬菜并不多,主要是芹菜和葵,还有豆叶,其余的都是萝卜等的根茎类。较为珍贵的有菘菜和波棱菜,也就是后世的大白菜和菠菜,前者个头小产量小,后者刚从天竺引进,民间的种植规模不大,成本高。 而像西红柿一样取种容易,又随处可种的蔬菜也就只有那些葱蒜韭菜了,何况它还能当水果生吃,制作的方法也多样简单,比如拿来炒鸡蛋、炖豆腐、泡汤,或者是做一碗西红柿肉酱面,实在不会做饭用白糖拌一下也是好吃的。 季婵只是给李高明讲了几样做法就引得对方嘴角勾起,当场又预定下了一半后又问起其他的蔬菜,季婵却摇摇头。 她并不打算现在就把辣椒公布于众,第一是因为她已经拿出两样东西了,再蹦出个辣椒容易引人窥探,还是慢慢来比较好,第二是她总要在自己手里握一张底牌,哪有什么都透露给别人的道理?辣椒想要长到成株可没有西红柿那么容易,现在拿出去了她自己都不够吃! 西红柿和香芋就够对方在这块空白的市场上大捞一笔了,做人不能太贪心不是? 李高明微微侧头看她,耳间滑落几缕发丝,面带温雅笑意的少年郎君另有一番俊美,长睫如鸦羽一般轻颤。 季婵容貌柔软,看起来十分的乖巧安静,眉眼却带着几分突兀的冷厉,毫无波动的回望。 郎君怔愣了下,乌黑的眉和朱红的唇具是微微上扬,竟有了几分温柔倦怠的模样。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坐在中间的老爷子静静的看着两个人眼神交流 乖巧=v= ☆、第 18 章 这是李高明第一次下地。 田间地头的大部分农作物都收了,就连杨家的花生邻里也帮忙收拾全了,拨了果实摊在日头下晒,花生秧则是堆在田里,等干了再背回来当柴烧。放眼望去,田地里一片荒芜,只有季婵种的那片香芋仍是亭亭玉立着,像是半埋在黄土里的碧玉,露出极为鲜亮的翠色。 香芋喜水,所以种植它的那片区域就算不是泥泞不堪也是湿润的,李高明刚踩下去,鞋底就陷进去了一半,裤腿也溅上了些许泥点,顿时僵立在原地,不肯再动。 他今天来就是打算把香芋带回去的,所以特地带了女婢和随从,季婵来地里收芋头的时候他跟了过来,还指挥了奴仆下去帮忙,只是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原本站在田埂上看着的他脑子一抽也下了地,还弄脏了裤子。 李高明有些无奈的摊开自己白净的双手,拿了杨老爷子搁置在一边的锄头,试着挖了几下地。刚拔起一株芋头的女仆转身刚好看见这一幕,登时脸色一变,也不敢上前抢夺,只能手足无措的站在他身旁劝阻。 “殿……郎君!这种粗活怎么能您亲自做?还是放着让奴婢来?” 原本坐在地上休息的老爷子也是被吓了一跳,他虽然不知道少年身份,但是看其言行也看得出是富贵人家的子弟,怎么能让他帮忙挖地呢,所以他也赶紧跟着劝。 “是啊,李小郎君,这锄头拿久了会磨手的,还是让老朽自己来。” 李高明看着杨老爷子消瘦而憔悴,带着褐斑和皱纹的脸膛上,叹道:“老翁莫急,某并非娇生惯养在家的小儿,家母种桑养蚕,家君也曾亲伺农事,教导某等须知一米一饭皆辛劳所得,某不敢忘。”又笑着接着说,“今天也正好借这个机会体会一下种粮食的辛苦,才知道学会感恩。” 女仆和随从见劝不动他,也只能站着干着急,季婵拖着一大把芋头植株回来,看见李高明手脚笨拙的挥舞着锄头,非但没有阻拦他,反而站在一边指点该怎么拿,锄头要往哪里挖才不会伤到底下的芋头,又告诉他不要去碰芋头断口流出的汁液,因为这样会导致皮肤红肿、瘙痒云云。 她怎么说,李高明就怎么做,既没有不耐烦也没有直接撂担子不干,反而虚心请教,埋头苦干,全然不像个贵胄公子,比季老师带的那个班的孩子还要乖巧,搞得季婵都不好意思继续奴役他了,趁着杨兰来送水的间短,让他坐在田埂上休息。 杨兰不仅送来了水,还有几个小木凳,特地拿来让他们休息的时候坐的。水是季婵用玫瑰红糖泡的,温热微甜还带着淡淡的玫瑰花味,她这几天来了月事,难免会有腹痛,喝这个正好。 “这是胡床?” 李高明看了看小木凳,尽管是用询问的语气问季婵,但是他心里已经认出这个木凳子是类似胡人坐的小马扎,只是没有那么精细。他也是见过胡床的,虽然有点不登大雅之堂,但是坐起来是真的舒服。李高明往凳子上一坐,又端起红糖水喝了,竟觉得有几分惬意,毕竟如果让刚干完农活的他继续那种端庄规矩的跪坐法,他也是受不住的。 季婵捧着红糖水小口小口抿着,看着面前这一片碧梗翠盖,想起了她家以前后屋处也有这一抹浓绿,她偶尔也会带着弟弟妹妹去挖几个芋头来烤着吃。 在她们那个时候,由于家里穷,买不起别的小孩手里的零食,只能把目光转向山野里的果子。她还记得她还在读小学时,就和村里的孩子结伴去摘别人家院子里的桂圆,摘完了还不算,还偷偷拖了一团刺草放在人家的门前,然后扳动树枝弹出去发出‘哗啦啦’的声响,一群熊孩子就躲着看闻声跑出来的大人一脚踩到刺草上,痛得破口大骂。 他们会去做弹弓打小鸟,会做小竹管把种子当做炮弹填进去,会拉帮结派的玩游戏。季婵想得出神,鼻子有点发酸,眼眶都红了,她想家了,不仅仅是父母亲人,还有她所处的时代和国家。 李高明看出了她的异样,温声道:“季小娘子可是想起了往事?” 季婵吸了吸鼻子,长吐出一口气来,温热的气息四散开,“想家了。”想她曾经拥有过的一切一切,然而这些思念不能和任何人吐露,杨兰都不行何况是他,季婵避开这个让人伤心的话题,转而跟李高明说起别的。 两人这边聊着,那头杨兰又拎着一只篮子过来了,上头盖着的布刚一掀开,季婵就两眼发亮,伸手去拿。 篮子里的东西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刚用盐水煮熟晾凉的花生,掰开吃了,还带着点热乎劲儿,咸味并不怎么重,而是很轻微的,刚煮过的花生水润好吃,比完全晾干的了要好吃得多。 她这里吃着,也没忘了李高明带来帮忙的随从们,让杨兰把花生也带过去点给他们,不管人家吃不吃,这点功夫总要做的。 香芋很快拔了一半,季婵领着人背了芋植去溪边洗干净后砍去头放到李高明带来的麻袋里,至于芋头叶子就留着剁碎了喂牛。芋头该如何种植季婵并没有告诉李高明,第一是因为她自己也是半路出家,只知道些皮毛没有半点技巧,第二则是李高明看着就是有钱有势的人家,寻找一个懂得种植的老农并不是什么难事,她思量了一番,只说了香芋与其他品种的些微差距,比如耐湿性要差些。 转眼间已是近要日落,女婢看了天色连忙近身提醒李高明,后者站起身来拱手告辞,一如来时一样坐着那辆马车回去,唯一不同的大概是车尾还绑着一麻袋东西,看起来着实滑稽好笑。 这马车进了长安城就和其他的车马一样被城门的守卫拦下,要求检查公验证明,也就是类似于身份证的东西,虽说不至于人手一张,但至少要出一个身价清白的担保人有这张证明,并且在公验上面,出入的都是什么人,带的什么东西都要写得清清楚楚。 李高明的马车后面突兀的绑着一袋麻袋,自然首先引来门卒盘查,见马车素净,也不像什么富贵人家的车行,门卒抬脚踹了麻袋一脚,嘴巴里骂骂咧咧的,“这是什么鬼东西,解下来看看,还有马车里的人都下来。” 未等坐在车里的人有什么响动,车夫扬起马鞭就在门卒脸上抽了一道,看着没用什么力气却留下了骇人的伤,几乎要破开半边脸来,门卒痛得嚎叫一声,面上淌下血来。 车夫冷哼一声,自袖子里拿出一张裹了金玉的金属牌子,在守卫头领面前亮了亮,见对方诚惶诚恐的想要跪下参拜又是蹙了眉喝止,“御下不严,自去兵马司领罚。”带有一番悍意的眼眸扫过捂着脸的门卒和其余同样也是守门的兵卒,沉声道:“竖子安敢如此轻狂?!便是里面不是公子而是常人也不能如此行事,尔等将我长安百姓置于何地?视为何物?好在未曾惊扰了公子车架,否则斩杀了尔也死不足惜!” 说完也不理底下何等又惊又惧的一群人,车夫隔着帘子低声问了声:“殿下?”,只听里面传来一声冷淡无绪的“罢了”之后,也就赶着马车走了,不说出示公验证明,就连多瞧门卒一眼都奉欠,周围围观的行人纷纷避开让道,顷刻间议论出声。 “喝,好大的来头!” “也是他们该,平日里仗着门卫身份,没少欺压百姓,今朝总算提到铁板了!看他今后还敢不敢狗眼看人低。” “看着方向,好像是往皇城里去的?” 同行人连忙拉住说话的汉子,道:“噤声!皇家的事情岂是你我二人能够议论的?你不是说要打壶好酒吗?走走走,我陪你同去。” 汉子抬手搔了搔后脑勺,看着那辆马车渐渐远去,化作一个小黑点自延喜门径直入了宫城,证实了自己所言不假,心下委屈之际又有点后怕,好在被伙伴按住话头没有说出口,否则被衙役拘了去不死也得掉层皮! 马车进了嘉福门之后就停了下来,车里的李高明下了车换乘辇,经龙首渠,又过了数道宫墙之后方进了东宫的后殿,也就是太子的居所。 他刚一踏进殿门,就有侍从上前伺候,宫女端来茗茶,李高明接了过来喝了一口就置在桌上,吩咐宫女,“重置一盏蜜水来。”他刚喝过清甜浅淡的玫瑰红糖水,这个时候让他再去喝浓重苦涩的煎茶自然是喝不下去。 他以手杵着侧脸闭目坐了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