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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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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夕日的夜空挂着一沟弯弯的新月,皎洁的月光倾泻进这肃穆的深宫内,红墙映着斑驳的树影,半露的花枝带着丁点未化的荧光,季婵盯着仿佛洒了一地银霜的脚下,思绪恍惚。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平日里为了生计奔波忙碌,倒还能冲淡离愁,然而在今天这个举家团圆的夜里,季婵思念家人的情绪难免会一阵阵的在心里头泛起波澜。    年少时也曾做过不切实际的梦,有过独身一人出去闯荡的念头,甚至厌烦过亲人自作主张的束缚。然而她的人生是一叶小舟,世界却是一片海,海底有礁石、海面有狂风,当初的那些果敢在这些突如其来的挫难中被拍碎成了泡沫。    她后悔了。    如果她不那么拼命走向峰巅,不那么渴望的想要成功,放下倔强转身返回曾经的路,是不是今天就不一样了?或许会苦一点差一点,但至少依旧能够待在家人身边,母亲依旧会在除夕夜里为她们三个孩子都准备一碗蛋羹,黄澄澄的像今晚的月亮一样。    季婵鼻子发酸,努力不再去看头顶那一轮皓月。    她本来就不是个坚强的人,只是在外面包裹了一层坚硬的壳,内里还是柔软得轻易就能受伤。在这个地方,几乎是举目无亲的她只能独自一人摸黑向前,杨家再好,到底不是季家,杨兰会长大,会自己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而自己这个勉强挂了一层亲戚皮的姐姐依然是个外人。    季婵攥紧了披风,白绒绒的兔毛微微浮动,蹭得脸颊有些发痒,她渴望着温暖,然而心里愈发坚定最开始的想法——或许自己会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或是倚着木窗看花、亦弯腰为栅栏下的菜畦浇水整理,却不会将心托付给任何人,以求那份在常人看来安稳的归宿。    季婵苦笑了一声,她本来就不是个迁就的人,不然也不会落得如今这样的下场。    “小心。”李承乾轻轻的声音打破了许久的沉寂,他伸手将胡思乱想的季婵拉倒身侧,避开了前面的碎石。    修长的手指拂过腕间即收回,带来像是触电了一样的触感,季婵吓了一跳,她无措的抬眼,感觉自己的脉搏处仿佛留下了一抹火辣辣的滚烫温度,“怎,怎么了?”    “前面有石头。”    李承乾答道,又抬手捏住她的手腕,不由分说地再次将人拉近,理所当然的模样像极了电视剧里头的霸道总裁。    这并不是一条经常有宫人走动的路,所以没有人特意去清理,布满了裂纹的石板长了好几丛的野草,枯死的焦黄色中隐着一点绿芽,他把步伐迈大,领先了季婵半步,为她挡去了尖锐的石头和脏污的水洼。    李承乾对于季婵的感觉很复杂。    一开始的接近或许是带有有目的性的,然而在接下来的相处中他才发现了这个女子的不一般。她不像李承乾常接触的那些拘泥端庄的后妃贵妇,也不是蛮横娇气的千金小姐,如果非要说的话,大概就是拥有像小兕子一样稚气柔软,有的时候却又睿智老成得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讲师。    或许是因为对方像兕子的那一面让他存了多照顾几分的心思,又或者是那些独有的奇异阅历和知识让他想要多多交流,比之其他人,李承乾觉得和她相处的这段时光里,没有和小璟亦或者阿钦的身份隔阂,也没有像父母多出来的那些尊敬,而是平淡而又平等,或许这是一段珍贵的友谊?    会为对方考虑,会为对方担心。    从未有人敢靠他这么近,这么的,没有半分意图和多余的情绪,仅仅只是单纯的距离。    李承乾身为大唐的太子,巴结他的人何其多,然而真正的朋友少到几乎没有,还只是少年的他尚不知情愁,他隐约察觉到心底酝酿而生的奇异情感,是从未有过却呼之欲出的新奇感受。    这感受,到底是什么呢?    李承乾不知道,也不打算阻拦。    不知从何而起的满足溢满他的心头,这股突然涌现的甜蜜情绪甚至驱使他做出了逾规越矩的举动,他放任自己融合在身边人轻如羽毛的呼吸中,任由步伐慢下、心跳加快,只希望这种岁月静好的感受能够无限蔓延。    路的尽头到了,近在咫尺的宫门数名守卫手握刀戟,身上的盔甲在月光下泛着冷光,李承乾嘴角的笑意缓缓收回,对着季婵仍是温和模样,“某已命家仆备了马车在宫外等候,季娘子如果不介意的话便搭乘马车回去,皇城离墨香阁也有一段路,女子独身怕是不安全的。”    这并不是皇宫允许驱傩队所进出的门,所以守卫森严,李承乾从腰间取下一枚玉牌递到卫士面前,天色暗季婵看不真切样式,只能从光泽判断出是一枚白玉,卫士收到玉牌借着身边的灯笼粗略一扫,上面的四爪龙纹在红色的灯笼下清晰可见,他心下一惊,脸色骇然,也不敢多加耽误,恭恭敬敬的将玉佩拱手交还后对着身边的守卫说了几句,原本来挡在门前的士兵们如潮水般散开,让开了一条大道。    李承乾取回玉佩,季婵见卫士的神色怪异,心里十分好奇,她有心想向李承乾借了玉佩过来看看,但是又觉得这样的行为不妥,只能将好奇心按下,跟着他出了宫门。    然而季婵不知道的是,在他们转身之后,原本低着头的卫士抬首一脸探究的看着这位连当朝皇太子极为礼让的年轻女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身份,竟然还让太子亲自送出宫门……    卫士敛目掩去眼底的深思,转头呵斥和他想法一样,此刻正在议论纷纷的部下,“不要命了?宫城底下也敢乱嚼舌根?”    城墙的转角处停着一辆青帘马车,几乎要融入黑夜里,季婵被李承乾送到马车前,赶车的是一位老年夫妇,看起来都是极为慈眉善目的。    “老奴见过公子、季娘子。”身穿蓑衣的老婆婆麻利的下了车辕,笑呵呵的给两人行了礼,“雪积得有些深了,老奴扶您上车?”    季婵点点头,借着老人强而又力的手爬上了车,青到近黑的帘子落下掩去她的身影,骏马发出一声嘶鸣,李承乾站在墙边,看着马车慢慢远去。    雪花落在肩头,并未带伞的他仍是站着,心情有些怅然若失,突然马车车窗的帷幕被掀起,一个小脑袋伸了出来,李承乾看不清她的脸,却看到那只手用力的朝他挥了挥,李承乾轻笑一声,陡然觉得自己好像喝了一壶热酒,身上的寒冷都被驱散了一样,竟是背着手晃晃悠悠的回去了。    经过宫门的时候,守卫们看着明显不对劲像是喝醉了酒的太子殿下,纷纷转头和同僚互相对视了一眼,随后都不忍直视的闭上了眼。    除夕夜里的宫中非但不是没有事,而且反而要比平日里更热闹,那些受李二陛下宠信的官员不仅不能待在家里吃团圆饭,还得进宫去喝酒吃御宴作诗看春晚,李承乾之所以会在梅树下与季婵相遇,不过是中途离了宴席,想出来走动走动,吹吹风醒醒酒罢了。    小璟早早回去叫来了等了许久的阿喜和两个提灯的婢女,一行人绕着御花园的荷塘缓缓走过去,只见一名衣着华丽,腰腹洪大的少年倚在凉亭的栏杆上,立在一边的侍女端着一盘点心,少年看见李承乾走过来,立即扔了手里掰碎了一半糕点,笑容满面的迎了上去:    “太子哥哥好兴致,竟然中途离席去私会佳人。”    李婵走错的那个地方是被废弃的梅园,大概后宫里也只有太子偶尔会去,大部分人是不愿意涉足了,梅园再转过一条曲折的小道,就直接通往御花园,再走几步就是摆宴的地方,这条路只有李承乾知道,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时候,李泰竟然也知道?或者说,自己的这个弟弟是故意尾随自己?    他微微挑眉,“青雀怎么也出来了,你不是最爱与人联诗论学,怎么也舍得出来受这冷风。”    他这个一母同胞的亲弟弟,常常被父亲溺爱赞赏,甚至被誉为才华横溢、聪敏绝伦,平日里和他也还算是友爱和谐,只是李承乾隐约觉得尚且还在志学之年的李泰并没有他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率直和闲散逍遥。    只是如果没有切实的证据,李承乾并不会恶意的去揣测自己的亲兄弟,最多对他有一些警惕和防备,毕竟他们是嫡亲的兄弟,血缘上要比别人来得近一些。    于是李承乾缓了脸色,示意身后的婢女上前为他们二人提灯照亮道路,打算一起结伴回御宴上,这时李泰凑到他面前,依旧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今夜月色不错,我没忍住就跑出来赏赏景,没想到刚好碰见了太子哥哥。”他低声问道,“不知道是哪家大员的闺女,竟和我有了一样的赏月心思。”    李承乾皱眉,转头看他,“不过是偶遇罢了。”    李泰可不打算就这么让他含糊过去,继续调笑道:“是是是,太子哥哥又拿话诳我,除夕夜能够进宫用宴的无非就那几个,不过这些名门小姐不好好侍在母后宴前看花观舞,反倒透气到了你这儿来了,想来存的也不是什么好心思。”    “青雀!”李承乾喝住他,“越说越不像话了。”见这个弟弟瘪了嘴一副委屈的模样,接着开口说教道,“你平日也是这般口无遮拦的吗?若是让御史一状告到阿父面前,有你好果子吃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皮皮我回来了!!!    演出在五月四号,希望能有个好成绩,指导老师偷偷透露说保二争一。    原本八号要出去写生结果又黄了    ☆、第 30 章    “哥哥勿怪,我不过是随口说说罢了嘛。”看见李承乾明显严厉起来的脸色,李泰连忙赔笑道,讨好的样子仿佛真的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弟弟。    李泰长得并不难看,尽管身材是他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肥胖,但是他的脸还是继承了长孙皇后和李二陛下的优良基因,这使得他臃肿的身躯也显得圆润可爱了起来,他的眼睛十分明亮清澈,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注视着,即便是他犯了再多错也让人不忍心苛责。    李承乾明显也是这样想的,他草草数落了自己的弟弟几句,也不愿意在奴仆面前下了他的面子,也就是住了口,就这样,这件事便算是揭过了。    “等等。”李承乾停下了脚步,随手拔了一把草,李泰看着他手上的那枝有着黄色小花的野草颇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了许久也没想出这举动有什么深意,又鉴于刚才口不择言惹恼了他,也只能强忍着好奇,不敢开口了。    李承乾有何用意如何暂且不提,再说说季婵这边。青顶的马车在图书阁缓缓停下,老妇率先从车上跳下,再将季婵扶下来,季婵摆摆手本想自己来,婆子摇头阻止道:“这可使不得,地上的雪厚着呢。”    图书阁的门半掩着,里面点着晕黄的烛光,这里是市场,并不是居民区,所以不像其他人家会在院里点火堆迎新年,好在今天的月光星光够亮,亮到李婵能够清楚的看到阿锦担忧的脸。    “娘子,你终于回来了。”阿锦松了一大口气,“如果你再不回来,奴可哄不住兰姐儿了。”    她把人推到桌子面前,手脚麻利的奉上了一碗热水,杨兰至季婵到家之后就没有出声说话,只是腻在她身边不离开,季婵揉揉她的脑袋哄了几句,这才有了笑脸儿。    老年夫妇并不进门,季婵让阿锦也倒了水送出去,天气冷,喝口热水暖暖身子总是对的。阿锦提着水壶,回头看了眼和杨兰笑闹的季婵,确定对方没有注意到这里后转回来寒暄道:“麻烦二老了,殿下有什么指示吗?”    婆子摇摇头,笑道:“锦姑娘客气了,老奴不过是尽了自己的责罢了,说不上麻烦,殿下并没有什么指示,只是嘱咐说一切照旧,万事以季娘子为主。”虽然同是奴仆,但是老妇清楚的知道面前这位是太子殿下身边的心腹,身份比之她们不知道要高上多少,是以她并没有倚老卖老,反倒是恭恭敬敬的,让人挑不出错处来。    她们夫妇不过是东宫里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仆人,至于能够被派遣来送那位季娘子,不仅仅只是因为从王府里头带出来的,更是平日里谨言慎行的性子加上有这份的眼力见才在太子殿下那里挂上了名号。    阿锦闻言点点头,歉意道:“天色愈发晚了,夜里也凉,我便不多留二老了。”她目送马车驶出街道,不远处传来爆竹噼里啪啦的声响,仿若泼墨般的点点灯火布满偌大的长安,顺着大街,走进坊门,隔着巷曲都能看到堂下院里的人家手挽手围着火堆载歌载舞,竹竿在火里燃烧迸出火花,照亮了半边夜色。    阿锦打了个哈欠,她还要守岁呢,等到子时街上钟鼓齐鸣的那一刻,新年才算是真正的到来。    李承乾一行人穿花度柳,沿着羊肠小径慢慢回了宴上,席上觥筹交错,长孙皇后一袭凤袍贵不可言,平时苍白的脸色此时也显得红润了许多。席上除了品阶高的宫妃,还有官员,至于李泰口中的世家小姐们都在偏殿,由一名和皇后交好得到妃嫔招待。    李承乾甫一归宴,燕王李祐眼尖的瞧见他手里头拿着的一把杂草,顿时似笑非笑的道:“太子哥哥怎么拿了一株野草回来了。”    李世民闻言,顺着李祐的视线打量了两眼,开口笑道:“太子,这是何物?”    李承乾答道:“回陛下的话,这是萱草,有忘忧草的美称。”    “哦?呈上来看看。”李世民摆摆手示意身边随侍的婢女取物,略有些期待的微眯起眼睛,“太子采它来,莫非这忘忧草,当真能忘忧?”    李泰眼皮一跳,紧紧盯着那株有着细长花枝,花色橙黄的萱草,这时候才恍然明白太子的用意。李祐更是咬牙切齿,心道自己这么说不过是为了让皇帝看到太子不遵守礼法,宫廷宴饮私自离席不说,还做出了拿野草当宝贻笑大方的举动,却没想到这杂草大有来头,反倒引起了皇帝的好奇心,他心里恨得牙痒痒,面上难免带出几分,反倒让李世民微微侧目,眉头略皱。    坐在皇后下位的阴妃揪了揪丝帕,不着痕迹的示意自家儿子收敛外露的情绪,长孙皇后怡然自得的抿了一口酒,仿佛什么都没看到,嘴角仍是带着那抹淡笑。    身上聚集了全宴人的视线的李承乾半点不见慌乱,而是仿若平常聊天一样回答道:“忘忧草仅仅只是一个称谓,并非真的能够忘却忧愁。”    李祐轻蔑的笑了笑,看到席上的许多文武百官露出了错愕的表情,心里竟是有了几分快意舒畅。    李世民也颇为意外,道:“既然不能忘忧,那么太子采它干什么?”    “儿子采它,并不是因为它是忘忧草,而是因为它有希望父母健康长寿的寓意。大雪之下,这株萱草仍是挺直身杆,傲然怒放,儿子深有感触,便采了来献给阿父阿母,希望您永远平安康健。”    李世民心里一暖,似乎没想到李承乾的用意竟然是如此,回过神来顿觉龙心宽慰,一个胡子拉碴的武将立马站起身来说道:“陛下,太子殿下良善纯孝,真是我大唐之福啊,多亏了陛下教导有方,正是因为有了陛下您这样勤政爱民、英明神武的父亲,才能教出太子殿下这样裒然举首的孩子,人们常说父贤子孝,大抵是老臣今日所见了。”    底下的其他官员反应过来也立马跟着起身恭贺奉承,使得李世民愈发高兴,龙颜大悦的赏赐了东宫许多宝物,看李承乾的眼光更是柔和,李祐暗自恼怒,同样投向李承乾的目光仿若淬了毒的针,就连李泰也差点挂不住脸上的笑,李承乾勾起嘴角,不骄不躁的模样更是让皇帝欣慰光荣。    一场宴会最终在众人心怀鬼胎,李祐的不甘中落幕,然而在这里面真正尽兴而归的,大概只有李二陛下了。    翌日,季婵早早起床,换上了放在床边的新衣,院里的灰堆昨晚被她用水浇熄了,以免出现复燃的情况,地上有些碎木屑被踢到一块,过年三天是不能扫地的,据说是为了防止福气被扫走。    院里被杨老爷子插了一根幡子,上头绑着的布条随风飘动,像极了后世某个国家的鲤鱼飘。其实二者样子虽然相似,但是寓意却不一样,前者是为了祈福长寿,后者则是给男孩子成年过节用的,全然不能相提并论。    大门口挂着两块新挂上的大红桃符,上面写着传说中能够镇鬼驱邪的门神,一位名叫“神荼”,另一位叫“郁垒”,直到唐中后期,秦琼和尉迟敬德才被当做门神流行开来,至于后世的春联,现在还没有。    新年的第一天要喝用花椒和柏树叶浸泡的椒柏酒和吃五辛盘。季婵苦着脸勉强喝了一口椒柏酒,对于五辛盘抖着手怎么也下不了筷子,盘子里头摆放着绿油油的五种蔬菜,辣气冲鼻,但看她认识的葱、蒜、韭、香菜四样她就不敢吃了,她是实打实的南方人,哪里吃得来这么重口味的。    吃完了五辛盘,底下又端上来了一盘饺子,里头包着菘菜猪肉馅,热气腾腾的抚慰了季婵受了重伤的肠胃,等吃完了饭,季婵还要跟着杨老爷子一起出门拜年。    第一个去的自然是和她们交好的杨石家,杨秦氏故去之后,杨石家没少帮衬她家,头一个去拜年也是应该的,季婵还特地备了年礼,是从商人手中购来的石榴,圆嘟嘟的五颗,也不知道是如何保存的,果皮红中透青,看起来还很新鲜。    石榴有多子多福的寓意,珍贵但是不贵重,杨李氏对这份礼很是满意。季婵到了的时候,李娇儿正挺着七个月大的孕肚倚坐着做针线活,脸色红润,气色很好。外面大人在谈话,季婵领着杨兰坐在李娇儿身边,偶尔对她绣的花样还能说上几句,再也不是刚来时那个什么都不懂连头发都要别人帮忙扎的小白了。    “想吃?”李娇儿见杨兰盯着案上的那罐腌渍青梅,伸手拿了递到她面前,笑着道:“会有点酸,季娘子要吗?”    “不不不,不用了。”季婵连忙摆摆手,开玩笑,孕妇都说有点酸的东西。    果不其然,杨兰刚把青梅塞进口里,顿时整张脸都皱了起来,季婵哈哈大笑,一手手指头戳戳她的腮帮子,一手展开放在她面前,戏谑道:“让你再贪吃,吐出来?”    杨兰酸得牙都要倒了,却仍是摇摇头,嚼了果肉吞下,季婵无奈的摇摇头,也不知道该说她勤俭节约还是还是贪吃,只好倒了碗水喂她,好缓解嘴里的酸味。    作者有话要说: 比赛得了第二!!!    就差0.5分啊啊啊啊啊超生气!    ☆、第 31 章    四月上旬, 罐子里头的青梅吃光了, 李娇儿肚子里的孩子也生了下来。生产的季婵也过来帮忙, 当产婆抱着孩子出来宣布是个男婴的时候,杨李氏绷着的脸顿时笑开了,就连李娇儿也松了一口气, 季婵看得心里隐约有些不舒服,却仍是认真的给杨李氏道喜。    连日来的雨终于停了,图书阁窗外那株由杨家移栽来的矮小桃苗叶子清绿, 花瓣被打落了一地,几点乱红随风飘进屋内, 季婵停下手上研磨的动作, 将钵子里头的色粉倒入瓷瓶, 踮起脚尖放到柜子上面。阿锦走进来,臂弯里搭着一件天青色的绣花袄子, “娘子, 马车已经备好了, 我们这就出发罢?”    季婵用帕子擦了擦手, 问道:“兰姐儿呢?”    “屋里头吃饭呢。”阿锦答道。    季婵无奈的摇摇头,“下回可不敢让她玩这么晚了,日上三竿了才起床吃饭, 如果让老爷子看见了又要说教了。”她想了想, “只喝粥嘴巴淡,灶上还有碟胭脂藕片一块儿端出去,松针包子还有几个?”她询问的看向阿锦, 对方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季婵了然的点点头,“那便就一齐带去,包了给兰姐儿当零嘴吃。”    喧鸟覆春洲,杂英满芳甸。    柳叶刚抽出不久的初春,正适合出去踏青游玩或者祈福上香。因为这个时候的佛教刚在古代中国兴起不久,影响力尚不如本土道教,是以季婵去的并不是寺庙,而是道观。去的人有杨兰、季婵和阿锦三人,图书阁自有管事在,倒让季婵可以放心撒开手。    道观并不远,就在城外的南山脚下,建造了大约有两百余年,颇有灵验,所以前去祈福还愿的人络绎不绝。季婵等人坐上乌蓬青帘的马车,晃晃悠悠的朝南山驶去。    南山脚下,飞云观种了许许多多的松柏,看起来苍翠挺拔,殿前铺着平坦的青石板,扎根在缝里的杂草被拔得一干二净,信男善女们纷纷跪在蒲团前虔诚许愿,一名瘦小的男童偷偷躲在红色梁柱下,黑亮的瞳子紧紧盯着桌上的供品,眼底流露出几许渴望。    “啪。”    一团黑色的泥球掉在地上,男孩有些迟钝的低头看了看,就在这时,又有一团砸向他,并且准确的击中了他的后背,他伸手摸摸闷疼闷疼的后背,摸到了一手的污泥,转头去看,只见一群比他大不了的小孩正站着不远处,手里攒着泥团,朝他吐舌头做鬼脸,“臭乞丐,没有爹娘教的野孩子!小偷!”    男孩抿了抿唇,没有理他们,而是想要离开。然而这几个小孩并不打算放过他,他们跟着男孩后面,不断拿泥球砸他,有的甚至还捡起了石子,男童无法,只能抬起手挡住头脸,小腿快速奔跑着,祈求能找到一处躲避的地方。    他的手臂被砸过来的锋利石子划伤了好几道口子,鲜血淋漓的直往下淌,看起来颇为吓人,再往前就是道观的客房,新漆上去的朱红色栏杆和整齐地板让男孩停住了脚步,他不敢再往里面走了,因为他沾满泥水的鞋会把这些弄脏的。他犹豫的看了看身后那群追过来的孩子和面前整洁华丽的房子,最终还是沉默的蹲下身子,把头颅埋进膝盖间保护起来,像以往一样承受着孩子们的暴打。    落在身上的拳头像是冰雹一样多,却又比冰雹来得硬和狠,这些孩子最大的和男童一样大,最小的也就四五岁,竟然比大人还要残暴,脸上带着的恶意和嘲笑让人触目惊心。他们打得是那样的用力,仿佛手下不是一个和他们一样有生命的人,而是一件可以任意发泄的死物,小小年纪就心存戾气,看起来细幼的拳头落下的地方都是淤青,更让人心寒的时候有几个孩子专门挑流血的伤口打,畅快的笑声传出去老远。    一群孩子见男童并不躲避也不敢反抗而是任由他们欺负,顿时觉得没意思了起来,领头的孩子眼珠子转了转,决定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双手一挥,“把小偷的手绑了,丢到河里去!”    “丢河里!”孩子们一哄而上,拿绳子把男童绑了,一群人半拖半抱把他带到河边准备丢下去。    “不。”男孩原本面无表情的脸有了恐惧,他拼命挣扎着,却无济于事,领头的孩子冷哼一声,道,“丢下去,看他还敢偷东西。”    “哦~~~~”几个孩子哄笑一声,把男童扔到水里。男童猛的被砸到河里顿时连着喝了好几口水,他努力想要游到岸边,却又被孩子们拿棍子拨开,他一张脸渐渐憋成猪肝色,只来得及冒出一句“我没有偷东西”就整个沉了下去。    “你们在干什么!!!”    一声暴喝从这几个破孩子身后炸开,只见阿锦冷着脸抬手将挡在面前的两个拎开,甩了头上的斗笠,一个猛子就扎进去,杨兰留在车上,季婵则是跳下马车跑到河边,几个小孩互相对视了一样,一溜烟的四散跑开。    季婵她们的马车走得慢,刚才才到飞云观,因为听到外面有争执声才过来看看的,没想到竟然看到一群孩子把另外一个男童绑着手往水里扔,季婵几乎是不可置信的瞪大了双目,她做了老师这么久,班上都是心地善良的学生,从未见过这样小的年纪,就存了害人的心思的孩子,她还尚未来得及出声,车辕上的阿锦立马下去救人。    阿锦的水性很好,而且来得及时,没一会她就从水里头冒了出来,怀里头抱着已经昏迷过去了的男童,男童并不重,反倒是瘦到骨头凸出得有些硌人,黑色湿漉漉的贴在脸上,五官分明有几分俊秀,只是面黄肌瘦的还有数道伤痕。    阿锦轻叹了一声,小心翼翼的把人往上抱了抱,季婵看到两人后顿时松了口气,但是看到没有一点动弹的男孩后心又揪了起来,她冲抱着人的阿锦喊道:“快把人抱上来。”    阿锦把男孩放在柔软的草地上,季婵伸手摸了摸他脖子,又侧耳靠在胸膛上,听到心脏微弱的跳动后立马按压心脏和人工呼吸,几个来回下来,男孩睁开双眼,“哇”的一声吐出浑浊的河水来,季婵把人扶起来拍了拍后背,好让他顺畅一些。    阿锦从车里拿了一条褥子披在他身上,又拿了热水让他漱口,这才问道:“你还好吗?”    男孩攥紧了包裹在身上的褥子,茫然的眼神在看到褥子上自己留下来的脏手印顿时无措了起来,他缩着头,慌忙的想要离开。但是由于刚才溺水让他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是以他还没有完全站起来就又跌到了,蹭得褥子上都是水迹和污渍,他几乎要哭起来了,抖着嘴唇连说了好几声:“对不起。”    “不不不,孩子你不用紧张。”季婵摸摸他的头,安抚道,“我们是刚才救了你的人,所以不必担心我们会伤害你,你现在好些了吗?有哪里不舒服或者疼痛吗?还会觉得冷吗?”    “我,我没事。”小男孩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受伤了的手臂,嘴上却说着心口不一的话,他看着面前温柔询问自己的人,有些不敢对视的垂下眼帘,这样的伤痛他早就习惯了,忍忍就过去了,他不想给这个人添麻烦,“谢谢。”    季婵顺着男孩的动作看到了他手臂上已经被水泡得皮肉泛白的伤口,差一点心疼得皱起眉,在想到对面是个敏感的孩子后只能抑制这股冲动,复又重新扬起温和的笑容,“这可不是没事哦。”她用手帕轻轻的拭去伤口的脏东西,“伤口已经泡了水,如果不管的话会发炎的,你的爹娘呢?我带你去找他们?”    男孩闻言黯然的低下了头,呐呐道:“我没有爹娘……”    没有爹娘?季婵愣住了,但也只愣住了一小会,她示意阿锦把人抱上马车,自己也跟在后面爬上去。“很抱歉问到你的伤心事了。”她停了停,为自己刚才触碰到男童心里的伤口而觉得愧疚,但是依然坚持着要带他去看医生,“不过不管怎么样,伤口是必须要处理的,我带你去医馆,大夫只需要把草药敷在伤口上就能好了,不用担心,一点都不痛的。”    男孩挣扎了一下,“我没有钱,你把我放下就好了,可以吗求求你。”他哀求道。    季婵帮他擦干净了脸和手,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下他身上几乎是不能蔽体的麻衣,便从箱笼里翻出了杨兰干净还未上身过的中衣和亵裤给他换上,期间男孩因为害羞和其他原因一直不肯就范,频频躲避,最后还是靠阿锦帮忙穿上,又重新换了一条褥子把他包起来。    “阿锦,驾车去东市医馆。”季婵说道。    阿锦应了一声,掀开车帘出去驾驶马车,季婵把脸转回来,男孩已经瑟缩在角落里,不肯再让她靠近,离才进来马车内的杨兰也是远远的,季婵打开一边的篮子,里面放着一盒松花糕,香甜的味道很是诱人。    她把松花糕递到男孩面前:“我救了你你却要这样避开我吗?这样会让我很伤心的,这是松花糕,甜的东西说不定会让你心情好些,不要拒绝一个想要帮你的人好吗?”    男孩嘴巴张了张,他看着那块诱人的糕点,发现自己无法说出拒绝的话来。抖着手去接那块有着豆沙底的糕点,他轻轻咬了一口,几乎是机械般的慢慢咀嚼吞咽着,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正常的饭了。    ☆、第 32 章    等到了医馆, 男童还是哆哆嗦嗦的不敢从车厢里头钻出来, 只是一味的躲在角落里, 季婵好言相劝了许久都不见动静,还是阿锦拧着眉上前直接把人从车里抱下来马来,一路抱到馆里, 惹得小男孩涨红了脸,就连两个耳朵都是粉粉的,看起来倒是有了几分红润, 不再是之前那副死气沉沉的模样。    “薛老头在哪里?快来看看这孩子。”    阿锦不等季婵阻止便一脚踢开大门,随手把男童置在最近在长安流行开来的胡凳上, 径直掀了后院帘子走了进去, 眨眼间就拎着一个干瘦的白须老头出来。    “没大没小成何体统!你这丫头还不快放开老朽!”老头吹胡子瞪眼的抬手拍掉阿锦的手, 揉了揉自己被捏的肩膀,呵斥道:“半点像娘子的地方都没有, 老朽已经快六十了你以为还像十几年前那样经得起你这么折腾?”    阿锦嘻嘻一笑:“薛大夫老当益壮, 我就这么点力气那里伤得了你, 可别闲聊了, 瞧瞧这小子的伤势,胳膊上划了好大的一个口子!”她抬手挥了好大的一个圆,大概有薛老头院子里头种梅花的水缸那么大。    “去去去。”薛老头像赶苍蝇一样把阿锦赶到别处, 自己则是蹲下|身来, 先是翻看了男孩的手臂,又撩起裤腿,最后还查看了舌苔、咽喉等地。    “伤口不大, 但是胳膊这一处有些深了还泡了水,看样子是落水了?等会我开贴药给你驱寒压惊,还有些膏啊粉的每日涂个几次就能好了,小孩你把手伸出来,我给你清清创口。”薛老头捋着长须说道。    “听话,伸出来。”阿锦说道。    男孩被她凶神恶煞的模样唬了一跳,哪里敢违背她的话,自是乖乖的把手伸了出来,比季婵苦口良心的劝导还有用,惹得薛老头抬头白了阿锦一眼。    温热的棉布碰触到伤口时带着些微痛楚和痒意,男孩条件反射的想要缩回手,却被阿锦一把按住,当把身上的创口都清理了一边,薛老头又从柜子里头拿出了一罐伤药膏,打开罐子就要涂。    阿锦拦住他,道:“你七老八老的头昏眼花哪里涂得到实处,还是我来。”说完也不等薛老头答应,直接伸手抢了过来,润白的指尖沾了晶黄的膏体,轻柔均匀的涂在创口上,渐渐的变成了透明,清凉的触感驱走了疼痛。    “谢谢大哥哥。”男孩声音小小的,认认真真的道谢。    大哥哥?阿锦的脸色扭曲,差点控制不住手上的力道一指头戳下去。她虽然打小不乐意梳妆打扮偏爱舞刀弄枪的,但是没有糙到像个汉子?或许是她平日里不穿襦裙爱穿袍子的错?还是随便用发带绾发不簪簪子的锅?阿锦几乎要白眼上天,到底还是没跟一小孩计较,仍是恶声恶气的说道:“不用。”    短短的半天时间男孩已经习惯了和她的相处方式,对于阿锦的态度不仅没有畏惧,反而感觉到了温暖。在他想来,这样一个温柔的帮他上药,而且把他从地狱里头捞出来的人怎么会是个坏人?她或许说话的语气硬邦邦的,但是总比那些从前和他交好,一起玩闹的小孩在母亲过世后就变了一张脸,来打他骂他来得好?    男孩叫做严琛,是南山脚下的牛尾村人,母亲原本嫁到很远的州县,因为丈夫去世、公婆不喜才被赶回娘家。他的外家都不在了,严琛母亲只能自己一人在牛尾村住下,几个月后就生下了他。    不是没有抱着孩子回去认亲的想法,只是严琛的母亲到底还是忍住了,硬着气自己一个人把孩子抚养长大,可惜的是寡妇门前是非多,等到严琛八岁的时候他妈就因为劳累还有风言风语而病倒了,没多久就撒手人寰,留下严琛一个人被村人抚养。    并不是所有村子都像杨家村一样和谐,牛尾村居住了许多姓氏不一样的人家,大家都是面和心不合,哪里有人会真的去照顾严琛?所以他这一年过得和乞丐差不了多少,牛尾村的小孩还经常合起伙来欺辱他,大人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孩子们渐渐的胆子大了起来,竟然还想把他扔到河里溺死!    严琛真的害怕了,差一点溺毙的恐惧像是泡沫一样迅速盈满了他周身,所以在有人伸手把他救起来的时候他紧紧的抱住了不敢放开,就算嘴唇已经在冰冷的河水里头冻得青白,就算他的眼睛还睁不开,他也要攥紧了这颗救命的稻草。    好在他遇到了好心人,对方不仅给他干净的衣物穿,还花钱帮他治病疗伤,严琛吸着鼻子,泪水从那张稚嫩却布满伤痕和疲惫的脸上滑落。    “男子汉哭什么。”阿锦一脸嫌弃的揉揉严琛的头,从袖袋里头掏出一巾手帕擦去小孩脸上的泪水,再一叠按在鼻翼两侧。“擤鼻涕。”    小孩抽抽噎噎了两下,很听话的特别大声的擤了一声鼻涕。    “……”    阿锦把手帕塞进他掌心,道:“拿着自己擦,也不用还我了,就送给你了!”    薛老头看不过去,操起一旁的秤杆敲了下阿锦的脑袋,“像什么样!”老头叫来药童,“给客人端碗蜜水,我去抓药。”    季婵在胡凳上坐了,问道:“阿锦和坐堂大夫很熟?”    阿锦的笑为之一僵,暗道糟糕,嘴上说道:“薛大夫和家父有几分交情,奴年少时经常来过来玩耍,所以是旧识。”    季婵“哦”了一声,不再多问,而是转头望着严琛,眉心紧锁,“这孩子该怎么办?”    是啊,该怎么办呢?平心而论,如果让季婵丢下严琛不管,她是做不到的,这样小的年纪,没有自保的本事,回去牛尾村也还是依旧过着受人欺凌的日子。做老师的大多都有一颗怜悯之心,她也不例外,图书阁的生意虽然说不上蒸蒸日上,倒也有所富余,多养一个孩子毫无压力。季婵有心打算把严琛带回杨家照顾,又怕小孩不愿意,一时不知道该如何问出口。    阿锦明白她的想法,于是顺着季婵的心意开口道:“不如先照顾他几天,等大家都熟稔了小孩也不抗拒了再说?事情总要慢慢来的嘛。”    “是这个理。”季婵点点头,领养严琛这件事大致是一锤定音无法变更的了。    出了薛大夫的医馆,阿锦驱赶着马车直接回到了杨家,季婵把事情跟杨老爷子说道了一遍,老爷子本不是个心硬的,只感叹了一声就赞同季婵的想法。而且他看着小小年纪却进退有度的严琛,再看看自家孙女,心里头又起了另外的念头,这使得他愈发愿意严琛留下。    季婵不知道杨老爷子的打算,而是十分欣喜他能够同意,虽然两人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她也不用有什么负担,但是在她视杨老爷子为大家长,有些事情都会和他商量,毕竟古话说得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在她和杨老爷子的交谈中,老人家并不会过多的干预她的决定,却会给她一些切实的提议,这帮了她许多,让她对老人家越来越尊重。    严琛留在杨家过了几日,对于杨家人给予的爱护极为眷念和感动,也不愿意离开这个温馨的家庭,只是他还是有几分忐忑不安,生怕自己给他们带来麻烦,他觉得自己欠了杨家很多,所以家里一旦有什么粗活累活他都抢着干,季婵看在眼里,对于他的举动很是欣慰,但又有怜爱。    于是她趁着这日,把又偷偷帮忙担水的严琛叫到厅内,决定和他好好交流。    “季娘子叫我有什么事吗?”严琛有些拘谨的站在她身边,虽然尽力保持镇定,但是绞来绞去的手还是透露了他的紧张。    “坐下来陪我说说话。”季婵把桌上的蜜水和一小碟米糕推过去,唇边带笑的招呼着小孩坐下,并鼓励他顺从心意大胆的接过点心。    “今天让你过来,是因为有一件事需要你帮忙。”季婵看着坐得腰杆挺直的严琛道。    帮忙?严琛的坐得更直了,甚至还学隔壁的屠夫拍拍自己的胸口,双眼晶亮道:“季娘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小琛去做。”    “不是吩咐。”季婵摇摇头,“是商量。”    商量?严琛不明白的眨了眨眼睛,等着季婵继续开口。    “我和阿翁希望收养你留在杨家,官衙那边已经打点好了,只要一签了字你就是我的弟弟了,只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她慢慢说道,仔细观察着小孩的反应。    严琛还没有反应过来,眼睛紧盯着季婵,嘴巴张着。    季婵怕他反感和担心,接着说。“当然你还是叫严琛,不用更改姓名,我们并没有什么图谋,只是想让你和普通小孩一样有个家,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我太唐突了?小琛?”季婵有点后悔今天突然跟他说这件事了,小孩都愣住了,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想法。    严琛摇摇头,手背用力的抹了一把眼睛,眼泪像水一样淌了下来,嘴巴却咧得老大,“没有不愿意,我只是太,太高兴了。”多好呀,有人愿意收留他对他好,他怎么会不愿意呢,他又有家了!    季婵连忙拍着他后背安抚他,同样笑了:“愿意就好,以后你也不要生疏的叫我季娘子啦,跟着兰姐儿叫我阿姐就行。把这里当做你的家,你可以撒娇可以发小脾气,可以有自己的情绪,不用再战战兢兢的了,我们很早就想收养你了,但是又怕小琛你一时接受不了。今天得到你肯定的答复我很高兴。”    “真的吗?我也很高兴的。”严琛眼里满是感激和幸福,最为直白的赤诚触动了季婵的内心。    “哟,小哭包又掉眼泪了?”阿锦倚在门前,打趣着严琛,小孩看见她之后马上收起了眼泪,努力绷紧后背,坐得像一杆青竹,用行动证明他是个男子汉而不是小哭包。    阿锦莞尔,也直起身来,走到季婵面前道:“娘子,李郎君前来拜访。”    李高明?季婵从凳子上站起来,出门去迎。    ☆、第 33 章    李承乾并非独自一人前来, 他身边带着李治和兕子, 身后则是跟着林林总总近十个护卫, 季婵粗略一瞧,倒是找出了几个认识的,一位是经常为李承乾驱车的汉子, 还有名为小璟的少年,来过杨家一次的婢女,其余的都是极为眼生。这时, 突然从汉子身后钻出一个鬓白脸圆的老者,冲季婵笑眯眯的行礼:    “老奴阿喜给季娘子问安。”    季婵略一发愣, 这才想起阿喜是何人物, 记起当时老者也是笑容可掬的给足了她面子, 帮她把威望立起来,李婵立即感激一笑, 十成十的真诚。    寒暄完的季婵问道:“李郎君来杨家是有什么事情吗?”    “今日某前来拜访, 实为有一事相求。”李承乾歉意道。    季婵有些意外, 李承乾有事求她?    李承乾把身边的李治提到面前, 苦着脸说,“舍弟顽劣,还请季娘子帮帮忙。”    这事情还得从昨天说起。    昨日里天气难得燥热, 再加上前几天下过雨, 闷湿的温度让人实在难以忍受。因为还没过端午,真正酷暑尚未到来,宫内一概不许使用冰盆, 没有办法的李治只能让宫婢摇着羽扇给他扇风降温。    膳房把点心送来的时候,李治就已经恹恹的倚在榻上,他随手取了一块糕点塞入口中,立马就被它肥腻齁甜的口感恶心得不行,当场就“呸呸”两声吐了出来,这还不算,肝火大动的李治甚至还一把掀翻了盘子,诸多点心滚落一地,四散而开。    如果事情有这么简单也就算了,可偏偏李治赶上了他亲爹李二陛下兴起过来考校他功课的时候,当那块糕点连滚两圈,停在李世民的靴子前时,可想而知,崇尚节俭的唐太宗脸色该有多臭。    于是李世民当堂发作,呵斥了李治一顿,又罚他抄写书本,尔后甩袖而去,听到风声的李承乾赶到后又训了李治几句,没想到反被自家九弟顶了嘴——“不过是一块糕点罢了,兄长要因为这个而向弟弟发火吗?”    李承乾很生气,但是他拿自家才六岁的弟弟没办法,索性去和李世民商量一番,带着李治出宫体察民情,也让他知道些疾苦省得再有下回。    李世民稍一思量,想来也是这个理,也就同意了。赖在他身边的兕子见两个哥哥要出宫,也撒娇说要跟着去,李世民说不动她,也只能让她跟着,只是又添了五六个护卫,都是他身边伺候的,身手一等一的好,临出去时吩咐再三,这才放行。    李承乾删减一二,把缘因给季婵说了,季婵蹲下来和李治平视,见他虽然神色怏怏不乐,眼底却还是有几分不服气,心里明白了该怎么做,就站起来笑道:“好在我家今年有些田地尚未开始春耕,诸位随我来。”于是这一行人都随着她前往田间。    杨兰家的地大部分已经种上了麦苗,而还有一两亩未翻,这些却都是打算用来种西红柿的,此时正值四月,溪头的桃花谢了大半,柳树抽了满枝桠的嫩芽,岸边的溪水缓缓流过,打着赤脚、扛着锄头的农夫来来往往,李治和兕子生于深宫,哪里见过这样的景色,纷纷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看了一路。    季婵伸手掰了几朵桃花下来,放进了兕子的手里,小兕子被自家哥哥抱在怀里,空余出来的双手捧住淡粉的花,凑到鼻前深嗅了一下,淡淡的香味扑面而来,引得她眯起了眼睛。    季婵看得心里软乎乎的,没忍住抬手摸了摸兕子的脑袋,指尖不小心擦过李承乾的脸颊,带来一阵仿若触电的酥麻,尚未察觉的季婵自然的收回了手,又踮脚掰桃花,毕竟太密的花苞会影响坐果,李承乾抚了抚自己被碰到的地方,唇角不受控制的上扬了几度。    过了溪,杨家的田地只剩下几步远,阿锦拿来一把小锄头和簸箕,季婵给李治划了一小块田地,上头杂草未除土块凝结,仔细查看还有石块。    “从今日起,这一小块土地交于你管理,翻地,播种,灌溉乃至收获皆由你来。”季婵道指着这一小块田地对着李治道,对于这种不爱惜食物的熊孩子,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体会到食物的获得有多麽不容易。    “凭什么。”李治壮了壮胆,理直气壮地应道。    季婵斜睨了他一眼,“就凭你哥哥把你交给我,请我帮忙。”李承乾也拧眉,“雉奴,听话,忘记来时阿父是如何说的了?”    李治“哼”了一声,从阿锦手里头抢过工具,自行走到地头,嘴里还嘀嘀咕咕道,“做就做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李承乾无奈的摇摇头,也不再理会他了,而是跟着季婵坐在侍卫带来的小马扎上。    经过一整个冬天的窖藏,去年在这块种过西红柿的地里又有几株遗留下来的种子发芽生长,绿苗挺直了腰杆,叶子中点缀着几朵黄色的小花。阿锦搬来的小案上被铺开了一张纸,季婵拿着一枝烧成碳化的柳条教兕子写生绘画。    只有仔细观察才能把枝叶的细节记载心里,就连花蕊也能描绘清楚。兕子尝试着拿起柳条,没有控制力道的小手一不小心就把脆弱的柳条掰折了,她嘟起小嘴,捡了掉落的炭条块继续画,再一次下笔就学会了用轻力道。    李治独自一人整理着他那块田地,偶尔偷瞄几眼这里,见他们说说笑笑,甚至还找隔壁农家借了牛让兕子来骑,自家哥哥拿着柳叶吹了一段小曲子,好不清闲热闹,顿时负气的转回头,继续扒拉着土块。    最开始他连锄头怎么用都不会,还是季婵手把手的教,就连草要拍掉土、石子要捡了扔进簸箕里都是她说了才懂。渐渐的李治也做得有模有样,只是他清理好了的地方比起还未锄的田要少得多。    天边的云彩被熏染得有了淡淡的橙色,李治额头上布满了汗水,手也疼得几乎握不住锄头杆,他想要求饶,可是嘴巴刚张开又闭上了,仍是咬着牙硬撑着。    “知道做农活有多苦了?锄禾日当初,汗滴禾下土,你这才哪到哪呢,知道穷人家的小孩是怎么做农活的吗?”季婵随便捡了把稻草垫在田埂上,大大咧咧的坐在他旁边,撑着下巴道,“最为燥热的七八月份要顶着大太阳去地里收麦子,脚下的土层滚烫得能烫掉脚底板的一层皮!大人在前面收割,比你还小的小孩就得领着个小篮子,跟在后头捡麦穗,这些麦穗是用来填肚子的,是一家人的口粮啊。”    说到这里,季婵叹了一口气,把瘪着嘴不肯动的小孩硬拉到身边,掰开他的手掌用手帕轻轻的擦拭因为磨破皮而渗出的血丝,“你丢掉的那块糕点,可是这些小孩平日里都难以见到的美味啊,知道错了吗?”    李治点点头,眼睛里头含着泪,也不知道因为疼的委屈的还是真的有感触,季婵拿帕子给他包裹手掌,握住他的手腕,“走,夕阳已近黄昏,再拖下去就晚了。”    李治停住了不肯走,“可是地还没有锄完。”    季婵弹了弹他的脑门,“本就没打算让你一天就做完,明日还要过来继续呢,怎么,想跑啦?”    李治连忙摇头否认,跟着季婵沿着小道走回杨家,身后的兕子跑过来,拿着一个柳编的小花环戴到了自家九哥哥的头上,她的眼睛亮晶晶的,里面满是对自己哥哥的崇拜,“九哥真厉害!给你一朵发发!”    李治把头上的花环扶正,心里因为妹妹的夸奖而甜滋滋的,可嘴里还要严肃的纠正道:“兕子这不是发发,是花,也不是一朵,这是一个花环。”    “不听不听!”小兕子冲自家哥哥做了一个鬼脸,又蹦蹦跳跳的走了,阿喜急忙跟在身边伸手扶着,嘴里还一叠声道:“哎呦我的小祖宗,可慢点,小心小心。”她手里头提着一只农夫送她的草编蚂蚱,翠绿的叶片像极了翅膀,随着动作摇摇晃晃的样子像是真正跳动着的蚂蚱一样。    被她甩在后头的人都会心一笑,为了她的开心而感到开心。    到了杨家,季婵拿了上次给严琛涂伤口还有剩的药膏给李治涂破皮的地方,又用透气的纱布缠绕了一圈,省得药膏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蹭掉。    砂锅里头煮着粥,季婵把火腿腊肉切成丁,和着油煸过的花生豆干丁一起放下去煮,等到出锅后再撒一点葱花。并不打算多做什么,季婵只是随手炒了几个青菜就端出了出来,和她们一起吃饭的只有李家兄妹三个,其余的人早就被打发去别的地方自行解决。    这顿饭真的是有些清淡,唯一的荤菜是炸酥肉,最受兕子的喜爱,季婵的手艺不错。桌上的人都秉持着食不言的规矩,特别是李治,看样子是累坏了,平日里总要挑嘴爱吃这个不吃那个的,如今一碟炒春笋也吃得香甜,至于那盘炸酥肉却没有动过,季婵不明白,夹了一块吃了也没发现问题,难道是不爱吃?    “怎么不吃这个?不好吃吗?”季婵目光落在李治脸上。    李治不敢和她对视,目光飘忽,低着头道:“不是不好吃,这些肉在那些孩子的眼里也是极为珍贵的存在?我舍不得吃。”声音越说越低,最后的几个字还是季婵凑近了才听得清楚。    季婵道:“看来今天的劳作让你真的明白了一些道理啦,但是并不是说为了节俭我们就不吃东西了,而是不浪费东西,该吃的还得吃,不然饿坏了身体还要看病吃药,这不是更加的得不偿失吗?”于是她给李治夹了一筷子肉,“如果桌上的菜剩下了,坏了不能吃了,那就是真的浪费了,快吃。”    李治这才举起筷子,安心的吃下饭。    作者有话要说: 南方的水稻七八月成熟,而根据观刈麦里头小麦是五月成熟,这个bug因为前文原因改不了了,只能在作者有话说里头说明一下!等大修的时候我会把它们都改一遍的。    比心比心!    ☆、第 34 章    “我不做了!”    扔了锄头, 李治一屁股坐在地上, 耍着脾气不起来。    来来回回在田里锄了三天的地, 他能忍到今天才发作反倒让季婵刮目相看,毕竟才六岁,而且又是有钱人家里娇养着的, 吃不了苦也正常。    季婵看了看已经整得差不多的地,也不再逼他,而是大手一挥, “不做就不做了,带你们去后山上摘点松针松花什么的, 回来做吃的, 农家乐走起!”    她这么好说话反而让李治惴惴不安了, 他试探的问,“要不我再锄一点?”    季婵睨了他一眼, “不用, 既然心里已经放弃了, 那么再做下去也做不好, 反正就剩下这么一点点了。”    李治红了耳根,懊恼自己为什么没有坚持到最后,在快完成了的时候放弃, 虽然季婵没有直接训斥他, 但是他还是能够感觉到对方的失望。他的嘴唇动了动,鼓起勇气重新捡起锄头,梗着脖子道:“我不, 我要把它做完!”    季婵笑出声,摆摆手道,“行行行,那你快点啊,我们都等着呢。”这样多好,一味的逼迫孩子去做你希望他做的事,再乖巧懂事的孩子也会厌烦,给他自己领悟反思的空间,用迂回的方式,反倒会起到不一样的效果。    并没有多耽搁时间,李治很快就完成了自己手头上的事,和大部队一起上山摘松针松花,这些东西季婵打算再做一次松针包子和松花糕。    做松针包子的松针用的马尾松,其他的松树味道太大了并不合适,采下来后煮两遍去掉苦味,铺在蒸笼上。包子只有荔枝大小,外皮用老面发制,包着剁好的肉馅。蒸好了的松针包子散发着松针的清香,在撒了胡椒的骨头汤里一泡,松软的包子吸收了骨头汤的清甜,好吃得停不下来。    至于松花糕要麻烦了许多,松花比松针要难以收集得多,松花要采集黄色饱满的花苞,这种花苞的花粉含量多,是做松花糕的好选择,花苞放在竹筛子上揉捏,筛出花粉。松花粉是做这道糕点的原料,同时还是一味中药,祛风益气。    做松花糕的工序并不复杂,只需将红豆粉放进红糖水里熬成糊状,反复翻炒后做成甜糯的红豆沙,倒入上次做红糖的木头模子里头铺平,暂时放到一边。这时候可以着手做松花,松花粉用蜂蜜水调和,甜味和清苦交汇,渐渐中和平衡,调制好的粉浆均匀的倒在红豆沙上面,在上面撒上一层芝麻,等到十几分钟后粉浆凝固,入口即化带有凉爽清香的松花糕就做好了。    李治咬了一口松花糕,满意的眯起了眼,嘴里说道:“如果膳房做出来有这么好吃我也不会发脾气了嘛。”    李承乾拍了拍他的脑袋,道:“还敢说?”    季婵知道他只是嘴硬,也就不当真,从柜子上拿了一个木盒,打开后铺了一张油纸,捡了几块松花糕放进去后合上,“好吃就行,这盒给你带回去。”又拿了一包新制的桃花红糖,递到小兕子面前,“谢谢兕子帮忙采松花和和松针哦,这是桃花红糖,每天泡一杯能红润脸色、美容养颜,下次跟着哥哥来的话,做更好吃的给你。”    小兕子嗯了一声,接过油纸包,她笑容甜美,气色也比季婵第一次见的时候好了很多,季婵拿手帕擦去她嘴角的糕点渣滓,也跟着笑了。    李治觉得她区别对待,但是对方偏偏是自己的妹妹,也只能作罢。    送走了李承乾等人,季婵累得窝在椅子上不想起来,虽说采松针松花有人帮忙,可做的时候全程都是她自己一手包办,毕竟他们连煮个鸡蛋都不会也就不指望了。    这时候杨兰从屋内捧了一个木盆进来,季婵把人喊过来,扒开木屑看了看,里面的西红柿已经有了芽点,木屑带有水,种子还是湿润的,再过几天就能种下了。    伸了伸懒腰,季婵站起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踱步从柜子上拿了和之前在图书阁一模一样的一套研磨设备,钵子内壁还沾染着一些粉末,是近乎黑色的深紫。    墨笔在纸张上随便勾勒出一朵花的形状来,季婵把放在罐子里的紫色粉末倒到砚台里,加入特制的矾胶水化开,二者发生了特殊的化学反应,紫色液体经过搅拌融合凝结成膏状,形成了后现代常见的颜料,细腻的触感和当下的颜料全然不同。    季婵另外拿了一只毛笔,先把笔润满白色,笔尖沾取颜料,填满纸上的花瓣,越往花心紫色越深,反之则浅,洋洋洒洒几下,一串紫藤在手下渐渐形成,季婵将纸张翻过来,在背后用黄色颜料点上几点,透过纸张的黄色就成了紫藤花的花蕊。    她满意的搁下笔,翻动着那些颜料,这些是图书阁未来要推出的新摇钱树——膏状颜料。与现在人们使用的颜料不同,膏状颜料工艺简单,完全没有矿石的颜料颗粒,另外要用的时候用水化开即可,完全没有必要再添加其他的东西,她采用的矾胶水能融化膏状颜料里头残存的小颗粒,让绘画的时候不会感觉到粗糙,画面也比一般颜料更加鲜亮,携带也更方便,只需要储存在烘干后的小竹管里头,外面塞上塞子。    就连里面最为重要的矾胶水也很容易制作,明胶和明矾用特殊的比例配置好,明胶温水浸泡到融化再加入明矾,既可以融合到颜料里面,也能当做素描作品的定型液来使用,二者在包罗万象的东西市都能买到,并不需要多费力气去寻找。    说到素描,季婵突然想起在后世最为常用的铅笔,可惜这个要做出来有一定的难度,如何找到能够把石墨粉凝固的物质是目前的最大问题,只要解决了这个,木质笔杆的制作就不值得一提了。    虽然铅笔还没办法做,碳化柳条却是极为容易的,季婵打算烧制一批柳条出来,和颜料摆放在一起,或许应该在旁边再摆放一张素描画,让人们看到柳条的妙用,接触到这种新的绘画方式,全然不同意境派的写实风格。    这样想着,季婵一一把所剩的颜料都调制好,再装入严琛为她做好了的竹管里头,竹管有十厘米长,拇指粗,颜色枯黄,塞子同样用竹子制成,用一条红绳拴着,毛刺被清理干净,一点都不扎手。心里感叹着这孩子的贴心,季婵想着先为他做出一套颜料来,还有小兕子那边也要送过去一套,到时候收到这份有着鲜亮色彩礼物的她应该会很开心?    季婵的第一套膏状颜料有七种颜色,由茜草制成的橙黄色、孔雀石的绿,还有从蓝铜矿中提取的石青蓝,朱砂红、加了白颜料调制的浅粉,贝壳紫,褐铁矿提取出来的褐黄色,其中还会附赠一管白颜料。这七色算是最为基础的颜色了,事实上几种颜料之间相互调和也能出现其他色彩,这些都是季婵上辈子研究美术所知道的。    季婵虽然是学校的副主任,但还是要上课教学生的,她的课就是被别人认为没有什么用的美术课,尽管在外界人对于美术这一课程存在着偏颇,甚至还有友人认为她一个副主任去教美术很掉面子,但是季婵还是坚持己见。在她认为,对于学术这一事不应该带有色眼镜去看,任何事物存在都有它的价值,都应该得到尊重,她热爱着美术,也很乐于跟别人分享,传授它的有趣。    她的学生,在课堂上的笑容和认真,就是对她的坚持最大的鼓励,这同时也是一个老师,最为淳挚的愿望。    七种颜料包括白色放入木盒中排放整齐,合上木盒外面系着一条装饰性的麻绳,季婵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上头还记着一张卡片,写着图书阁的大名,木盒上面刻着一朵梅花,与之对应的还有剩下的三君子——兰竹菊,这四套一起买给打八折,虽然是气节高雅的文人,但是能够省钱的好事没人不愿意?    把东西收回柜子里,季婵打算明日带到作坊里头,到时候和工匠们商量一番,早早的实现量产,上市盈利。    “季丫头,在家吗?”    季婵塞东西的手一顿,从窗户探出头去,只见隔壁的杨李氏手里头提着只老母鸡,脸上带着殷勤的笑,叩响了杨家的大门。季婵心里闪过一丝怪异,并没有多想,而是放好东西立马出去,把杨李氏迎了进来。    “李婶儿,喝口水润润嗓子。”季婵把水放在她面前,温和道。    在季婵的家乡里,泡茶是招待客人之道,只是穿越后条件不足,也只能以水代茶。    如今还只是贞观之年,茶叶这东西普通老百姓还是喝不起的,不只是他们甚至是普通贵族和官员阶级也是喝不起茶的。    如果非要喝茶,还得去药铺里头花大价钱让大夫给你开一味叫做“茗”的药,直到玄宗之后,喝茶才大面积流行开来,不然在现在,能够喝得起茶叶只有僧人、上层贵族社会还有四川人民,前两个暂且不说,后者从西汉时代就开始全民饮茶,历史之悠久,就连乌衣巷的王谢子孙都拍马不及。    此话暂且不说,再道这杨李氏提着鸡上门拜访,可不是日常的走家串户这么简单,而是另有图谋。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努力的!!    ☆、第 35 章    屋外的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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